1、饮用水卫生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直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2、使用的直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两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3、明确专人为师生直饮水管理员。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直饮水机处应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2、。 5、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6、在校内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7、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8、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并节约饮用水的好习惯。 9、直饮水机专 人专管,责任到人 。 直饮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停水)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
3、本方案。 一、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电视台、宣传栏等介绍有关“直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直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 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 3 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
4、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直饮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 A、因停自来水而造成师生饮用水
5、停水的,应立即报告后勤处,由后勤处统一到大型超市采购由名优企业生产的瓶装水分发到每个班级。 B、因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 3 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教育管理组织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 5 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卫生行政门,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 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
6、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如校内饮用水被污染,应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水源,或突发校内停水,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总务处负责组织人员就近调水。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 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
7、,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 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