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夜间安全生产,使夜间值班人员巡查工作有章可循,将本公司值班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细化,确保工作顺畅,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公司夜间值班人员。第三章 夜间值班处理事项第三条 夜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如遇到其职权范围以外或重大、紧急事情时,应立即请示公司相关分管领导,以便事情得到及时处理。(突发环境及安全事故的应急流程:事故发现人员第一时间向安环部负责人报告,由安环部统一协调调度各部门进行抢险,被通知部门应积极协助不得拒绝) 。第四条 管理、监督夜间出勤员工上班纪律。第五条 预防突
2、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第六条 公司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第四章 值班人员职责第七条 值班人员应该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遇事提前向上级主管领导请假,或请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代替和换班。第八条 所有值班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巡查任务,加强对生产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生产员工脱岗、串岗、睡岗现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尤其加强对危废仓库的巡视、巡查,做好防火、防灾等工作。第九条 值班期间要检查公司各功能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办公楼和生产区各办公室照明、空调、电脑、等办公电器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做好安全防盗工作。第十条 值班期间要对公司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巡查,杜绝
3、发生设备运行的安全事故。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连续性。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夜间对生产车间及办公楼区域最少要巡查三次,巡查值班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第五章 值班时间和地点第十三条 值班时间:晚上 19:00 至次日 8:00。第十四条 值班休息地点:A 车间生产办公室。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于次日早上 8:00 后休息 1 天。第六章 奖惩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故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处理。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请假或请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出差时亦同。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根据排班表每天轮流值班。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每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