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公司奖励制度第一条 范围凡本公司员工长期努力工作,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或做出特别贡献者,均依照本制度予以奖励。第二条 奖励种类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第三条 年资奖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0年、20年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十年奖、服务二十年奖及服务三十年奖。第四条 创造奖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例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1. 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2. 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3. 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
2、贡献者;4. 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很好,才属有效。第五条 功绩奖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例各项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1. 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2. 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3. 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4. 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5. 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6. 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第六条 全勤奖凡本公司连续1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第七条 奖励方式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第八条 奖金及奖状对创造奖和
3、功绩奖,可以按等级授予奖金及奖状。第九条 奖品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第十条 再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1. 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2. 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第十一条 由2人或2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为2人或2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第十二条 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室)经理核实后,送总经理批准。第十三条 员工奖励审
4、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第十四条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第十五条 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二、员工出勤奖金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1天给予1点。第三条 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1. 请假一天扣7点(140元);2. 请假二天扣14点(
5、280元);3. 请假三天扣21点(420元);4. 请假四天扣3031点(600620元)。第四条 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第五条 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1. 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2. 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天以上者不予给点;3. 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第六条 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第七条 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第八
6、条 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第九条 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计扣奖金)。第十条 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1. 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2. 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3. 特别休假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4. 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
7、者不予发给。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三、全勤奖金给付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制定本办法以资奖励。第二条 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奖金每季颁给1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第四条 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1. 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天天2. 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天第五条 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总经理核阅后公布。第六条 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第七条 当季服务未
8、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第八条 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第九条 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从业人员年终奖金发给办法第一条 适用范围1. 本公司从业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2. 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第二条 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定。第三条 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1个月计):1. 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
9、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公伤假除外;2. 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3. 中途到职者。第四条 发给前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第五条 发放日期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月20日发给。第六条 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1. 嘉奖1次: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2. 记小功1次: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3. 记大功1次: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4. 申诫1次: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5. 记小过1次: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6. 记大过1次:扣减10日份薪额的
10、奖金。第七条 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以元为单位):1. 病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2. 事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3. 婚假1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4. 丧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份薪的奖金;5. 产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6. 旷职1日扣3日份薪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1.5日份薪额的奖金。第八条 奖金提拨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工作不满1年者,其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第九条 扣款处理依本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第十条 实施与修订本办法经经营
11、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1. 利益目标达成率在85%以下,奖励标准1个月者,不分考绩一律以1个月计算;2. 利益目标达成率在85%以上,奖励标准1个月以上者;其超过1个月的部分(不含特别休假在14天以内者所加发1个月的奖金),依下列核发基数计算;3. 凡符合“年终奖金发给办法”第四条规定,工作不满1年者,采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4. 依“年终奖金发给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5. 年终奖金发给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五、从业人员各项津贴给付办法第一条 津贴支给标准本关系企业所属从业人员的各项工作津贴给标准规定。1. 加班津贴单位元时2. 轮值与夜勤津贴单位元时3. 驾驶员每月加班
12、津贴最高不得超过元4. 出纳人员职员津贴每月定为元第二条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由各部门视实际情形订颁实施,并向经营决策委员会报备。第三条 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六、年终奖金发放核计细则第一条 为酬本公司员工一年来的辛勤,特制定年终奖金发放细则。第二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年终奖金的发放核计悉依本细则办理。第三条 员工于当年10月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办理:其计算方式自转正的日起为计算日期。第四条 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加发奖金:1. 记大功1次,加发相当30天薪金的奖金;2. 记小功1次,加发相当10天薪金的奖金;3. 嘉奖1次
13、,加发相当3天薪金的奖金;4. 表扬1次,加发相当1天薪金的奖金。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减发奖金:1. 记大过1次,扣减相当30天薪金的奖金;2. 记小过1次,扣减相当10天薪金的奖金;3. 申诫1次,扣减相当3天薪金的奖金;4. 警告1次,扣减相当1天薪金的奖金;5. 旷(工)职者照天数计,每旷1天扣减奖金2天,不足1天者照1天计;6. 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15天者扣减奖金15天,达30天者扣减奖金30天;7. 迟到早退(合并计算)每满3次,扣减奖金1天。第六条 服务未满1年者,事病假照比例折算。第七条 本年度内有功与过两种记录者,可予抵消或抵减。第八条 本细则所指奖惩等记录
14、,适用于当年度,不得跨越年度计算。第九条 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年终奖金;1. 辞职或解雇者;2. 资遣者;3. 停薪留职者;4. 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第十条 顾问、试用、临时等人员一律不发年终奖金。第十一条 年度的计算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十二条 服役复职人员,其当年度的奖金以复职日起算,不足3个月者不发。第十三条 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七、责任奖金的计算及分配暂行办法第一条 责任奖金分下列三种发给1. 企业部人员(营业人员除外)责任奖金;2. 服务部门,筹办期间的企业部及未达发给企业部责任奖金标准的企业部责任奖金;3. 营业人员责任奖金。第二条 企业
15、部责任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1. 责任奖金的计算根据新订各企业部本年412月份的盈余及销售目标为准(各部必须达到销售目标的百分率)。2. 责任奖金的核算以3个月为一期,即4、5、6月和7、8、9月,10、11、12月各为一期;3. 期内超出盈余目标及销售目标1%的企业部加发薪金总额60%;4. 期内达到盈余目标80%及销售目标1%的企业部加发薪金总额30%;5. 期内未达盈余目标80%及销售目标1%的企业部则不予加发;6. 各企业部盈余及销售超出目标,其超出部分可并入下期累计,并盈亏互抵(但对财产的处理,物价的波动涨价时另议);7. 本条所订责任奖金,由各企业部估算;交财务部核对各企业部业绩后,
16、由企业部经理及主管全权决定部内人员的分配,送财务部分3个月平均并入次月薪金内发放;财务部应依法办理扣缴,并视如薪金依发放月份的费用入账;8. 如某企业部前期盈余未超出目标80%,及销售目标1%未获发给奖金,或达到盈余目标80%及销售目标1%仅获加发奖金30%,但于次期计算时,并同前期业绩计算在内,均已超出或达到发给责任奖金的标准,则前期亦应按标准规定追发奖金;本项追补奖金的规定,仅适用于同一年度412月份以内,隔年度则不得追补;9. 各企业部全年度结算,凡盈余及销售超出所订目标的企业部,其盈余超出部分得提拨作为该部年终加发奖金,由该部经理及主管于年终结算后负责分配(如各部经理有把握年终一定可分
17、得奖金时,可由主管保证于适当时间先借若干预为分发,然后于年终结算后扣抵);10. 各企业部经营财务的缺短或呆账,均应由该企业年终提拨30%盈余中扣除。第三条 服务部门、筹办期中的企业部及未达发给责任奖金标准的企业部,其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1. 平时奖金:(1)每3个核计的责任奖金,在全公司总目标的达成下,服务部门等得按各生产企业部所得奖金的平均百分比发给(2)如服务部门能为公司获得利润,除扣除该案件的所用费外,应按净得30%给予该部奖金,并于每一案件完结后核发;2. 年终奖金年终核算,全公司总目标业已达成,则服务部门等的奖金按各生产企业部所得30%超额奖金的平均人天数发给,公式如下:A 企业部
18、的奖金天数人数B企业部的奖金天数人数 + C企业部的奖金天数+除以各生产企业部总人数。第四条 营业人员责任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1. 各部营业人员的奖金及应酬费计算方式分别核定,如另表;2. 各部固定的营业人员分担各该部的全年销货责任,如达到年度内规定的目标,照核定的各部奖金数字,每3个月核发一次;3. 营业人员除领到责任奖金外,别无其他奖金;但公司年度结算特佳时,各部经理可建议发给若干年终奖金;4. 本条的应酬费系指一般应酬费用,如有特别费用,可在成交前向公司报备后发给;5. 各部营业人员如有连续6个月不能达到营业责任额时,应即改调他职。第五条 本暂行办法经午餐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修订时亦同。八
19、、经营绩效奖金核发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为激励同仁提高工作士气,发挥团队精神并借以改善同仁待遇,特设置经营绩效奖金并制定“经营绩效奖金发放办法”。第二条 奖金的来源系依各直线单位每月所填制的“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中的“本期损益”总合计金额的25%提供发放。第三条 奖金的发放对象,为迄计算奖金的当月底止本公司已升任正式的全体同仁,试用中的同仁不予列为发放对象。第四条 奖金的发放计算一律依当月份的“基点奖金额”计算,其计算方式如下:1. 当月份提供发放的奖金总额除以当月底止已升任正式的全体同仁的基点总数等于每基点奖金额;2. 基点的换算按相应表格;3. 营业主任的职等比照服务主任的平均职等六等,营
20、业人员的职等比照服务人员的平均职等四等换算。第五条 幕僚单位人员奖金的计算,一律依当月份的基点奖金额与个人的基点成绩计算。第六条 营业单位与分公司人员奖金的计算一律依当月份的经营绩效竞赛名次发放的计算标准;其最高与最低的发放比例原则上为3:1,惟应视经营的实际情形随时增减其差距。第七条 服务中心的奖金发放标准比照幕僚单位计算。第八条 发放的奖金金额的计算一律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第九条 奖金的发放日期为每月25日。第十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九、效率奖金核发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使各公司绩效的评核及奖金的计发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象效率奖金以利益中心(
21、尚未建立利益中心部门暂以成本中心)为核发部门,其对象为二级主管(含)以下编制内从业人员及聘约、定期契约人员,但按件计酬及临时人员除外。第三条 方式各部门绩效的评核及奖金的计发,订为每月1次,各月的绩效不得互抵。第四条 固定基数1. 奖金额的制定,按固定基数百分比核发;固定基数订为科长级4000元,组长级及非科长级的助理管理(工程)师以上人员3000元;男从业员2000元,女从业员1200元;2. 固定基数以编制人数为制定基准但实际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则以实际人数为发放基准第五条 奖金计算归类1. 独立计算奖金部门:指该部门的奖金依其绩效按奖金评核项目独立计算的部门;2. 比照计算奖金部门:指提供
22、服务于独立计算奖金部门,其奖金应比照被提供服务的独立计算奖金部门比例计算的部门;3. 平均计算奖金部门:指该部门提供的服务或贡献,其绩效无法用数字单独计算或比照某独立计算奖金部门计算的部门,其奖金应比照公司(事业部)全部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平均计算。第六条 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评核项目1. 生产部门:(1)按事业部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最高限额为固定基数15%,目标利益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2)按利益中心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最高限额为固定基数的15%,未制定利益中心或达成率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3)按各利益中心特定评核项目核发奖金,所称特定评核项目应包括下列各项:产量:A因不可
23、抗力原因(如长时间限电或不可抗力的断料)的减产,由生产部门签呈总经理核定减产的量降低产量,的计算标准;B试制品不计产量,其因试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须经事业部经理核准后,按比例由计入效率奖金中的人工、费用扣除;主要材料耗用量(或收率);工缴(以可控制项目为主、包括直接人工、间接人工、主要器材消耗费、修护费、其他事务费、交通费、文具印刷、邮电费、车旅费、包括费等);品质;可归责于生产部门的客审案件,所发生的折让及销货退回的折价差额,一律自利益项下扣除;其他特定评核项目;以上至项奖金计算百分比由公司自订;2. 营业部门(直接销售人员)(1)按事业部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奖金比率自订;(2)按利益
24、中心以厂价为基准计算的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奖金比率自订;未制定利益中心或达成率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3)按各部门特定评核项目核发奖金,所称特定评核项目应包括如下:营业额或销售量;推销费用(以可控制项目为主、包括薪金、陆运费、医药费、书报杂志、文具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交际费、交通费、什项购置、什费、水电费、修护费、其他事务费等);应收账款周转日数;可归责于营业部门的客审案件,以公司受损金额计扣利益;其他特定评核项目;以上营业部门至项奖金的计发,尚需受下列条件的限制:最近3个月实际营业额达成率(未满3个月的月份实际按月份累计)未达80%,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以合作外销产品,外销证件逾
25、期未收额占该月底未收总额的比率达20%以上,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最近3个月的平均账款回收率(分内、外销)低于90%,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其计算公式如下:应收账款回收率 = 最近3个月收现金及收票总额最近3个月销货净额合计上列计算式中收现及收票总额应扣除合作外销的退税证件未按规定期限取回时的内外销货差价;惟当月份销货额超过前2个月平均额部分,准延至次月15日补计达成率;因品质不合格,而遭客户申诉致无法收清者,得按特殊案件签呈总经理核准不列入计算。第七条 奖金计发限额1. 奖金发放除营业部门外,各核发部门平均每人最高不得超过固定基数的60%;2. 比照计算奖金部门,按该部门提供各独立计算部门的服务
26、程度,比照独立计算奖金部门计发;3. 平均计算奖金部门效率奖金的计算,以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总平均计发。第八条 目标的制定1. 本办法所称目标或计算的基准,系指经决策会通过的年度预算而言;2. 寄库品未事先经呈总经理批准,视为未销售,其利益自当月份扣除,且不列入下月实绩。第九条 罚扣除特别休假及公假免予罚扣外,请假罚扣奖金比率应于效率奖金核发准则中明订;罚扣的奖金额可充做各部门自行保管运用。第十条 特殊贡献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须专案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奖金,金额不予限制。第十一条 准则的制定各公司效率奖金核发准则由会计部门拟订,经会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同意后,呈总经理批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十二条
27、 附则1. 奖金最高限额,视实际需要得每年修订一次;2. 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十、绩效奖金发给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绩效奖金办法的施行,系以鼓舞工作士气、奖励工作绩效为目的,每月核算定期发给。第二条 本公司绩效奖金包括两项:第一项为生产绩效奖金,发给对象包括现场主管、助理及模具制作保养人员。第二项为工作绩效奖金,发给对象包括一般办公室职员及非属直接参加生产作业的职员作业员;但任何从业人员不得同时支领两项奖金。第三条 试用人员、当月份遭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及该月份未服务期满的从业人员,概不发给绩效奖金:1. 每人基本奖金的折算标准。但当月份无进度迟延的情形得以高一标准计算;2. 每人应发金额的折算标准。第四条 生产绩效奖的计算方式系以该月份完工部分的生产金额计算;首先依表列折算每人基本奖金金额,再以此奖金基本额及各单位实际绩效计算每人应发的奖。金折算标准制定如下。但各单位的助理、保养人员的奖金金额以其直接主管的奖金的六成计算。第五条 工作绩效奖金以当月份净利润为计算标准;发给幅度制定。第六条 绩效奖金的核发工作由经理室及各处处长会同办理,经经理签准后发给。第七条 本办法第四条制定的完工金额得视现场作业人员的人数增减而调整;第五条制定的净利标准得视营业额的多寡而调整。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得视需要修订公布。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