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局机关保安工作的管理,规范门卫工作人员行为,保持好机关稳定有序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面做好局机关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3、全天 24 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须提前和分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4、爱护办公设备
2、设施,熟悉有关设备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使用水、电等设施。 二、岗位职责1、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包括后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办公楼或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2、对出入机关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要认真按要求进行登记,严防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推销业务或随便行动出入,维护机关机关办公楼和院内的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出门物资在未查验清楚前不得放行。3、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机关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外单位的车辆在下班后
3、和公休日,不准在机关院内停放,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在机关院内和办公楼前。4、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部门的位置,接待集体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上大门,并迅速通知局领导,防止有关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5、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机关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内每晚 7:00 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办公楼和大院。6、严守大门,办公楼前大门办公时间要求敞开,非办公时间半闭
4、,晚上 7:00 全闭,次日早上 8:00 开门。7、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分管领导报告。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违反机关制度,损坏院内财物或夜间翻越门墙的,门卫人员应予以制止,由于门卫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应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8、协助做好防汛等其它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积极认真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9、每天彻底清扫处机关大院一次,做到全天保洁。监督办公院外的居民和过往行人不得随地乱倒垃圾和大小便。要管好院内花木及设施。10、认真做好报刊、信件收发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急件及时送交有关人员。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违规责任门卫人员对机关安全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与工资挂钩。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或辞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