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项目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规程 2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规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各种因素;使承建方全面、实际地履行工程施工合同 ,优质、高速、低耗地确保合同目标实现,制定本管理规定,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科学管理,本规定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 效。凡在公司进行承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一部分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职责 1.1 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 1)、发包方现场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技术部长
2、 水暖工程师 装饰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 工程部长 项目负责人 资料员 3 ( 2)、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 4)、承建方现场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总监 执行经理 技术负责人 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师 土建负责 强电弱电负责 I 设备负责 水暖通风空调负责 安全负责人 商务负责人 机电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工程师 工程师 4 ( 5)、各相关单位关系框图 发包方代表 (项目管理部) 发包方指定材料供应商 发包方直委工程施工方 建筑工程分项承包方 承建方采购材料供应商 发包方各部门 项目监理公司 承建方项目部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员 造价员 安全员 5 1.2
3、各方管理职责 1.2 1 发包方管理职责 ( 1) 办理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审报手续 ,提供水电接驳点;审核承建方编制的临时用水、用电接驳方案; ( 2) 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并主持召开图纸会审会议; ( 3) 审批由承建方编制并经监理公司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 ( 4) 签发设计变更,给监理公司 /承建方; ( 5) 审批经监理公司审核的施工技术联系单、现场增减工程签认单; ( 6) 审定由承建方(发包方指定供应商)上报并经监理公司审核的材料设备报审单; ( 7) 主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 8) 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 9) 审批由承建方上报的经监理公司审核的工程形象
4、进度申请; ( 10) 审批每期形象进度工程款。 1.2.2 监理 公司职责范围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并按照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监理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和文明施工控制、信息资料管理、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发包方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不限于此): 6 ( 1) 选择分项工程分包人(包括专业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 2) 审批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甲供材需用计划和技术方案的权利,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建方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 3)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5、( 4) 征得发包方同意 ,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 5)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检查和验收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有权下令承建方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 6) 对于不符合规范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工序、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方 停工整改 和返工。 ( 7)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建议权。 ( 8) 有权要求承建方实施工程进度赶工计划,并增 加人力和物力
6、等资源的投入。 ( 9) 每月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审核和签认权。 ( 10) 对违反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权利。 ( 11) 主持召开施工周例会及不定期安全例会(不限于)的权利。 ( 12) 监督考察承建方现场管理人员出勤情况,并依承 建方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承诺 实施处罚权。 ( 13) 工程设计变更完成情况签认权。 7 ( 14)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及完成情况签认权。 ( 15) 有权要求承建方调换玩忽职守,不能胜任其职责之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1.2.3 承建方工程管理职责 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不限于): ( 1) 执行发包方、监理公司的各项指令和决议;
7、( 2) 负责红线内临时水、电接驳施工与管理; ( 3) 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会议,并整理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 ( 4) 按发包方、监理公司的要求补充编制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实施; ( 5) 跟进执行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等相关指令,并及时向发包方项目管理部和监理公司反馈实施状况; ( 6) 负责工程竣(交)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 ( 7) 全面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职责; ( 8) 负责发包方直委分包单位和发包方供应商的施工管理; ( 9) 提供发包方供应材料计划; ( 10)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及相关要求,并接受各项奖罚措施。 第二部分 工作制度 、规定 2.
8、1 项目部管理制度 2.1.1、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负责人在总经理、 总工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若干工程技术人员。项目部工作人员在项目经理的 直接 领导下,根据不同分工,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8 2.1.2、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时贯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及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1.3、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确保项目部质量目标的实现。参与项目实施,提出合 理化建议;参与施工图设计管理及图纸会审,参与总包、重要工程分包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2.
9、1.4、主办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主持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安全措施及标准化管理方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1.5、确定工程总包、分包单位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由承包方、监理方、项目经理、总监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应重点讲明工程概况、开竣工时间、质量目标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并就分包项目、材料供 应、各种签证程序、文件收发方式、计划提报时间、应遵守的我方各项制度及细则等做出详细说明, 同时向监理方正式进行监理授权 。该会议应有较详细的会议记要,并要由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甲方项目负责人签
10、字、盖章。 2.1.6、应对工程施工阶段加强管理,自工程破土动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加强施工安全协管。配合监理方定时召开监理例会,做好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日志。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合同目标。 2.1.7、对基础工程施工应严格控制座标、高程和层高的准确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 变更及现场签证,执行本公司相关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 9 2.1.8、工程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原材料、构配件,材料进场应按国家和行业部门要求进行检验、复试,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按设计要求有外加剂的砼必须进行相关试验,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2.1.9、所有隐蔽工
11、程,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参与验收,并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在模板、钢筋、砼工程的验收过程中,模板工程应重点验收其模板平整度、标高、几何尺寸、轴线位置、刚度和稳定性;钢筋工程应重点验收其强度等级、规格、型号、保护层尺寸、数量、间距、 轴线位置、焊接质量、搭接接头位置的正确性,箍筋加密区的位置、数量等;砼工程应重点验收其配合比、水灰比的正确性,钢筋的位置、保护层尺寸、施工缝的位置及间隔时间,砼的厚度和几何尺寸,预留洞口位置,抓好砼施工期间的各种试块留置及施工结束后的养护工作。砼工程施工期间,应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理,项目部工作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同样应旁站监督。监理、监督过程除以上工作外,还应注意各种预
12、埋管线的位置保持正确,不得破坏预埋管线。 2.1.10、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确保建筑、结构标高、轴线的正确性; 确保所有构配件标高、位置、断面尺寸的正确性;所有洞口的标高、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及行业部门的规定。砼工程模板拆除应有拆除方案,拆模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施工方必须报批后方能拆模。 2.1.11、项目部应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细则,保证工程结构安全,无使用功能质量缺陷。主体工程结束前,根据行业部门规定和控制细则要求,施工方应做出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观感质量、细部质量、尺寸误差、土建与安装的交叉作业失误。工程施工期间,每月组织
13、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不少于 一次,平时应做到每天至少对在建的单位工程和其他施工项目巡视一次,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10 2.1.12、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经济签证资料,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1.13、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由项目部主持组织进行各种检测、检验和试验,凡是使用功能方面必须达到 100%的试验项目要求 100%进行试验。各种检测、检验、试验全部合格后,应尽快组织初验和正式验收。 2.1.14、工程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随单位工程形象进度抓紧施工。除绿化工程可适当延期外,其他配套工 程应和单位工程同时竣工。项目部负责采暖、燃气、
14、供电、自来水等单位的协调工作,以上单位的施工项目在开发项目之内,还应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1.15、室外配套工程的各种地下管线,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做出分段竣工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做出全部室外管线竣工图。各种地下管线在开发项目内,能做出标识的应做出标识。单位工程竣工后,根据需要增加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时,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交底,不得破坏地下管线,并应着重注意有重大安全因素的燃气管路、高低压电线线路等。 2.1.1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第一年,每个季度应对单位工程进行一次回访检查,发现结构裂缝或其他质量缺陷,应及时与施工方联系进行处理。大雨过后应走访单位工程的顶层客户和临山墙客户,发现屋面、外墙及外门窗渗漏现象应及时通知整修。 2.1.1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目标后,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与成本控制部核对工程量及有关竣工资料。室外配套工程和零星项目施工结束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后,一个月内核对工程量及有关资料。室外配套工程和零星工程项目要求应有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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