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致伤机制及欺诈识别,韩以彪,一.交通事故致伤机制,交通损伤主要发生于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的碰撞、碾压、刮擦和拖拉、翻车、坠车、燃烧、爆炸、跳车等不同的交通事故现象中,并相应造成以下几类损伤:碰撞伤、碾压伤、刮擦与拖擦伤、抛掷或摔跌伤、挤压伤、砸压伤、烧伤、爆炸伤。,(一).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包括撞车、翻车、碾压、事故失火、撞击行人、因事故所致的酸碱损伤等。 机动车造成人身损伤的过程非常复杂,事故发生过程中,人和车均处于运动过状态,损伤过程迅速而短暂,并可有多个过程参与,如碰撞、摔跌、碾压以及拖拉等可发生在一个事故中;此
2、外,还有车速、撞击部位,车内、车外人员的位置与状态,路面与设施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分析道路交通损伤时,必须从“人车路”全方位的角度进行思考,才能从纷乱复杂的现象中理出正确的思路。,1.碰撞伤:指机动车碰撞人体或机动车碰撞其他物体时骤然减速所致的车内人体损伤。包括车外碰撞和车内构件对人体碰撞所造成的损伤。直接撞击伤可形成受力局部由浅至深的不同组织、内脏器官的损伤,以及该部位应力区的伸展伤,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2.碾压伤:指车轮推碾和轧压人体所造成的损伤。通常在碾压前都伴有碰撞和刮擦现象。如果人体躺卧在道路上则仅有碾压伤。,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3.刮擦与拖擦伤:机动车在行驶中,其侧面或其他部位刮
3、擦人体,造成人体接触部位的刮擦伤,多继发摔跌伤或碾压伤。拖擦伤则是机动车刮带人体在路面上拖擦所造成的损伤。分析刮擦伤对于事故现场的复原和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3,4.抛掷或摔跌伤:当碰撞、坠车、翻车时,因惯性将人体抛出摔于地面上,造成严重的摔跌伤,表现为皮肤与路面接触形成的挫擦伤,以及深部组织甚至内脏器官的损伤,其特点是以最大速度最先接触地面的人体部位损伤最为严重,并由改中心向周围扩展逐渐减轻。,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5.挤压伤:指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交通环境以及车辆碰撞后车内部件的变形、滑移对人体挤压所形成的损伤。挤压伤可分为车外挤压伤与车内挤压伤,挤压
4、伤可造成内部脏器的损害重于体表的损伤。,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6.砸压伤:当翻车、坠车时,车体或其他物体砸压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可分为车体的砸压,车上所载物品的砸压,以及被撞倒的电线杆、建筑物的砸压等。,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4,7.烧伤: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由于碰撞和车内电路故障等因素,打火引起汽油燃烧,造成人体的损伤。,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8.爆炸伤:车内爆炸物品或油箱爆炸造成人体的损伤,受害人多为车内人员。,交通事故的损伤类型,5,(二).交通事故的致伤机制,行人与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不同,致伤的典型经过为撞击、摔跌、拖擦或碾压。上述四种方式形成的损伤在人体上出现的频率依次递减,其中主要方式是撞
5、击和摔跌。 轿车和吉普车与成年人碰撞,车速在3040km/h时,一般可形成连续的典型碰撞三联伤:首次碰撞伤或直撞伤抛举性碰撞伤滑动性碰撞伤。,行人的致伤机制,6,儿童与越野车相撞或大型卡车与成人相撞时,因人体遭受碰撞的部位高于人体重心位置,平行及向前的螺旋运动使行人上半身和头部远离车身向前摔倒,碾压常随之发生。当撞击在人体重心位置时,则人体可发生过度伸展和与车辆运行方向一致的平行抛移。 当肇事车辆车头各部件结构平滑,位置较高,如大客车、公共汽车等,人体撞击接触部位多高于人体重心的躯干和头部,因相互接触面积广,巨大的冲击能量可充分的传递给人体,造成外伤不明显,内伤却十分严重。随后强大的冲击力将人
6、体平推抛出,造成严重的摔跌伤。也可在碰撞发生后,人体紧贴着车头继续向前推移一段距离后再倒地,随之发生拖擦与碾压!,行人的致伤机制,7,此外,事故发生时行人的体位,对造成损伤的分布有一定的影响。行人横穿道路,侧面被撞击的发生率为76.8%。行人被迎面或被后面行驶车辆撞击的发生率为10.6%,其他情况占12.6%;人体被撞击的一侧可见撞击伤,而在另一侧多有摔跌伤。 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每一例交通事故损伤都会经历这些典型过程,人体可受拖擦而无摔跌,或摔跌的人体可不受碾压等。,行人的致伤机制,8,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主要是与车内相应部件的碰撞、摔跌、砸压或挤压、车外异物的刺入等。典型的碰撞过程,事故发生时
7、,车内相对静止的人体因惯性向前和反弹向后的运动,与其乘坐席位周围物件发生撞击,撞击后的人体可摔跌在车内或车外,随后可被车内物品、车体或车内变形的部件砸压或挤压。 车内人员损伤存在的特殊致伤方式:挥鞭样损伤、撞裂创与肢体离断、分腿式损伤。,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9,挥鞭样损伤:见于车辆突然加速或突然减速时,导致人体头颈部、腰椎前后方向的剧烈过伸或过屈所造成。,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10,撞裂创与肢体离断:见于高速行驶的客车与对面驶来的车辆发生侧面刮撞,造成车体破坏,破损的车体金属板断面与人体剧烈撞击,造成人体类似砍切样的钝性损伤,甚至削开颜面或离断肢体,这种损伤多发生在临窗座位上的后排乘员,并易造成
8、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分腿式损伤:后排乘员的两膝部通常贴近于前坐位靠背,突然碰撞后身体前移,两膝抵在前排座位靠背上,而臀部骨盆因惯性继续向前移动,导致大腿剧烈屈曲外展分腿,造成髋关节的骨折、脱臼和关节损伤,这种损伤可发生在单侧或双侧,也可发生股骨颈骨折、骨盆骨折。,车内人员的致伤机制,11,(三).交通事故损伤特征,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的形成过程尽管错综复杂,但本质仍属于钝性的机械性损伤,特别是有些损伤可反映出致伤物接触面的特征。准确的认识和把握这些损伤特点,对还原事故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行人损伤可分为两类,第一类称原发性损伤或第一次损伤,是车辆第一次碰撞或碾压人体所造成的损
9、伤,如直撞伤,过度伸展造成的伸展创,碾压伤等。第二类称继发性损伤或第二次损伤,是人体被撞击后身体与地面或其他物体碰撞或划擦形成的损伤,如摔跌伤、拖擦伤等。,1.行人的损伤特征,行人损伤,撞击伤,伸展创,碾压伤,摔跌伤,拖擦伤,12,撞击伤,保险杠是机动车前面和后面的突出部件,不同车型的保险杠距地面的高度不同,一般国产小型轿车、客车、吉普车等保险杠距地面高度为5060cm,进口车略低,约在4757cm;大型货车,以解放牌货车为例,保险杠距地面高度为6580cm;特种车有的可高达90cm。小型轿车在急刹车时,车的前部还可倾斜降低510cm。 保险杠损伤是指车辆保险杠撞击人体时,在距地面50cm左右
10、高处(以小轿车为例)的人体下肢形成横带状表皮剥脱性撞痕、皮下出血和骨折。皮肤表面的损伤可因衣物的遮挡而不明显,但深部软组织的挫伤出血和胫腓骨骨折则很常见和严重典型保险杠性胫骨损伤,是在小汽车碰撞人体下肢,在距地面50cm左右高度出现胫骨楔状骨折,楔形底边即为力的作用点,楔形的尖端指向车辆的行驶方向。保险杠损伤在迎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肢的伸侧面,后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肢的屈侧面,侧面碰撞时损伤发生在下肢的外侧面。,保险杠损伤,直接撞击伤占交通损伤的62%,是最常见的损伤类型。车辆不同部位撞击人体可造成不同特点的损伤。,典型的保险杠性胫骨损伤,小汽车碰撞人体下肢,在距地面约50cm左右高度,出现胫
11、骨楔状骨折,楔形底边为力的作用点,楔形的尖端指向车辆行驶方向。,13,撞击伤,承重腿是指人体直立时支撑身体并持重的腿。人体站立时双下肢均为承重腿,行走或跑动时,两条腿轮流为承重腿。承重腿损伤是指机动车前保险杠碰撞人承重腿所造成的损伤。其特征是承重腿往往出现骨折,非承重腿则多呈现软组织的挫伤或裂伤。,承重腿的损伤特征,人体跑动时下肢损伤的高度可下移510cm;骑自行车时,因脚蹬在脚踏板上,其损伤高度可下移1015cm。承重腿损伤的骨折可以是横行、斜行或螺旋形骨折,当人体跑动或有旋转动作时,常以后两种骨折类型多见。,14,撞击伤,是指汽车发动机罩、冷却器栅格、车头灯和挡风玻璃等撞击人体所造成的损伤
12、。因其位置较高,常造成人体头部、躯干与下肢的结合部位,如股部、臀部、骨盆的损伤。表现为局部软组织挫伤出血,骨折和内部脏器的损伤。人体的股部、臀部及骨盆常被机动车前端的发动机罩、冷却器栅格或车头灯撞击,可留下具有车头部件轮廓特征的皮肤撞痕、挫伤或挫裂创。,车头所致碰撞伤,股骨的撞击伤多表现为股骨上段的横行骨折;骨盆的骨折多发生于较脆弱的部位,如耻骨支、骶髂关节骨折或脱位,严重者可发生骨盆分离变形;脊柱的直接碰撞可致椎体骨折、半脱位,以棘突和横突骨折多见,常伴有脊髓震荡,损伤性腰椎间盘脱出和脊神经根损伤。脊柱的损伤易被内脏破裂大出血及失血性休克所掩盖。人体躯干部的撞击伤主要由躯干与车头发动机罩撞击
13、形成,即抛举性碰撞伤。表现为皮肤的擦挫伤和内脏器官损伤,有时在腰背部可出现皮下撕脱伤,即体表损伤不明显,但深部皮下组织和肌肉间有大面积的挫伤或挫碎,大量出血形成囊腔,触摸有波动感。,车头所致碰撞伤特征,15,直接撞击胸部将导致多发性肋骨骨折,骨折断断凌乱,参差不齐,多呈内向型,肋骨断端向内刺破或损伤肺脏与心脏。 事故中巨大的撞击力可造成肺的挫伤和搓裂伤,呈现被膜下出血,多处撕裂创,形成血气胸。心脏因撞击力和流体静压的作用导致破裂和瓣膜损伤。撞击腹部可致肝、脾、胃、肠破裂、膈疝、肠系膜破裂出血、或后腹壁血肿;与此同时,可见机动车的发动机罩局部凹陷变形。 人体头部、肩部可直接由车体撞击造成撞击伤;
14、但更多的是人体被车头铲起后,与车头罩、挡风玻璃及其玻璃框架相撞造成滑动性碰撞伤。表现为头部、后枕部、肩部出现椭圆形挫伤或皮下血肿,有时在头皮挫伤区可伴有多处微小挫裂创,是由挡风玻璃被撞击呈凹陷型蜘蛛网状的破裂口刺划所致。此外,还可形成多种类型的颅骨骨折、重度脑挫伤。有时头和肩可形成反应挡风玻璃边框特征的横行或竖行或一端略带弧形的挫裂创,其宽度与玻璃框缘一致。 大型客车撞击人体形成的损伤,表现为体表损伤不太明显,有时可留下冷却器栅格印痕,但颅骨和其他部位的骨折、脑和内脏器官的损伤却十分严重;在车头部位可见轻度凹陷变形或油漆蹦碎剥脱现象。,撞击伤,16,伸展创,伸展创也称纹状浅表撕裂,指皮肤组织受
15、到牵拉,当牵拉力超过皮肤的抗拉极限时,皮肤沿皮纹裂开形成浅小的撕裂创。表现在人体四肢与躯干相连部位,如腹股沟、腋前、颈部,以及腹部、腘窝等身体屈侧部位,皮肤表面可见多数微小撕裂群,各个撕裂呈断断续续平行排列,走行方向多与皮肤纹理一致,这种微撕裂创长约12c,宽约0.4cm,创腔很浅,床底可直视真皮层而呈白色,死后可因皮革样化而变深色。伸展创的产生见于两种情况,一种是车辆自人体背后撞击人的重心区,身体向后过度伸展形成腹股沟或下腹部的伸展创,此时还伴发颈椎的脱位和骨折。另一种情况是人体在车轮旋转产生的巨大牵引力的作用下,造成受碾压前方皮肤菲薄的部位形成伸展创。,伸展创的特征,下腹部及左腹股沟皮纹裂
16、开形成小的撕裂创,17,碾压伤,人体被机动车轮胎碾压形成的损伤,是交通损伤中比较严重的一种。头部、胸部、腹部、四肢均可形成,颈部较少见。 车轮碾压人体造成的损伤类型与当时是否有刹车有关,同时也是判断驾驶员责任的依据之一。,不刹车碾压是指当机动车碾压人体时,没有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轮从人体上碾压过去造成的人身伤亡。其特征是在被碾压身亡的现场中心区,无机动车或机动车离受害人较远,在尸体附近无刹车制动痕迹。受害人皮肤上一般遗留轮胎凹面花纹印迹。有时可形成中空皮下出血性轮胎花纹印迹。人体被碾压破裂时,轮胎胎面上沾有血迹或人体组织,并随车轮滚动沾染到车辆离去方向的路面上。在人体被碾压的另一侧对应部位,即
17、与地面接触的一侧,骨骼突起在地下作为衬垫的区域,如肩胛区、脊柱区、骶尾骨区等,可出现轻度的皮肤挫伤和皮肤出血,有学者将此称为碾压衬垫伤。,不刹车碾压的特征,受害人右下肢皮肤遗留轮胎凹面花纹印痕,18,刹车碾压是指机动车在行驶中驾驶员突然发现行人在前方,采取紧急制动时将人体碾压致伤亡的情况。其特征是机动车紧急制动后滑行,在到达人体倒卧碾压中心位置前的地面上有明显的刹车痕迹,人体倒卧在拖痕的终止处。由于车轮仅有少许旋转或不再旋转,受害人皮肤在轮胎凸面作用下,使接触处皮肤形成与轮胎凸面花纹一致的表皮脱落和皮下出血印痕。与此对应的另一侧(与地面接触的一侧),人体受推压力的作用,局部向前移动而与地面发生
18、摩擦,形成片状和条状皮肤擦伤,又称为对称性擦伤。此擦伤方向与人体推压方向相反,并多在人体一侧的突出部位,由中轴向外,内侧重外侧轻。车轮对人体碾压的另一特征,是在被害人衣服上和体表留下轮胎花纹印痕和花纹状表皮脱落和皮下出血。磨损陈旧的轮胎不易形成轮胎印痕。车辆碾过人体时,在不同的部位可形成反应轮胎凹面或凸面特征的不同印痕。当轮胎碾压在人体侧面即轮胎与人体成切线或斜角时,或刹车挤压人体时,受轮胎凸面花纹的作用,形成与轮胎凸面花纹一致的轮胎印痕。,刹车碾压的特征,碾压伤,人体侧面的轮胎凸面及中空性印痕,19,摔跌伤,摔跌伤是指人体在机动车的作用下抛出,摔落于地面或地上物体所造成的损伤。占道路交通事故
19、死亡的37%70%;其损伤的形态和程度取决于路面情况、车辆传递给人体的能量大小、人体着地时的姿势与部位、衣着情况等。 交通事故中的摔跌伤与一般生活中的摔伤不同,一方面车辆传递给人体一定的能量,使其具有一定的初速度,故损伤严重;另一方面,人体以一定的角度和速度与地面接触,故挫伤和擦痕并存,表现为擦挫伤,即深部的挫伤出血、骨折和内脏损伤严重。损伤常分布在人体的一侧或多处(发生滚动时),以身体裸露部位如头、四肢和衣着较少部位为重。广泛和多处的损伤可用一次性外力作用解释,且外力作用方向有一致性特点。不同部位着地所致的摔跌伤各异。当人体被车头或车尾撞击而发生扑到摔跌时,在人体被撞的一侧留下直撞伤,而在另
20、一侧可见擦挫性摔跌伤,如果人体向前扑倒摔跌,以四肢、头面部的损伤和骨折多见,仰面跌倒时,头枕部和肩背部着地,易造成颅脑损伤和颈椎、胸椎等骨折。肩部侧位着地可引起骶髂关节骨折或脱位。其中头部着地最常见,所形成的颅脑损伤表现为减速性,外轻内重,颅骨整体变形致骨缝分离或线性骨折,大脑多呈对冲性挫伤,由坠崖、坠涧、坠桥等事故造成的坠落伤与自由落体式的高坠伤类似,但由于前者有较大的坠落前初速度,故损伤特别严重,并以头部和四肢损伤最多见。,摔跌伤的特征,20,拖擦伤,拖擦伤是指人体被撞击后未彻底与车分离,被车的某一部件挂带,在路面上拖擦形成大面积的擦伤。拖擦伤在交通事故中不甚多见,其损伤程度与车速、拖拉距
21、离、地面状态及人体有无衣着保护有关,轻则表皮脱落,重则皮肤脱落缺失,甚至相应部位的骨骼皮质上也出现擦划痕迹。拖擦伤的形态表现为大面积擦伤,不伴或伴有挫伤,具有很好的方向指示性;擦伤的初始端较重,尾端交情并呈分叉状,故又称刷状擦伤,擦伤的方向常与身体长轴平行,多分布于体表一侧。如果人体多部位受拖擦(拖擦过程人体发生翻滚),各部位的拖擦伤方向都是一致的。如果人体在拖擦过程中靠近汽车排气管口,则在拖擦伤分布的另一侧体表,可形成高温气体烧伤或高温烫伤;当人体上半身被拖擦是,由于头部的被动牵拉和颠动,可形成颅内出血。拖擦伤与摔跌伤的区别在于后者的擦伤范围游侠,多有较严重的深部挫伤和其他损伤。,拖擦伤的特
22、征,21,2.车内人员的损伤特征,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驾驶员自身伤亡者占总数的6%左右。驾驶员受伤部位:头部损伤占32.9%,面部损伤占28.8%,上下肢损伤占22.6%,胸腹部损伤占10.2%,其他占5.5%。驾驶室空间小,部件多,前有挡风玻璃,方向盘和各种仪表盘,下有油门、刹车制动踏板及离合器踏板,左有车门,后有靠背坐席,右有变速器操作杆等,一旦发生事故,上述各种部件都能成为驾驶员损伤的致伤物。,驾驶员损伤,车内人员的伤亡以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员最多,其次为驾驶员、后排座人员。大客车乘员的损伤频率是前排多于后排。人体与车内相应部件撞击形成的损伤,是判断事故发生时人体在车内位置的主要指征。驾驶员、
23、副驾驶位乘员和后排乘员由于与车内不同位置部件相撞击,造成不同的损伤。,1.额顶部挡风玻璃框损伤;2.颜面部挡风玻璃损伤;3.方向盘挤压伤;4.颈部挥鞭样损伤;5.腕、前臂等反射性损伤;6、膝部仪表盘损伤;7.足踝部脚踏板损伤。,22,当机动车前方发生撞击时,驾驶员以脚为轴心,在无安全带和安全气囊保护的情况下,臀部抬起、身体前倾,头部碰撞挡风玻璃或其玻璃框,造成驾驶员的前额和发际部位擦伤、挫伤和挫裂创,以及颅前窝和颅中窝的骨折,大脑额、颞部的错裂伤。额面部的损伤情况与挡风玻璃的质量、头部撞击速度有关。目前挡风玻璃大多为强化玻璃,头面部碰撞时,玻璃呈蛛网状破裂成小碎块,撞击处玻璃向车外呈球形凸起,
24、作用力大时可形成洞状破碎。 人体头面部的碰撞伤,表现为突出部位如前额、眼眶、臂、两侧颧部,呈小斑片状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有时皮肤出现小裂创。强化玻璃碎片可造成颜面部、颈部及前胸上部的小刺创和划伤,其皮肤创口较小且密集,方向一致。当碰撞力度较大时,头部可从挡风玻璃破碎处洞穿而出,在头颈部形成类似切割的棱形创口,甚至可将胸锁乳突肌、颈总动脉、颈前及颈内静脉切断。有时损伤甲状腺和甲状软骨,创口中可发现玻璃碎渣,这一类损伤称为挡风玻璃刺切创。此外,与挡风玻璃框碰撞可在前额部、面部形成横行或一侧略带弧形的条状挫裂创,挫裂创的宽度与挡风玻璃框边缘一致。,挡风玻璃或挡风玻璃框碰撞伤,1.颜面部、颈部的条片状
25、擦挫伤;2.颜面部的玻璃刺划伤;3、颈胸部的玻璃刺切创,创内有玻璃碎片。,23,见于车辆突然加速或突然减速时,导致人体头颈部、腰椎前后方向的剧烈过伸或过屈所造成。,挥鞭样损伤,急刹车时方向盘对驾驶员胸腹部碰撞挤压的特征性损伤。受害者胸部皮肤上出现与方向盘形状一致的弧形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有时因侧方移动而呈现片状擦伤,,方向盘损伤,撞击力巨大或车辆发生翻滚,束缚胸腹部的安全带猛然收紧挤压人体造成安全带损伤。表现为与安全带相对应的的斜行跨越胸腹和环绕腹周的条带状皮肤擦挫伤;严重者可致腹腔脏器破裂或腰椎骨折。驾驶员安全带损伤呈左上右下式损伤,副驾驶座位乘员安全带损伤呈右上左下式损伤。,安全带损伤,2
26、4,当碰撞等事故发生的瞬间,驾驶员双手本能地抓紧方向盘或用力撑住身体以避险的动作,常造成手腕和前臂尺桡骨的骨折。同时,欲紧急刹车的愿望使驾驶员右腿用力急踩刹车踏板,这时由车辆碰撞而产生的冲击力就较集中地传到至承重腿上,造成踝关节脱位或骨折、跟腱断裂。此外,当小腿扭转是,因足部可移动的空间小,且相对固定,在这种情况下脚踏板可在右足的鞋底下留下印痕,或右脚滑移嵌入油门与刹车踏板之间形成足部的损伤,这对判断驾驶员非常重要。,四肢反射性损伤,右足滑移嵌入油门与刹车板之间形成的损伤,25,副驾驶位乘员的损伤:伤亡率高于驾驶员和后排乘员,故有称此坐位是“死亡席”。副驾驶位乘员的损伤在很多方面与驾驶员的损伤
27、类似,但不形成方向盘挤压伤和脚踏板损伤。损伤主要以头面部多见,其次是四肢,且上肢多于下肢,胸腹部损伤较小。事故突发时,由于前方没有方向盘的阻挡,手又无地方事先抓扶和支撑,故头面部撞击挡风玻璃及其框架的机会比驾驶员多,损伤更重,甚至从破碎的挡风玻璃处抛出车外;手掌猛然杵向前方的仪表盘架,很容易形成肘部鹰嘴骨折和肱骨下段骨折。,副驾驶位乘员损伤特征,后排乘员损伤以四肢损伤多见,且下肢多于上肢,其次是头面部,再次是颈部和躯干部。 1.头顶部与车顶碰撞损伤2.前额、面部与前座椅碰撞损伤 3.前膝碰撞,除局部擦伤外,可导致传导性股骨颈骨折4.双膝碰撞前座位导致双腿外展性损伤,形成股骨颈骨折,股骨头脱位和
28、会阴部撕裂伤 5.上肢腕、肘骨折和脱位 6.颈部挥鞭样损伤。,后排乘员损伤特征,被抛出车外的损伤;异物穿刺创;车门挤压伤;烧伤。,车内人员其他损伤,26,(四).摩托车交通事故损伤,摩托车交通事故损伤是指摩托车驾驶员及被撞击行人的损伤。 我国是摩托车生产及使用大国,每年的摩托车生产量占世界第一位。由于摩托车的高速、开放、缺少保护设施和稳定性差等特点,并常在人丛中或车从中穿插行进,其事故发生率极高,伤亡率也位居机动车辆损伤的首位。,1.摩托车损伤的致伤机制,摩托车撞击行人的机制与汽车相似,但有部分类型的摩托车前面无保险杠,而是车轮直接撞击人体。此外,挡泥板、车灯、车把及车把上的后视镜,也可撞人。
29、受害者有直撞伤,也可发生摔跌伤、拖擦伤及碾压伤。行人被摩托车撞击时,其胸腹及四肢易被摩托车把手、后视镜和车头、车轮、护杠撞伤而造成挫擦伤和骨折。衣裤往往受到牵拉挫压而破烂。死因以颅脑损伤多见,因行人被撞后多以头部着地,故以头部伤最多,其余依次为下肢骨折、胸部伤、骨盆骨折、腹部伤。死因多为颅脑损伤,出现颅骨骨折和颅内出血。,摩托车撞击行人,27,摩托车被汽车碰撞时,其情况与行人被汽车碰撞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摩托车驾驶者双足不站在路面上,不支持体重,其自由活动度大,故小腿的损伤较少见。其次,身体上的损伤位置要考虑驾乘者处于座位的特点,下肢的损伤一般要比行人略低一些。在被撞时,因摩托车也处于运动状态
30、,碰撞形成的直撞伤及随后发生的摔跌伤的严重程度,要视两者是同向运动还是相对逆向运动而异。如果是相对逆向碰撞,则身体上半部分的直接撞击伤非常严重,而同向运动时相碰撞,则摔跌伤更严重。如侧向被机动车碰撞时,乘坐者的背部和侧面部的损伤比驾驶员更明显。,摩托车被汽车碰撞,a.摩托车与静物如树木、电线杆、建筑物等碰撞,受巨大的惯性力作用,驾驶员胸腹部撞在车把上,或头部、前胸及上肢与上述固定物直接撞击,发生头部及胸部的严重损伤和变形。 b.摩托车与大型汽车侧面相撞,驾驶员向前冲去,头部碰撞在机车侧面后摔下。 c.摩托车与轿车正面相撞时,摩托车驾驶员身体被甩到车把之前,头面部首次撞击到汽车发动机罩上,身体在
31、发动机罩上滑移,接着头顶部碰撞在挡风玻璃上,然后被抛下摔跌于地面上。如果碰撞速度大时,身体重心上移,以头部为支撑点抵在挡风玻璃处,身体从轿车顶上翻过后,然后摔落在地。如果是碰撞轿车侧面时,驾驶员可飞擦过轿车顶部摔下。 d.摩托车在发生碰撞事故时,后座乘员随着摩托车后轮向上、向前的冲击力飞出,头面部和四肢易撞击在与摩托车相碰撞的车辆或物体上造成损伤。,摩托车撞击在固定物上或与汽车相撞,28,2.摩托车损伤的特征,摩托车部件擦撞驾驶员身体造成的损伤,主要表现为: a.骑跨伤 邮箱和车把造成驾驶员会阴部的损伤最为常见。裤裆和两裤腿根部撕裂绽开,一般呈十字形,可贴附有油类和油漆碎片。会阴、阴茎、阴囊及
32、大腿内侧的搓裂伤,甚至撕裂,出血明显,严重者可致耻骨支骨折,造成膀胱、尿道或阴道搓裂创,上述损伤又称为骑跨伤。同时,油箱可发现凹凸变形和擦痕、局部油漆脱落。 b.车把印迹或后视镜边缘印痕 车把、后视镜与胸部、上肢碰撞,可形成皮肤上的车把印迹或后视镜边缘印痕,表现为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深部骨骼局限性骨折。 c.挡风罩玻璃切颈伤 带有挡风罩的摩托车,可发生挡风罩边缘切颈损伤,即驾驶员颈部猛撞在挡风罩边缘上,造成头颈从下颌至耳后、经过第一颈椎处离断,离断边缘不整齐。 d.乘员损伤 摩托车乘员由于有前方驾驶员的阻挡,通常不发生上述特异性撞击损伤,但事故发生时如有较大的侧向离心力作用,乘员下肢内侧区域与
33、座位等部件相互作用可出现软组织挫伤或擦挫伤。,特异性损伤,29,摩托车驾驶员更多的是因向前抛出发生撞击性损伤,摩托车乘员多发生摔跌伤和碾压伤。摩托车事故造成的抛掷性摔跌伤,因抛掷力大,常在地面上滑行较长距离,擦伤明显。摔跌时一种是头顶部闲着地,继之肩和躯干背部着地摔跌,造成枕部头皮挫伤和肩背部擦伤,易形成颅后窝的骨折、脑挫伤、肺和肾脏破裂出血。另一种是颜面部先着地,继之胸腹和四肢落地,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损伤类型,表现为面部大片擦伤,有时形成小挫裂创,可造成颅前、颅中窝骨折、脑挫伤、肝脾劈裂和肠系膜破裂出血。有头盔面罩保护时,头皮和颜面部不易发生损伤,但可发生颈椎骨折、脱位和出血。,非特异性损伤
34、,鉴别、确定摩托车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和乘员时要具体个案具体分析,既考虑驾驶员和乘员的损伤特点,又考虑个案中的人体与车辆特定部件碰撞所致特征性损伤,如后视镜、车把、油箱、护杠挡板、风挡等所致损伤,以及现场人车倒地相对距离(如摩托车驾驶员往往离摩托车近而乘员则较远),要结合损伤特征、现场勘查、痕迹物证和案情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着重分析车辆的相对行驶方向和速度、碰撞角度和力度、人车倒地位置和刮擦痕迹、散落物的分布形态、车物痕迹与人体损伤之问的关系,以便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中找出关键因素和内在规律,在痕迹、物证、损伤之间找到证据链而再现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为确定事故当事人主体以解决疑难事故案件提供客观
35、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30,自行车交通事故类型,1.自行车突然左转弯造成的交通事故:自行车在交叉路口或路段左转弯时,要与同方向直行和右转弯机动车行驶路径相交,要与对向直行和左转弯机动车行驶路径相交,突然猛拐,与机动车发生冲突,这是事故后果最为严重的一种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 2. 自行车突然从支路驶出造成的交通事故:自行车突然从支路快速驶出,试图横过或进入主干道,与直行的机动车行驶路径形成四个潜在的冲突点,这类交通事故要比第一类事故的发生率还高一些。 3.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造成交通事故:这类事故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自行车与机动车同方向行驶,由于两者速度有差异,而发生追尾碰撞:二是自行车
36、突然逆行进入机动车道,这也是最危险的一种情况。 4. 自行车在正常行驶中被撞的交通事故:这类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公交车站设在路沿,公交车辆由机动车道进入公交车站时与自行车碰撞:二是大型货车或其它车辆在非机动车道靠边停车时与自行车碰撞:三是机动车转向或制动失控入慢车道与自行车相碰撞。,31,(五).自行车交通事故损伤,自行车交通事故损伤机制,自行车撞击行人,由于自行车质量较轻,一般情况下速度不快,能量不高,故碰撞行人所形成的损伤较轻。但车速过快时,如下坡时撞击行人,常造成人体下肢碰撞及摔跌性损伤,形成以下肢多见的骨折、器官破裂以及颅脑损伤,伤者多因严重的颅脑损伤或内脏损伤造成的失
37、血性休克而死亡。 自行车与机动车碰撞是自行车事故损伤中最常见、最严重的类型,它分为骑行碰撞与推行碰撞两种情况。 在骑行碰撞中,骑车者因抛落和摔跌,人与自行车分离较远。不同角度与方向碰撞,造成的碰撞伤分布类型各异: ( 1) 被来自后方的机动车碰撞,由于人体后仰与汽车碰撞,损伤多发生在头顶枕部、肩背部、上肢,下肢损伤则少见; ( 2) 与来自侧面的机动车碰撞,损伤的高度位置与脚踏板的离地高度有关;碰撞导致的摔跌伤发生在直接撞击伤的对侧,常表现为严重的颅脑损伤、四肢骨折、全身广泛性擦挫伤; 损伤的部位依次为下肢、头部和上肢,下肢表现为双腿外侧中下段骨折或踝关节骨折、脱位,同时在会阴部和大腿内侧出现
38、擦挫伤,内踝部擦挫伤,自行车车垫发生偏位; 手掌出现防御支撑性损伤,如表皮剥脱、皮下出血,甚至骨折。,32,自行车与机动车碰撞过程,自行车与机动车事故中,在机动车保险杠、发动机罩前端以及水箱罩部位是碰撞的最常见接触部位,特别明显的是,机动车的左前端和前中间区域是碰撞时接触最密的区域。 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运动过程一般可分为接触、自行飞行和滑移三个阶段,自行车开始接触机动车,吸收机动车的冲撞能量,身体上部迅速倒向机动车发动机罩,下肢及自行车向上抛起:然后自行车和汽车人先后被抛向汽车前方:落地后,自行车和骑车人分别以滑动或滚动的形式向前运动至最终静止位置。对于碰撞点高于自行车和骑车人系统质心高度的
39、情形,接触过程可以视为瞬间完成的,即整个运动过程仅由自由飞行和滑移两个运动阶段组成。,33,自行车交通事故损伤机制,自行车与静止物体发生碰撞,人体会因惯性作用向前抛出发生撞击性损伤,抛力大时,人体常在地面上滑行较长距离,擦伤明显。摔跌时常有两种情况: ( 1) 头顶部先着地,继之肩和躯干部着地摔跌,造成枕部头皮下擦挫伤和肩背部皮肤擦伤,容易形成颅后窝的骨折、脑挫伤、胸腹腔脏器不同程度震裂出血; ( 2) 颜面部先着地,继之胸腹和四肢落地,此为较常见的损伤类型,表现为面部大片擦伤,有时形成小挫裂伤,可造成颅脑、胸腹部脏器损伤。在自行车事故损伤中,除了互相撞击造成的人体损伤外,自行车本身对人体也会
40、造成相应的损伤,其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 1) 骑车人在撞击和抛落过程中与自行车把手擦划可出现胸腹部长条状擦挫伤; ( 2) 脚蹬管、飞轮、链条对胫骨下段、内踝及足内侧软组织的挫伤; ( 3) 自行车横梁对大腿内侧的擦伤,大腿内收肌离断或形成股骨干、股骨颈的骨折;( 4) 自行车车把对人体上下肢形成挫伤; ( 5) 鞍座对会阴部的损伤,可造成阴囊和肛门周围形成擦伤和挫伤。,自行车交通事故损伤机制,推行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往往人与自行车相邻倒地,易出现下肢擦挫伤和楔形骨折,楔形骨折尖端可指示撞击方向,重力腿损伤较重,出现挫裂伤和骨折,足跟部与地面作用导致明显擦伤,而非重力腿损伤较轻,仅出现
41、软组织挫伤或裂伤。当人在自行车左侧推行时,如机动车从推车人左侧碰撞,往往在人体左侧尤其是下肢出现横形挫裂伤和骨折,人体右侧则出现与自行车相碰擦的较轻损伤和衣裤痕迹; 若机动车从自行车右侧碰撞致推车人倒地时,则人的身体右侧损伤相对较少较轻,而身体左侧因与地面或其他物体碰撞而损伤较多较重。当人在自行车右侧推行时,同样出现上述相应的损伤特征。被机动车撞击的人体部位可出现与机动车碰撞部位形状相近的横条纹、网眼状、弧形、角形等形状的擦挫伤和皮下出血,并常出现胫腓骨的楔形骨折。,34,自行车事故痕迹特征及勘验重点,自行车的运行轨迹不同于机动车,运动轨迹呈“蛇形”,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碾压的情况非常多见,发
42、生事故后形成车身痕迹的机会较多,主要形成碰撞痕迹、刮擦痕迹、摩擦痕迹。其痕迹产生的部位及特征如下:(1)碰撞痕迹:自行车正面与机动车接触后形成痕迹的部位一般在前轮胎、前轮辋、前叉、车把等部位。碰撞的形态表现为前轮胎有撞击痕迹,前轮辋扭曲变形,前车把把端有擦划痕迹,所有痕迹部位都有可能附着碰撞客体转移的一些微量物质。(2).刮擦痕迹:自行车在相互交错、左右转动时最易与机动车接触,形成刮擦痕迹,刮擦痕迹产生的部位和形态一般是在两侧车把把端、车闸把端及把杆前面部;轮胎胎壁易留下大面积的斜纹理摩擦痕迹,同时将黑色的橡胶粉末擦蹭在其他物体的表面;车把是自行车失去平衡最容易受力的构件,其端部容易形成擦划痕
43、迹,如果车把为橡胶把套,最容易将橡胶物质附着与其他客体上。(3).摩擦痕迹: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失去平衡,在地面滑移摩擦形成摩损渐层痕迹,其产生部位一般是车身支撑构件,如脚踏板部、车把端部。有时脚踏板端部开裂、脱落或被磨烂。,35,自行车事故痕迹分析,在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过程中,为了查明交通事故事实,需对车辆痕迹进行分析,这对认定肇事车辆和交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就分析的步骤和方法进行简单说明。 (1)在对该类型事故进行分析时,首先要了解交通事故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交通事故现场情况,这有助于分析研究车体痕迹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以及对检材痕迹特征的正确认识。 (2)对自行车按照上述检验方法进行检
44、验时,先要寻找痕迹的一般特征,然后根据该特征,寻找机动车可疑部位能够形成自行车痕迹的一般特征,如果一般特征有明显差异,无需进行进一步检验,例如,观测痕迹的位置、形态、状态、方向、宽窄,另外,还要结合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状态、装载等情况进行分析,从而确定车辆接触部位,尤其是车辆的接触部位。 (3)根据检验情况,按照同同一认定的原理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确定已发现特征的符合点和差异点,对差异点的原因作出合理的解释,综合事故整体情况,作出分析结论。,36,案情,伤情,环境,内因,虚假案件保单期限事故责任醉驾换驾身份造假,小伤大养以伤养病基础疾病陈旧外伤伪装预后,赔付责任适用户口伤残鉴定不当治疗
45、不良人员,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知识结构工作流程日常管理,二.车险人伤欺诈识别,37,人伤工作要求,案情: 2013年8月3日上午8时许,报案人温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8月2日下午其驾驶鲁FXXXXX号捷达车在招远市玲珑路过程中为躲避电瓶车与路边一行人发生碰撞,致使行人左腿骨折。查勘: 1、伤者仅有腿部骨折,并无其他部位的损伤; 2、伤者左股骨干下段骨折; 3、伤者年龄67岁; 4、伤者已完成手术,创面清洁,无渗出(查勘时间8月3日下午)疑问: 1、紧急避险的撞击通常力度较大,为何无其他部位的损伤? 2、伤者身高175cm,捷达车保险杠高度60cm,撞击点的位置? 3、术后一天,创面敷料清洁,无渗出?,
46、案 例,欺诈类型,1、逆选择2、非保险责任3、虚拟保险事故4、变更人伤材料,1、逆选择,逆选择不但包含被保险人以逆选择的手段进行保险诈骗的行为,而且包含伤者为寻求利益最大化隐藏事故真相的行为。 1、倒签单 2、隐藏使用性质 营运、非营运 3、以伤养伤与以伤养病 原有损伤 原有疾病 4、诉讼,2、非保险责任,1、酒驾或醉酒 酒驾 每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不足80mg 醉酒 每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2、毒驾3、替换驾驶员 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其他目的4、变更受害人空间位置 车上人员变更为第三者,案 例,案情: 2012年10月28日12时49分许,张某驾驶苏DXXXXX号小型轿
47、车沿阿里山路行驶至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附近时与吴某驾驶的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双车受损,吴某受伤。张某随即弃车逃逸。后于当日15时许投案自首。吴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查勘: 1、张某在投案自首时,酒精检测数值仍为71.3mg/ml。 2、交警以肇事逃逸、酒后驾驶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问题: 1、张某事故发生时的酒精含量应该是? 2、地方标准的适用范围? 天津市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推算和检验标准,3、虚拟保险事故,1、转嫁风险 转嫁经营风险 转嫁赔偿风险 转嫁损失风险2、保险诈骗,案例一 2013年4月16日17时许,何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的冀AXXXXX号丰田小轿车行驶至藁城市
48、兴安镇一轮胎翻修市场附近时,不慎因倒车碾压到正在路边捡拾东西的徐某,导致徐某左拇指受伤。经查,徐某为该厂工人,何某系老板,何某为转嫁徐某的工伤赔偿,利用自家的保险车辆,虚拟了一起保险事故。案例二 烟台虚拟碰撞案案例三 沈阳特大保险诈骗案,案 例,4、变更人伤材料,1、就诊材料作假 2、误工、护理费材料作假 3、户籍性质作假 4、残疾程度作假 5、被扶养人情况作假 6、赔偿信息作假始作俑者 1、保险“黄牛” 2、不良的法律工作者,案情: 2013年4月1日12时许,驾驶员张某驾驶鲁BXXXXX牌照小轿车行驶至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附近时与电瓶车发生碰撞,致使三者王某受伤后拖曳电瓶车逃逸。8月5日王某起诉至当地法院,索赔经济赔偿314615元,其中伤残赔偿金192870元。查勘: 1、三者王某伤情轻微,左踝骨折,头颈部、腰背部软组织损伤; 2、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且为村口,车速较慢,碰撞力度应不大,左内踝为碰撞的着力点。疑问: 1、伤残如何构成? 2、是否存在原发性损害? 3、病历材料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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