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学院教学建设及奖励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快教学建设的步伐,进一步调动教师积极性,商学院将对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给予经费支持(教学建设经费),并对在教学工作、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团队及个人予以奖励(教学成果奖励)。 一、教学建设经费 教学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具体如下: (一)专业建设 我院将加大专业建设力度,增加经费投入,鼓励各系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加强本科专业的建设。对于拟进行本科申报的专业给予立 项支持,经费为 5000元,主要用于专业调研、专家论证等费用。并对现有的本科专业的建设及品牌、特色专业给予立项支持,本科专业
2、建设经费为 10000 元,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经费给予建设经费 10000 元,本科专业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办法详见商学院专业建设立项管理办法。 (二)课程建设 加大课程建设力度,设置专项经费,逐步推进标准课程建设,并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推进全院课程建设。 1.逐年建设标准课程,对每门标准课程给予立项,待验收合格后发放经费 500 元。 2.每年立项建设精品课程 1-3 门,每门给予经费支持 10000 元,精品课程建设办法详见商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和评选办法。 (三)以上各项建设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开支不超过经费总额的 30%。 二、教学成果奖励 1. 教学成果奖励主要用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精
3、品教材、精品课程等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成果的项目。校级教学成果的认定以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发文为准。省级教学成果的认定以省教育厅或主管部门发文为准。国家级教学成果的认定以教育部或主管部门发文为准。各项教学奖励的标准如下: 项目 校级(元) 省级(元) 国家级(元) 品牌及特色专业 1000 2000 4000 优秀实验中心 1000 2000 4000 精品课程 800 1500 3000 精品教材 800 1500 3000 优秀多媒体课件 800 1500 3000 优秀教学成果奖 800 1500 3000 优秀教学团队 800 1500 3000 教学名师 500 1000 200
4、0 2.标准课程 对通过学校验收合格的标准课程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门课程 600元。 3.青年授课竞赛 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商学院和学校组织的青年授课竞 赛,并对获取不同级别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项目 商学院(元) 校级(元) 一等奖 150 200 二等奖 100 三等奖 50 4.以上各奖项在计算奖励时,同一奖项在当年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对于教学成果奖励的发放,每年末由各系或个人提供获奖证书、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给院办公室核对。办公室进行初审,经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三、凡以往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08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