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初审 流程图 承办机构: 庐阳区 政府 科技局(科协) 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1601 室 服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699711 庐阳区科技局 (科协) 发布通知,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整理汇总。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经初审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向合肥市科技局推荐。 受 理 科技 局 受理推荐报送的 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 科技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合肥市“借转补”项目推荐 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政府 科技局(科协) 地址:
2、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1601 室 服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699711 庐阳区科技局 (科 协) 发布通知,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整理汇总。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经初审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向合肥市科技局推荐。 受 理 科技局受理推荐报送的 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 科技局根据 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实施细则(合科 2014 71 号) 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 认定 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政府 科技局 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3、1601 室 服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699711 庐阳区科技局 (科协) 发布通知,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整理汇总。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经 初审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向合肥市科技局上报 。 受 理 科技局受理推荐报送的 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 科技局根据 关于申报 2017 年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型企业的通知 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安徽省创新型企业试点(联盟) 推荐 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政府 科技局 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1601 室 服
4、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699711 庐阳区科技局 (科协) 发布通知,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整理汇总。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经初审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向合肥市科技局推荐。 受 理 科技局受理推荐报送的 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 科技局根据 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合肥市创新型企业 认定 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政府 科技局 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1601 室 服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
5、699711 庐阳区科技局 (科协) 发布通知,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整理汇总。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经初审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向合肥市科技局推荐。 受 理 科技局受理推荐报送的 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 科技局根据 关于申报 2014 年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型企业的通知 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认定 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政府 科技局 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1601 室 服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699711 庐阳区科技局
6、(科协) 发布通知, 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整理汇总。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经初审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向合肥市科技局推荐。 受 理 科技局受理推荐报送的 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 科技局根据 关于申报 2014 年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型企业的通知 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 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政府 科技局 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1601 室 服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699711 庐阳区科技局 (科协) 发布通知,组织辖区
7、内企业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整理汇总。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经初审汇 总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向合肥市科技局推荐。 受 理 科技局受理推荐报送的 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 科技局根据 关于组织申报 2014 年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合科 2014 121 号) 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专利侵权投诉的处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政府 科技局 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1601 室 服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699711 请求人向 科技局 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请求,其提交的请求书及
8、证明材料应当符合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十一条的要求。 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 院 起诉。 受 理 应当在收到请求书或补正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立案并 通 知请求人,同时指定 3 名或 3 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组成合议组。 科技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和安徽省专利条例第二十五条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 对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专利侵 纠纷案件,应当在结案后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 科技局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政
9、府 科技局 地址:濉溪路 295 号庐阳区政府 1601 室 服务电话: 0551-65699115 监督电话: 0551-65699711 科技局 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发现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应当及时立案 。 庐阳区科技局 (科协) 发布通知,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 科技局 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查处假冒专利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结案。需要延长期限的,最多不超过 15 日。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经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 科技局 应当组织听证。 科技局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调查,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科技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安徽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一条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管理专利工 作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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