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州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户政策清单 政策类别 项目名称 政策标准 享受政策需要具备的条件 兑现政策的方式和路径 政策出台部门 备注 一 、 医 疗 救 助 类 政 策 医疗救助 1.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履行转诊手续并到各级协议管理医院就诊的,在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原有待遇的基础上,其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时,免起付线,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时,未经转诊越级诊治及到非协议管理医院的,按相关政策规定合规医疗费用降低报销比例,不合规医疗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 台中锁定的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
2、据平台,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经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足额划转。 州政府 2. 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性支付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给予全额报销。 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锁定的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脱贫 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所需资金按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 2016年“新农合”一
3、般性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 2016 94 号)及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 2016 60 号)执行,即 2016 年中央和省财政新增的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 36 元中, 26 元按全省参保人数分配,其中 10 元(中央财政 6 元、省财政 4 元),按省扶贫移民局精 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需提供资料包括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补偿结算单及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报销审批单。 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扶贫移民局、 民政局、
4、3. 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性支付补偿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 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剩余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待遇范围;未享受城乡居民大 病保险补偿的患者,不纳入此项政策待遇),由 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锁定的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由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按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施方案(阿府办发 2016 39 号)报销相应待遇。需提供资
5、料包括经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性支付补偿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补偿结算单及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报销审批单。 州政府 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按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施方案(阿府办发 2016 39号)报销相应待遇。 再纳入补助范围。 4. 重大疾病专项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在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性支付、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剩余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合规与不合规医疗费用)当年度累计或者单次超过 2 万元时,按照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阿府办发 2
6、016 38 号)规定审批程序及标准享受相应补偿待遇。 四 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锁定的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按照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阿府办发 2016 38 号)规定审批程序及标准享受相应补偿待遇。需提供资料:包括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性支付、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补偿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补偿结算单及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报销审批单。 州政府 5. 重特大疾病特殊补助 建档立卡
7、贫困人口患者在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性支付、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重大疾病专项补助补偿后,剩余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合规与不合规医疗费用)当年度累计或者单次超过 5 万元时,按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阿府办发 2016 38 号)规定享受相应补偿待遇。 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锁定的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已 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按照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阿府办发 2016 38 号
8、)规定审批程序及标准享受相应补偿待遇。需提供资料:包括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性支付、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重大疾病专项补助补偿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补偿结算单及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报销审批单。 州政府 6. 医药爱心扶贫基金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 民医保倾斜性支付、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新农合重大疾病专项补助及新农合重特大疾病特殊补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措施依规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由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实施部分救助。 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锁定的全
9、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按照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实施方案(阿府办发 2016 40 号)执行。需提供资料:包括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 险、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性支付、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专项补助、重特大疾病特殊补助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补偿结算单及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报销审批单。 州政府 二 、 金 融扶 贫类 政策 阿坝州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 2-5万元小额扶贫贷款,对
10、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不超过 5%的年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当贷款利率低于或等于 5%时,按贷款执行利率的 90%给予贴息。 1.有劳动能力; 2.有贷款意愿; 3.有良好信用 ; 4.有就业创业潜质的建档立卡贫困 户 一是由县扶贫移民局、合作银行对乡(镇)分管领导、驻村工作组及具体工作人员召开培训会议;二是推选成立村风险控制小组;三是召开全村贫困户会议,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四是村风险控制小组按照评级授信指标对贫困户逐户评级;五是合作银行核准授信;六是按照程序发放贷款。 州政府 三 、 教育培训类政策 1、 一免一补 减免学前教育在园幼儿保教费 750元生 /年,补助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午餐费 600元生
11、 /年 。 全州学前教育学生 直接减免 州政府 2、 三免两补 免除小学在校学生 600 元生 /年、初中在校学生 800 元生 /年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 1700 元生 /年活补助;对在校学生提供 800 元生 /年膳食补助 。 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学生 直接减免 州政府 3、 两免一助 免除普通高中每生每年 520-900年学费;免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600元生 /年教科书费;按照 50%覆盖面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提供 2000 元生 /年助学金 。 全州普通高中学生 直接减免 州政府 4、 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资助 对 2016年秋季前入学的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读本专科学生,州教育基金会资助 80 人(已资助过的除外),标准为2000 元生 /年。 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 直接兑现 阿坝州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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