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国非遗工匠”认定暂行办法 一、认定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的意见,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中华文化代表人物,落实 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培育中国工匠的要求,大力弘扬传统工匠精神,厚植非遗工匠文化,加强对传统非遗技艺的传承发展,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出资 1200万元人民币资助大国非遗工匠专项公益工程工美项目 。 二、 主题与口号 主题:大国非遗工匠 开创盛世辉煌 口号:寻找大国非遗工匠 坚定文化自信 讲好中国故事 传播中国声音 传承中华文化 三、活动目的 寻找“大国 非遗工匠”,资助德艺双馨、为非遗传承与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团体。 四、认定原则 坚
2、持个人自主申报、专家认定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 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五 、 主、承办和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支持单位:各省、区、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大国非遗工匠(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 六 、 认定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 负责大国非遗工匠评审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决定认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认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由主办单位、承 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 专家 认定委员会 : 负责 制定大国非遗工匠和华夏大国工匠认定标准; 审议并 向 领导 小组 提出 大国非遗工匠和华夏大国工匠
3、 建议名单 。 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 与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共同推荐 15 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 3、工作委员会: 负责大国非遗工匠认定的日常工作以及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省工艺美术协会委派专人负责“大国非遗工匠”相关事宜。 七、申报范围 (一)大国非遗工匠认定的申报人员(下称申报者)所从事的专业为传统工艺美术,其 品种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百年以上的传承历史; 2、技艺精 湛,自成风格; 3、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4、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二) 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包括雕塑工艺品、漆器工艺品、抽纱刺绣工艺品、编织工艺品、地毯工
4、艺品、金属工艺品、陶瓷工艺品、首饰工艺品、花画工艺品、烟花爆竹工艺品、民族民间工艺品,共十一大类。 ( 三) 申报者的 地域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港 、澳 、 台地区 。 八、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践行大国非遗工匠精神; 3、 现仍 从事工艺美术 创作; 4、 在全国范 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行业有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为工美技艺类非遗项目传播和工艺美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5、 所从事的专业技艺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 6、 具有独特技艺的国家级非遗传承
5、人,省协会可根据本省情况破格予以推荐。 九、申报要求 (一)自愿申报。 (二)申报者须按获得荣誉称号或非遗传承人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申报 。 (三)专业从事工艺美术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及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之列。 (四 )在申报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申报材料,或窃取他人成果据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申报程序 大国非遗工匠申报资格审核采取两级负责制。 1、申报者须在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网站上按要求申报,并填写由工作委员会统一制定的大国非遗工匠申报表(下称申报表),报送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艺
6、美术( 行业)协会。 2、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艺美术( 行业) 协会对申报者确认申报者提交的申报表和书面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无伪造、抄袭和浮夸,证 明材料真实有效;按认定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将申报者的申报表以及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报工作委员会。 十一、认定标准 1、作品评价(技艺高超、风格独特、获奖情况、博物馆收藏情况); 2、社会评价(社会荣誉、荣誉称号、国家级非遗技艺或传承人); 3、公益评价(捐款、捐物、参与公益活动、学校公益性授课、义卖捐赠等); 4、传承评价(带徒情况、开展讲座); 5、实践评价(参展情况、艺术品流通情况) 6、评价 十二、认定说明 此次认定工作将根据认定标准认定“大国非
7、遗工匠”和“华夏大国工匠”。 (一) 大国非遗工匠认定: 符合“大 国非遗工匠”申报条件,根据专家认定委员会制定的认定标准,对申报者进行认定。 (二) 华夏大国工匠认定: 符合“大国非遗工匠”条件,其技艺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由专家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十三、认定程序 1、资料审查 工作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申报者资料,按照本办法中对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申报资格确认 工作委员会将审查后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专家认定委员会。 3、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 专家认定委员会根据认定标准对申报者进行认定,向领导小组提出大国非遗工匠建议名单和华夏大国工匠建议名单,由领导小组审 核 。 4、 领导小组审核 领导小组对专家认定委员会提出的大国非遗工匠建议名单和华夏大国工匠建议名单进行审核。 5、 认定公示 将领导小组 审核后的 大国非遗工匠和华夏大国工匠建议名单在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 5日的公示。 6、 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 工作委员会 将公示后 确定的大国非遗工匠和华夏大国工匠名单提交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认定后产生首批“大国非遗工匠”和“华夏大国工匠”。 7、由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召开认定大会。 十四、未尽事宜 此次开展大国非遗工匠专项公益工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