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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doc

1、 - 1 - 彭阳县 交通运输局责任清单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1 行政审批 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 1受理责任:公示 办理 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 ,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公路管理段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 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期限内送达许可证件,

2、按规定报相应的 公路管理段 备案。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设计文件申请未受理的; 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不受理理由的;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 政许可决定的; 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3、重后果的; 6.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在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 , 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受理 人责令作 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

4、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4.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2 行政审批 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 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 1000 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的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5、审查责任: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公路管理段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提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设计文件申请未受理的; 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 明不受理理由的;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 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 , 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受理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

6、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 2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的许可 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 予 行政许可 或者不予 行政许可 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期限内送达许可证件,按规定报相应的 公路管理段 备案。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对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制度,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依

7、法给予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在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

8、追究; 4.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 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3 行政审批 更新、砍伐公路 行道 树木 的许可 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公路管理段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

9、任: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允许更新砍伐,并告知其具有及时补种的义务。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不能及时补种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设计文件申请未受理的; 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不受理理由的;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5.不依

10、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在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 索取或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 , 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受理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3

11、.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4.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 3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 行政 审批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 确需 行驶公路 的许可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

12、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依法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并依法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件,按规定公开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当事人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由 公安机关指定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设计文件申请未受理的; 2

13、.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不受理理由的;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在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

14、制机构 , 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受理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 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4.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5 行政审批 超过公

15、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1、受理责任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依法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设计文件申请未受理的; 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不受理理由的;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

16、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 , 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受理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 4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 的许可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并依法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件,按规定公开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申请人是否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悬挂明显标志。未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采取防护措施。 6、其

17、他法 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在办理许可、 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 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

18、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4.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6 行政处罚 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1、立案责任: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 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

19、依法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告知其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5

20、.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7.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立案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

21、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 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 5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 事人意见并进行复核。 5、决定责任: 予以处罚的,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内容和依据、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22、的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符合重大案件规定的应当提交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追究; 4.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5、 公路管理段 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履行赔偿义务后,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 6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7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未经同意或未按技术标准 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情形的处罚 1.立案责任: 公路管理段 发现涉嫌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未经同意或未按技术标准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违法行为的(或者下级交通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24、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法予以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

25、罚款的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7.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26、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立案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 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

27、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4.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5、 公路管理段 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履行赔偿义务后,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 7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8 行政处罚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 1.立案责任: 公路管理段 发现

28、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违法行为的(或者下级交通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 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

29、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法予以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

30、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7.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 的 ;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立案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

31、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 度评比先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4.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5、 公路管理段 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履行赔偿义务后,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

32、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 8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9 行政处罚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处罚 1.立案责任: 公路管理段 发现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违法行为的(或者下级交通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

33、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 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法予以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法申请人民法

34、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7.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 裁量权 的 ;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立案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 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

36、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4.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5、 公路管理段 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履行赔偿义务后,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 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10 行政处罚 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1.立案责任: 公路管理段 发现 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或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37、,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 9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者下级交通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 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

38、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法予以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

39、定应履行的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符合听证 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7.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立案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

40、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 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4.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5、 公路管理段 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履行赔偿义务后,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 全部赔偿费用。 6.对具有党员资格

41、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11 行政处罚 对车辆装载物等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1.立案责任: 公路管理段 发现涉嫌车辆装载物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交通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

42、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 10 - 序号 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 名称 责任事项 追责 情 形 担责方式 畅通 的处罚 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3、前,应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法予以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 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

44、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7.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给予 立案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 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

45、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 4.给予 公路管理段 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 5、 公路管理段 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履行赔偿义务后,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 ,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对具有党员资格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12 行政处罚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1.立案责任: 公路管理段 发现涉嫌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交通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

46、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 解陈述,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 公路管理段 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 1.给予 立案 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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