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等 5 个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 月 项目名称: 扬州市 广陵区头桥等 5 个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规划修改 单位: 杭集镇人民政府 李典镇人民政府 沙头镇人民政府 泰安镇人民政府 头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制 单位: 扬州茂源土地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 徐文斌 项目参与人员: 朱 祥 冉隆飞 吕 梅 校 对: 史文兵 审 核: 夏丽芳 编 制 时 间: 二一六 年 月 目 录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和缘由 . 1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 .1 (二)规划修改的缘由 .3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 . 6 (一)规划修改
2、原则 .6 (二)规划修改依据 .7 三、现行规划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 10 (一)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 .10 (二) 乡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基本 情况 . 11 ( 三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12 四、规划布局调整方案 . 13 (一) 广陵区 规划布局调整方案 .13 ( 二 )中心城区调整方案 .18 ( 三 )村镇建设 用地 控制区 修改方案 .23 ( 四 )有关镇 规划布局调整方案 .24 五、规划布局调整方案评估 . 52 (一)对土地利用各项目标的影响评估 .52 (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影响评估 .53 (三)对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评价 .
3、53 (四)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54 (五)可操作性评估分析 .54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 55 (一)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55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法律建设 .56 (三)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体系 .56 (四)加强规划实施技术保障 .56 (五)坚持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原则 .57 七、结论 . 58 附件: . 59 附件 1:附表 . 59 附表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情况汇总表 . 59 附表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地块明细表 . 60 附件 2:附图 . 73 1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和缘由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 1 本次规划修改的区域概况 1) 地理位置 扬
4、州市广陵区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与 京杭大运河 交汇处,东经119 26 、北纬 32 24 。 广陵区 是扬州市的主城区 , 东邻江都区,西、北连邗江区,南与镇江市隔长江相望。随着以高速公路和水运为主、铁路运输为辅的交通网络的形成,交通十分便捷,区位优势日趋明显。 2) 自然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年均气温为 14.8;雨量充沛,年降水量为 1039.3mm;光照充足,年均日照为 1948.1 小时;无霜期长,年平均 无霜期为 225 天。 3) 社会经济概况 2011 年 11 月,经国务院批准,扬州市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调整后广陵区辖 6 个镇、
5、1 个乡、 4 个街道,即:湾头镇、李典镇、沙头镇、头桥镇、杭集镇、泰安镇,汤汪乡,曲江街道、文峰街道、东关街道、汶河街道; 行政 区域总面积 341.96 平方公里;人口 49.82 万 人。 2015 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495.57 亿元,可比价增长 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8.05 亿元,可比价增长 3.6%;第二产业增加值2 198.55 亿元,可比价增长 3.9%;第三产业增加值 288.97 亿元,可比价增长 14.7%。三次产业构成比例由上年的 1.6: 41.7:56.7 调整为 1.6:40.1:58.3,三产比重较上年提高 1.6 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现
6、价增加值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 18.7%和 79.7%,工业经济贡献率为11.0%。全区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39.42 亿元,比上年增长 8.8%;其中税收收入 35.67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9%。财政支出 43.07 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 37.42 亿元。 2 本次规划修改的时代背景 在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 上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 “ 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 进城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三项重点 的 工作要求 。 广陵区人民政 府紧密围绕 “ 两个率先 ” 和 “ 八项工程 ”的工作 部署, 全面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
7、见,坚持 “ 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利益、改革创新 ” 的工作目标,科学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满足 广陵区 社会经济发展 新常态 。 2013 年 12 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加快推进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支持等方面做出重要批示。 2014 年 8 月,省政府发布了 宁镇扬同城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 规划提出了同城化建设中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创新体系、公共服务、城乡格局、生态环境、改革开放等七3 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要求整体谋划区域协调发展路径,探索建立和完善同城化发展
8、的协商协调机制,目标是建成和谐、幸福、宜居的优质生活圈和生态 文明区域。 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空间资源整合联动,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形成 “ 一带三圈 ” 的同城化发展格局 。 扬州市市委、市政府为了抓紧抓牢扬州作为全省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宁镇扬同城化发展的政 策机遇,确保改革举措的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江广融合地带作为跨江发展的先导区,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扬州城市建设的主战场、主阵地,着力打造生态 中心、区域交通中心、商务行政中心和科教创新城 。同时,在广陵区成立了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所在区域以此 为依托,加快生产要素的流动与科学配置,大力发展二、三产业
9、,培植壮大优势企业和新型城镇化的主体,招引并实施重大项目,着力培育特色产业经济,做大区域产业规模,发挥 改革试点的优势 作用,打造新一轮 区域 发展的全新平台。 (二)规划修改的缘由 近年来,广陵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现行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与空间布局已不能满足广陵区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修改缘由体现在: 1规划修改是 实施区域发展战略 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省苏中会议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 ,实施跨江融合发展战略、宁镇扬同城化发展战略、江广融合发展战略,广陵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把 江广融合地带作为跨江发展的先导区,扬州城4 市建设的主战场、主阵地
10、。以 生态科技新城为依托,打造生态中心、区域交通中心、商务行政中心和科教创新城。 在新的发展 形势 要求下,需要 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产业布局进行优化,以 发挥产业链优势 。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 本次规划修改满足了生态科技新城部分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 3 促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广陵区坚持围绕世界名城的目标,抢抓新一轮沿江开发的机遇,实施南下战略,加快构建城乡均等化的基础设施体系。打造沿江特色经济板块,将沙头、李典、头桥三镇与中心城区联为一体。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集中居住区、工业园区和农业示范区 “ 三区 ” 联动,促进产城融合和协调
11、发展。出台集中居住区建设奖补政策,引导农民向集镇集中,减少非规划布点村庄 。 本次规划修改满足了 沙头、头桥、泰安、杭集等镇的农民集中区、夹江生态区建设、道路、停车场、消防站、公园、学校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 3规划修改是 落实“三规合一”、整合园区产业布局 的需要 扬州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二十条措施,并决定在扬州试点“三规合一”,在沿江地区 (市区、仪征、环邵伯湖地区 )探索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与生态保护规划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与生态保护规划“三规合一”,整合“一张图”、共下“一盘棋”,探索历史
12、文化名城土地 节约集约利用模式,科学安排5 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空间,优化城镇一体化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生态建设等用地布局,合理配置重点区域、基本产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用地,形成要素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跨江融合发展。本次规划修改落实了“三规合一”在空间要素配置上的开发布局,整合了部分乡镇的园区产业布局,满足了沙头、头桥等镇的现代物流、工业地产等重大项目用地的需要。 综上所述, 为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保障和促进 广陵区社会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严 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2 2 号)和
13、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 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105 号令 )的文件精神,在确保 广陵区 范围内规划 允许 建设用地 区 总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有必要对 广陵区杭集镇等 5个镇的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6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 (一)规划修改原则 1 总量控制原则 规划修改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指标,确需突破的,在上一级规划区域范围内进行统筹平衡,确保上一级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 2 节约集约 原则 规划布局的调整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根据土地供应能力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要坚持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和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规划修改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 3 稳妥有序原则 严格控制规划修改频率,把握节奏,稳妥推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又保持规划的现势性。 4 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修改应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应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 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修改方案应按程序进行公示,努力提高规划修改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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