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有延津林场森林防火系统建设项目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 2017】 123 号 采购人:国有延津林场 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 7 月 2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国有 延津林场森林防火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9 (一)总则 . 9 (二)采购文件 . 9 (三)投标文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五)开标 .13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14 (七)签订合同 .17 (八)付款方式 .18 (九)中标服务费 .18 (十)处罚、询问和质疑 .18
2、(十一)保密和披露 .19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21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24 第一章 招标采购的货物清单 .24 第二章 项目有关要求 .32 第三章 货物技术规格需求 .33 第四章 安装调试、验收要求 .33 第五章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需求 .34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36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9 重要提示: 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投标人如认为本采购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开始时间十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 视为对本采购文件
3、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 3、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购买采购文件的凭证。 5、开标大会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 的一切影响评标活动的不良后果,公管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进行处理。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国有延津林场森林防
4、火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有延津林场的委托,现对国有延津林场森林防火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国有延津林场森林防火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 2017 123 号 3、采购预算价(最高投标限额):人民币 900000 元 二、 招标项目概况 : 1、项目内容:热成像双光谱重型云台、 200 万像 素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枪机支架、风光互补设备、避雷系统、无线网桥、光端机、接入交换机、硬盘录像机、存储硬盘、监视器、汇聚交换机、 UPS电源、电脑、机柜、森林防火平台软件(含服务器)、瞭望塔
5、。具体要求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2、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一年。 注:以上项目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
6、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招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3 日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4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00 时至 17: 30 时 (北京时间 ),到延津县公
7、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购买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采购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3、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 /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 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二 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 米路东)。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
8、17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 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二 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有延津林场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13849353088 地址;延津县新长北线森林公园向东 200 米路北 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 18595705484/0371-55321979 地址: 郑州市东明路红专路名门国际中心 1305 室 八、公告媒 体 本次
9、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编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国有延津林场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13849353088 3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 18595705484/0371-55321979 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国有延津林场森林防火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延交财招标采购 2017123 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本项目采购预算
10、 最高投标限额: 人民币 900000 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项目主要内容 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 9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要求 10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可自行到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本项目涉及地点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制作投标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 踏勘地 点:本项目实施地点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3 投标有效期 60 天(日历日) 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
11、式:电汇或转账(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转账)单上须标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玖仟元整 /单位( 9000 元 /单位 ) 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94100001002374667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采购文件规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 U 盘) 18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
12、订。投标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 19 密封袋封面上写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注明 年 月 日时前不准启封。 20 递交投标文件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由有关经济、技术专家 5 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4 交货及安装期 /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交货(安装)地点 : 国有延津林场院内 25 质保期 整体质保期一年 26 验收要求 1、供方履约完
13、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 2、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 立 3 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 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 5 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27 有关 节能、环保产品问题 1、对 投标人投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内节能产品的 (指最新一期) ,和投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
14、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内环保产品的(指最新一期),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如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采购文件是否特别指明,投标人均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时期公布的清单内容为准,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7 上予 以公布,敬请投标人及时查阅。 4、公示、调整环保清单以及暂停列入环保清单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5、网站( http:/)、中国绿色采购网( 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28 有关进口产品问题 除本采购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货物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 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9 供应商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要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16、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 支持中小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确认以工信委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1 其它要求 1、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如涉及以下 13 类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3 类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COS、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操作系
17、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 计、网站恢复等。 本采购文件可能会对以上部分信息安全产品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并作为评审内容之一,除此之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投报上述范围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均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查。投标人违反本规定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如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后七日内,将合同送至采购办备案。 8 下述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及技术标文件中加“ *”号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涉及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供评委会审核 的证明材料,投
18、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投标现场提供的原件必须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检查;其它未加“ *”号项提供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投标人的得分情况。 1、应提 交的商 务文件 1、 *投标函;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4、 *采购项目承诺书; 5、 *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 6、 *开标时间前
19、最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 关 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10、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2、投标 人应提 交的技 术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报价明细表; 3、 *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4、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 品汇总表 。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如与本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存在正或负偏离的,必须在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中注明 。 9
20、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次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设备购置。 1.1 交货( 安装 ) 地点:国有延津林场院内 2、定义: 2.1“采购人”指国有延津林场。 2.2“招标货物”指本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要求。 2.3“投标人”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4“服务”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 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5“中标人”指依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
21、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者。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的其他资质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按照要求登记有关资料。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二)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
22、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所收到的采购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 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 10、投标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10.1 任何已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通过报名并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存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否则,将视为对本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 10.2 在投标截止期 15 日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
23、和修改。该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0.3 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方 式向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发出,并在刊登本次招10 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未回复的视同已收到。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0.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所有登记并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相关通知,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此
24、变更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 际收到该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5 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
25、准,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11.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根据本次采购投标人数量及采购人、评委的要求,决定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4 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2.1 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其他部分 。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采购 文件的规定,及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其他部分是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认为必要的资料
26、文件。 12.2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按时提交投标文件。 13、投标人技术文件规格幅面( A4)应与正文一致,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死页装订 。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14、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所述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4.1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 或转账的方式,需在电汇(转账)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交纳账户账号如下: 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94100001002374667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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