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缓解我省麻醉医师短缺问题,促进麻醉人才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 2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福建 2030”行动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麻醉医师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麻醉医师数量,优化麻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扩大麻醉医疗服务领域,创新推广镇痛服务,满足麻醉医疗服务新需求。通过完善麻醉医疗服
2、务相关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麻醉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二)主要目标到 2020 年,每万人口麻醉医师数量提高到 0.55 人,力争接近 0.65 人;到 2030 年,每万人口麻醉医师数接近 1 人;到 2035 年,每万人口麻醉医师数达到 1 人以上并保持稳定。麻醉医师与手术科室医师配比更加合理,岗位职责更加明确,麻醉与镇痛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更加舒适的医疗服务。二、加强麻醉医师培养和队伍建设(三)加大麻醉医师培养力度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麻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麻醉专业学科建设,逐步形成医学院校教
3、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相结合的麻醉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在福建医科大学每年招收 90 名五年制麻醉学本科学生的基础上,鼓励厦门医学院等医学院校增设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加强麻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培训招收力度。以县级医疗机构在岗麻醉医师队伍为重点,加强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省卫健委。(四)优化麻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增设并逐步增加麻醉科护士、技师等辅助人员岗位,设立相应的绩效测算标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麻醉科应配备麻醉科护士,在麻醉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围手术期护理、疼痛患者管理,以及麻醉相关的设备、耗材、药品、文档信息整理等工作。三级医院
4、应配备麻醉科技师,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可以配备麻醉科技师,从事麻醉相关设备保养、维护与维修。责任单位:省卫健委、人社厅。3、拓展麻醉医疗服务领域(五)优化手术相关麻醉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完善手术麻醉服务,开展与日间手术相适应的麻醉工作,制定本机构日间手术麻醉管理制度与规范。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加强术后监护与镇痛,加快患者术后康复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麻醉科门诊和麻醉后重症患者的监护室,麻醉科门诊开展住院手术、日间手术、门诊和住院患者有创诊疗操作前的麻醉评估、预约、准备,并提供手术风险评估、术前准备指导、术后随访和恢复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省卫健委。(六)加强手术室外麻醉与镇痛在保障
5、手术麻醉的基础上,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与镇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舒适诊疗的新需求。优先发展无痛胃肠镜、无痛纤维支气管镜等诊疗操作和分娩镇痛、无痛康复治疗的麻醉,开展癌痛、慢性疼痛、临终关怀等疼痛管理。通过医联体将疼痛管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探索居家疼痛管理新模式。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疼痛门诊,提供疼痛管理服务。责任单位:省卫健委。(七)加强麻醉科护理服务手术室护理服务由麻醉科统一管理。麻醉科护士要加强对麻醉患者的护理服务,配合麻醉医师开展麻醉宣教、心理辅导、信息核对、体位摆放、管道护理、麻醉后患者护送等工作,定期进行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麻醉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
6、:省卫健委。4、保障麻醉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八)提升麻醉医疗服务能力。将增加麻醉资源供给作为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点,支持市县医疗机构麻醉科建设。有开展麻醉相关工作的医疗机构应独立设置麻醉科,根据麻醉科和手术科室设置情况、无痛医疗服务需求情况,增加麻醉相关医务人员数量,成立麻醉专业组或亚专科。不断提高麻醉科医师急救服务水平,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镇静、镇痛和生命支持;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诊疗指南中的麻醉相关内容,制定麻醉技术操作规范,重点增强疑难危重患者的麻醉医疗服务能力。各住培基地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安排麻醉科轮转学习,麻醉科医师要对学员进行急救技能的培训和麻醉相
7、关知识的传授,提高医院整体应急抢救能力和多学科的协作能力。麻醉科应建立麻醉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麻醉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责任单位:省卫健委、发改委。(九)加强麻醉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省、设区市两级麻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完善质控体系组织架构,加强麻醉专业质控人才培养。加强麻醉医疗质量控制,完善麻醉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麻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持续提升麻醉医疗质量。医疗机构要加强麻醉科、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优化服务流程,保障患者安全。责任单位:省卫健委五、提高麻醉医务人员积极性 (十)理顺麻醉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将麻醉医疗服
8、务价格纳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综合考虑,统筹推进,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手术时间、患者年龄特殊性、医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育投入等因素,合理测算手术麻醉成本,理顺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加快新增麻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审批。做好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政策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责任单位:省医保局、卫健委。(十一)优化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现按需设岗、按岗位管理。合理调整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比,使麻醉科医师与手术科室医师比例达到合理范围,科学调整麻醉医师工作负荷,确保医疗安全。
9、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医师和手术科室医师比例逐步达到 1:3。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可以根据诊疗情况合理确定比例,但不低于 1:5。专科医院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比例。医疗机构招聘麻醉科医师时,应当强化麻醉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要求,淡化对学历、论文等要求。责任单位:省卫健委、人社厅。(十二)增强麻醉医务人员职业吸引力在岗位聘用、评优评先以及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要充分考虑麻醉工作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提高麻醉专业人员的薪酬待遇,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向麻醉科医师予以倾斜。为麻醉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条件,缓解麻醉医务人员压力,在人员配置合理的情况下充分调动麻醉医务人员拓展服务领域的积极性。
10、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卫健委、财政厅。六、组织实施(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麻醉医疗服务工作,将其纳入健康福建建设和深化医改的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措施,统筹推进。(14(强化部门协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麻醉医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推动开展规范化的麻醉医疗服务,加强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鼓励麻醉医师多点执业,调动麻醉医务人员积极性。教育部门要加强麻醉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落实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麻醉医师培养与使用激励、麻醉临床专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医疗保障部门与价格监管部门要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统筹做好麻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监管工作。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麻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15(加强宣传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及改善麻醉医疗服务工作的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加强麻醉相关健康宣教,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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