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华大学实施“双学位”教育暂行办法西华教字2009160 号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川学位20099 号文件) ,同意我校2009 年开始开展“双学位”教育。为搞好“双学位”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双学位”是指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在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一、申请攻读“双学位”的条件1、西华大学在籍本科生;2、已修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必修课程正考合格;3、英语通过四级考试或英语通过学校组织的“双学位”入学英语水平测试;4、品行优良,在学期间没
2、有试读警告及违纪处分记录;5、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二、招收攻读“双学位”学生的时间及程序1、申请攻读“双学位”的学生需在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结束前一月内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双学位”专业) ,填写西华大学攻读“双学位”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2、申请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在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审核、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报名;3、 “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对审查合格的学生,通过考试等方式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教务处和校学位办审批备案,学校公布录取名单;4、攻读“双学位”的学生,每年秋季入学,教学由学校独立组班进行。三、 “双学位”专业招生比例及收费标准1
3、、 “双学位”专业招收学生的比例一般控制在该年级本科学生的 10%。2、学生攻读“双学位” ,按学分实行学年缴费,标准与“双学位”专业对应的主修专业相同。四、制定“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1、 “双学位”专业必须要达到该专业规定的培养目标及要求;2、课程体系设置包括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含学位论文) ,其全部课程按两学年分配设置;3、总学分控制在 80 学分左右,其中基础课占总学分 55%左右、专业课 20%左右、实践教学环节 25%左右;4、学习年限为 27 年,其毕业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同步。五、 “双学位”授予“双学位”的授予按照西华大学授予“双学位”工作细则执行。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