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贵州省生育服务登记表姓名 张 XX 出生日期 1980 年 05 月 XX 日婚姻状况 初婚 身份证件号码 522725198005XXXXXX户籍地 贵州省瓮安县珠藏镇 XX 村 XX 组女方现居住地 贵州省瓮安县珠藏镇 XX 村 XX 组姓名 李 XX 出生日期 1983 年 05 月 XX 日婚姻状况 初婚 身份证件号码 522725198305XXXXXX户籍地 贵州省瓮安县江界河镇 XX 村 XX 组男方现居住地 贵州省瓮安县江界河镇 XX 村 XX 组联系手机号码 1598542XXXX婚姻登记证号 J522725106-2016- XXXXXX 婚姻登记日期 2016 年 X5
2、 月 XX 日现有子女数 男孩数 女孩数现有子女信息子女姓名 1(男,2013.11.2,亲生);子女姓名 2(女,2015.9.23,收养);子女姓名 3( )。当前孕育情况 未怀孕 已怀孕( 周)已分娩(补登记)登记承诺我们夫妻承诺:自愿进行生育登记,保证以上所登记的婚姻、生育、居住等情况完全属实,且无遗漏和虚假信息,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人:张 XX 李 XX 委托代办受 、 夫妻委托,代为办理生育服务证,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和申请承诺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身份证号码: 代办人: 与委托人关系: 登记机构 (公章): 2016 年 07 月 XX 日经办
3、人 联系电话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街道(社区)留存,一份由村(居)留存。附件 22贵州省生育服务登记表填写说明1.姓名:分别填写女方姓名和男方姓名,填写姓名应与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明相一致;2.出生日期:分别填写女方和男方公历出生年、月、日,日期应与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明相一致;3.婚姻状况:分别填写女方和男方当前婚姻状况,包括初婚、再婚、未婚等;4.身份证件号码:填写公安部门统一发放的居民身份证上的 18 位身份证号码;5.户籍地:户籍地地址应与居民户口簿上的户籍地一致;6.现居住地:填写男方或女方现居住地地址,地址应填写至村(居)一级;7.联系手机号码:填写夫妻一方或双方常用手机号
4、码,夫妻均没有手机号码的可填写近亲属手机号码,并备注亲属关系和联系人姓名;8.婚姻登记证号和婚姻登记日期:填写民政部门统一颁发的结婚证标注的登记证号和登记日期;9.现有子女数:填写夫妻双方已生育(合法收养)子女数,再婚家庭应将再婚前夫妻双方分别生育(合法收养)的子女数和再婚后共同生育(合法收养)的子女数一并统计, ;夫妻分娩后进行补登记的,其分娩子女不在此栏进行统计,但登记人员应将其分娩子女情况详细填写进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单,3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10.男孩数和女孩数:分别填写夫妻双方已生育(合法收养)子女中男孩和女孩数量,男孩数和女孩数合计应等于现有子女数;11.现有子女信息
5、:填写夫妻双方已生育(合法收养)子女的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子女所属,子女所属包括亲生、收养、捡养、妻带、夫带,妻带、夫带主要指再婚家庭中再婚前子女为妻子亲生或丈夫亲生;12.当前孕育情况:未怀孕的在未怀孕对应的方框内打“”;已 怀孕的在已怀 孕对应的方框内打 “”,并填写怀孕周数;已分娩的在已分娩对应的方框内打“” ;13.登记承诺:由登记对象对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和婚育信息进行承诺,签名并按手印确认,特殊情况不能书写的可由登记人员代签,并由登记对象按手印确认;委托代办的,由代办人代签委托人姓名;14.委托代办:代办人要填写委托人夫妻双方姓名、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与委托人的关系;15.登记机构:指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应盖相应公章,并填写盖章时的日期。16.经办人:由具体负责生育登记服务的计生工作人员、计生专干填写本人姓名;17.联系电话: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