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源学院校友实践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2014 年版)资源学院校友实践创新奖学金,由资源学院 020991 班校友发起,由020991, 020971 等班级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热爱地质事业、野外实际工作能力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强的资源学院本科学生。为鼓励和培养学生的野外工作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分别设立“野外实习标兵奖”和“科研创新标兵奖”,前者主要面向在北戴河野外实习中表现优秀的大一学生和在周口店野外实习中表现优秀的大二学生;后者主要面向在科研立项研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大三学生和毕业设计表现特别突出的大四学生。为做好资源学院校友实践创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第一
2、条 设立单位设立单位由发起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第二条 设立起止时间2014 年 10 月2019 年 10 月,期限 5 年,作为第一期奖学金设立时限。2019 年 10 月后,经资源学院出资校友商议,再行确定第二期及后续时限。第三条 受助对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第四条 奖学金名额及金额第一期奖学金总金额 10 万元,每年 2 万元;每年受奖总人数 8 人,每个年级 2 人,每人 2500 元/年。第五条 评选条件1、热爱专业,积极投身专业基础理论学习和实践;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4、在大一或大二的野外实习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学
3、生科均可申请“野外实习标兵”奖学金,在科研立项研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大三学生和毕业设计表现特别突出的大四学生均可申请“科研创新标兵”奖学金;5、当年度无违规违纪记录。第六条 评选程序1、学生本人申请,资源学院推荐,由资源校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2、大一-大二学生的申请在每年实习结束后受理,9 月 31 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公布评选结果,大三-大四学生的申请在科技论文报告会结束和大四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受理,毕业典礼之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公布评选结果; 3、公示期结束后发放奖学金;4、奖学金日常管理和宣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学工组和评审委员会共同负责;5、评审委员会每年年底向资源学院全体出资校友提交年度工作小结并接受监督质询。6、接受奖学金的学生要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资源学院校友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主任委员:郭秀蓉委 员:吕新彪 曹新志 李建威 北戴河实习队长 周口店实习队长 张建华 龚 丽 边建华 吴 超 执行委员:肖国桥 苏玉平 毕金龙 吴 超第九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10 月起施行。第十条 本办法由资源学院校友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