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六盘水市会展中心工程泥水工程内部分包协议总包单位:贵州群立劳务有限公司分包单位:签订日期:2013 年 月 日泥水工程分包协议书工程承包人: 刘少华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等方面的管理,明确双方责、利、权的关系,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六盘水市会展中心工程地点:六盘水市红桥新区二、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单价:分名范围:砖砌体工程:砌体,150 元/m 3 材料转运,二次砼施工,辅助工具。内抹灰工程:内粉 13 元/m 2 材料转运,足网弹浆
2、。外墙随手糙灰抹灰工程:外粉 13 元/m 2 材料转运,足网弹浆。展厅梁柱 33 元/m 2 材料转运,足网弹浆。三、合同工期:1、合同工期以甲方与建房方所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具体分包作业施工进度必须符合甲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四、质量标准:劳务作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工程结算:1、按实际收方面积计算。2、乙方进场施工首先承担该施工队的一切费用,施工至标准层第一层后,经甲方确认后,按完成量的 80%支付乙方,按月进度的 80%支付。六、质量要求标准: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如因乙方不合理
3、的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给予罚款、返工等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七、责任和义务:1、本经济责任书已包含短期停工、窝工等不利因素,甲方对乙方不予另外考虑补偿。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因乙方疏于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不听从现场管理员的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若其他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单次金额在1 万元(壹万元)以内(含壹万元)由乙方自行承担。单次金额超出叁万元,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因乙方管理不当,给甲方造成极大影响(包括擅自停工、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等) ,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有权勒令乙方退场,造成的损失由乙
4、方承担,而且 20% 的工程尾款,甲方不再支付乙方;或因乙方无法完成建设单位及甲方提出的周计划,甲方有权花双倍工资增加工人突击本工程,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4、甲方提供乙方住宿,脚手架,加班照明,垂直运输机械。5、乙方自己提供除甲方提供的工具外的一切辅助工具,并保证甲方提出的合理工期,如果未完成工期及施工质量不合格建设方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八、因建设方(业主)未按时足额支付甲方工程款和工程尾款,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的实际困难,若超过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找建设方协商解决。九、根据工程要求,因乙方在施工现场违反各管理制度、偷盗公司财务、打架斗殴、酗酒等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作业人员,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给予处罚,清理出场或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十、本工程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以前主体内外抹灰全部完工,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时间顺延。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承包人(签字): 劳务分包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