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七月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2 目 录 第一卷 . 3 第一章 竞争性 谈判邀请函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1、总则 . 8 2、谈判文件 .11 3、响应文件 . 12 4、谈判 . 15 5、合同授予 . 16 6、纪律和监督 . 17 第三章 谈判办法 . 18 1、采购控制价 . 18 2、谈判程序 .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 21 第二
2、部 分 通用合同条款 . 23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24 第二卷 . 31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1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 32 第三卷 . 3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5 (二) 投标函附录 . 3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7 三、谈判保证金 . 39 四、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附表 . 40 五、施工组织设计 . 41 六、资格审查资料 . 42 七、项目管理机构 . 44 八、其他材料 . 46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3 第一卷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
3、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致 : 本 谈判 项目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 ,采购人为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已具备谈判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巩义市站街镇七里铺村; 1.2 项目控制价: 835675.98 元; 1.3 建设规模:胡坡村豫联东环路的两侧,正处于本工程此段道路道路人行道的下方; 1.4 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1.5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具
4、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2.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2.3 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2.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 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书面承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4 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 2.5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和证据将同谈判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收到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后,代理公司向其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18 年 8 月
6、2 日 上 午 9:30分 (北京时间),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站街镇县府街 地址:郑州市博学路湖心岛正商学府 广场 A 座 20 楼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人:宋先生 高女士 电话: 13939069272 电话: 0371-69103877 17365991460 邮箱: 2018 年 7 月 27 日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
7、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 :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巩义市站街镇 县府街 联系人: 魏先生 电话: 13939069272 1.1.3 代理机构 代理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博学路湖心岛正商学府广场 A 座 20 楼 联系人:宋先生 高女士 电 话: 0371-69103877 17365991460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 1.1.5 项目地点 巩义市站街镇七里铺村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谈判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谈
8、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6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 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
9、代表人); 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 5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谈判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1.4.2 是 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供应商踏勘现场时须通知采购人。 1.10.1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 前。 1.10.3 采购人书面 澄清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发至每一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来源。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7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修改、补充文件;答疑纪要 等 3.3.1 谈判有效期 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日期结束后 60 日历天内 3.4
11、.1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 元) 户名: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10121010170002201000522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巩义支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形式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以非基本户汇入的保证金无效,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递交谈判保证金后,应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证装 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未缴纳谈判保证金并按无效标处理。 退还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
12、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响应文件正本、 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8 3.7.5 装订要求 不得使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 写明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
13、目 二次 响应文件 供应商: 在 2018年 月 日 午 时 (北京时间) 前不得开启 4.2.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 8月 2日上午 9:3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 响应文件接收 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5.2 谈判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各供应商 ( 5)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 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经济、技术专家 2人; 谈判小组 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7.1 是
14、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1-3名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采购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15、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竞争性谈判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竞争性谈判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代建人或采购代理
16、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 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 11)未达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肆仟元整,由成交人承担。 巩义市七里铺至韩门道路工程胡坡村段供水管道迁改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10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17、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 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参观并勘察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取得与准备谈判及与实施本项目工作有关的必要信息。采购人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 和决策负责。 1.10 谈判预备会 1.10.1 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答疑会。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 交易平台上 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10.3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在 交易平台上 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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