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大学敬文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敬文学生活动中心是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承担学校重大活动的主要场所,学校委托校团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为规范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此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恩玲剧场、张心瑜剧场、南青报告厅和多功能厅。 二、申请使用流程 1填写 南京大学敬文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请于南大青年网 “下载专区 ”中下载)。恩玲剧场需由分管此活动的部处或院系领导签章,其他场地可由院系团委书记签字。 2递交申请表至敬文学生活动中心 607 房间。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校团委根据剧场借用安排与申请单位确定使用
2、时间。各学生组织、社团还需同时提交活动审批表。 3复印申请表,由校团委办公室、场地管理员、申请单位各持有一份。校团委保留原 件,并即时将使用信息录入管理系统中。 4申请单位按照最终确定的时间,持申请表联系场地管理员使用场地。 5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联系场地管理员检查场地安全、卫生情况,待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使用注意事项 6恩玲剧场是目前仙林校区最大的室内场所,主要服务于校级活动和院系重大活动,院系常规活动和各学生组织、社团活动原则上不能使用。 7校级活动具有优先使用权,当校级活动与已确定时间的其他活动产生时间冲突时,应首先保障校级活动的开展。 8场地使用时间为学期内周一至周日(除法定节假日)
3、 9:00-22:00。 恩玲剧场使用采取 “一事一议 ”的原则;原则上,每个院系使用所有剧场的总数每学期不超过两次。 9遵循 “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应由使用单位负主要责任。使用单位应指派老师现场负责。 10坚持正确导向,严禁进行任何形式未经批准的盈利性活动和商业宣传。活动当天使用的主屏显示内容、横幅、回头标、海报、节目单、门票等宣传内容均需在活动举办 2 天前发送指定邮箱( )备案。如 发现有违规内容,将立即终止使用。 11使用单位须爱护场地设施、设备及物品,需要增添灯光、音响、 LED 屏、摄影设备、舞台布置等,或外接相应设备的,须在申请表中注明,经场地
4、管理员同意后,在其指导下进行。场地内的物品不得随意搬出。如出现损坏、丢失情况,由使用单位照价赔偿。 12对文艺演出等对灯光和音响有特殊要求的活动,仅当天提供带灯光、音响彩排;需要提前彩排的,只提供会议音响和灯光,且原则上只能彩排一次。 13使用单位须保持场所内墙壁、地面、舞台、化妆间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墙面和地面上张贴宣传品、气球、彩带等 ,严禁使用任何难以清理的道具;背签需使用易于清理的材料粘贴。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需安排人员协助场地管理员完成场地清理后方可离开。 14在场地布置、彩排和演出时,严禁在剧场内吸烟,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使用。 15使用单位应服从场地管理员的管理。场地管理员对场地的安
5、全、卫生、规范使用负有监督权,对违反本规定的现象有权进行制止。 四、其他 16对违反此规定的使用单位,一年内将不得申请使用敬文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从违反规定的活动举办当日算起)。 17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 团南京大学委员会 二 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南京大学敬文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申请表 填写此表,表明已知晓 2014年 11 月 6日公布实施的南京大学敬文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管理规定。若违反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单位 活动名称 申请场地 恩玲剧场 张心瑜剧场 南青报告厅 多功能厅 使用时间 (含装台、彩排时间) (装台、彩排、演出等总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时段,时段划分为 8:00-12:00; 13:00-17:00; 18:00-22:00) 现场负责老师 手机 现场负责学生 手机 需外接、增添设备 及规格 设备提供商及手机 主要议程(或节目单):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场地管理员严格按照 “使用时间 ”开、关门,提供灯光、音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