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书编辑要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说明书,一式一份。 二、说明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 3.5 毫米至 4.5 毫米之间,行距在 2.5 毫米至 3.5 毫米之间。说明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 25 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 毫米。 三、 说明书第一页第一行应当写明发明创造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并左右居中。发明创造名称与说明书正文之间应当空一行 。说明书格式 上应当包括下列五个部分,并且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技术
2、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无附图的,说明书文字部分不包括附图说明及其相应的标题。 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图 。 四、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并单独编写页码。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与该序列表相一致的光盘或软盘,该光盘或软盘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规定。 五、 说明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 权利要求 书编辑要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一份。 二、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应当在 3.
3、5 毫米至 4.5 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 2.5 毫米至 3.5 毫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 25 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 毫米。 三、权利要求书 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时,应当用阿拉 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前不得冠以“权利要求”或者“权项”等词。 四、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 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 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 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图 。 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 ” 或者“如图所示 ”
4、等用语。 五、 每一项权利要求 仅允许在权利要求的 结尾处使用句号 。 六、权利要求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 编写页码 。 说明书附图 一、申请发明专利(如有附图)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一式一份。 二、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附图中应当有表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 的附图,不得仅有表示现有技术的附图,或者不得仅有表示产品效果、性能的附图。 三、附图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 25 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 毫米。 四、图的布局 1.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零件横向尺
5、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他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 2.一幅图无法绘在一张纸上时,可以绘在几张图纸上, 但应当另外绘制一幅缩小比例的整图,并在此整图上标明各分图的位置。 五、图的编号 附图总数在两幅以上的,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此编号与图的编页无关),并在编号前冠以“图 ” 字,例如图 1,图 2。该编号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只有一幅图时不必编号。 六、图的绘制 1.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 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和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2.剖视
6、图应当标明剖视的方向和被剖视的图的布置 。 3.剖面线间的距离应当与剖视图的尺寸相 适应 ,不得影 响图面整洁(包括附图标记和标记引出线)。 4.图中各部分应当按比例绘制。 5. 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 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 出图中各个细节,以能够满足复印、扫描的要求为准。 七、图中文字 除一些必不可少的词语外 ,例如:“水 ” “蒸气 ” “开 ” “关 ” “ A A 剖面 ” ,图中不得有其他的注释。 八、附图标记 附图标记应当使用 阿拉伯数字编号 ,申请文件中表示 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但并不要求每一幅图中的附图标记连续 ,说明书 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
7、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 九、 说明书附图 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 编写页码 。 说明书摘要编辑要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说明书摘要,一式一份。 二、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 3.5 毫米至 4.5 毫米之间,行距在 2.5 毫米至 3.5 毫米之间。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 25 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 毫米。 三、说明书 摘要文字部分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 解决该问题的 技术 方案的要点及主要用途 。 说
8、明书摘要文字部分不得加标题,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 300 个字 ,对于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其说明书摘要译文不限于 300 个字。 四、说明书摘要附图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表格绘制。 摘要附图 一、申请发明专利(有附图的)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一式一份。 二、说明书 摘要附图应当选用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的一幅图,应当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 ,对于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副本应当与国际公布时的摘要附图一致。 三、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 侧和顶部各 25 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 毫米。 四、摘要附图应当使用包括
9、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 线条应当均匀清晰 。图中各部分应当按比例绘制。摘要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 4厘米6 厘米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五、 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可以视为摘要附图 。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编辑要点 一、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二、 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 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 简要说明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 产品名称一致 。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简要
10、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 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 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 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
11、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 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 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 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 3、 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 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 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 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也不能用来说明 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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