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 。 第三条 学校地址:太原市红沟南街 13 号( 邮政编码:030013)。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差额拨款),开办资金: 1833 万元。 第五条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是 经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为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中专学校, 隶属 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工
2、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 和 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2 展的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和接班人 。 第七条 业务范围: 开展 中专学历教育、 行业培训 、技能 鉴定、 行业技术研究开发,合作开展高等学历教育 ,为地方经济服务 。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八条 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 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
3、合法权益。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工会是其工作机构。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 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 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 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
4、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3 (七) 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 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本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代表本单位对外开展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拟任法 定代表人,经本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负责行政工作 ,党组织保障监督 , 并确保党组织发挥监督、保障
5、和参与重大决策的作用。 第十三条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行使下列职权: (一) 认真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根据校长办会会议决议,按 程序聘任中层干部 。 (四) 根据校长办会会议决议, 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 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 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 校 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4 (六) 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务会议。 (七) 其他 规定的职权。 第十四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部分工作。 第十五条
6、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决策会议。校长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体制。 校长办公会由下列人员组成:校长、校党委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校办公室主任。必要时吸收其他中层领导参加。 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校长办公会的决议全校必须执行。 校务会议成员由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参加。需要列席的有关 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办公室负责召集。校长因故不在时,由校长委托的校领导主持。 校务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 月 举行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集会议。 第十六条 学校 实行校、科(部)两级管理体制。各科长 (主任) 负责本科室行政工作,尊重党委的
7、政治核心作用,注意与党委书记密切配合, 做好本科室工作。 学校下设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管理科(团委)、招生就业科、财务科、基础部、建工部、城建部、实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继续教育部和鉴定所。各 科室 既要根据职责范围,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 后勤服 务实体逐步实行社会化。 第十八条 设立 校企合作委员会 、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委员会原则上由校级领导任主任,由 学校有关中层干部、行业企业5 专家 和 学校 专业人员组成,决定审议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教学相关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校长负责中层干部聘任,在 聘任 中既体现党管干部的原
8、则,又体现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中层 干部聘期 3 年。 第二十条 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由学校提出其任期内工作目标,经校长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责任书。中层 干部没完成责任目标者,校长有权解聘。 第二十一条 实行依法治校。各科室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使科室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各科室要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 校办 履行 行政 监督检查 职能。围绕中心工作进行督查和调研。 第二十三条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各方面要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发展规模依社会需要而定。“十 二 五”期间暂定为 4000 人。 第二
9、十五条 以建筑类中等教育专业为主体,积极发展特色专业 ,专业数量达到 10 个左右。 第二十六条 学校依法实施的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校实施的中等职业教育采用全日制的教育形式 ,6 探索远程教育 。 第二十七条 学校的学历教育采取以中专教育为主, 以合作开展 高等学历教育 为补充。依法执行中专学历层次的学业标准。依法执行中专层次的基本修业年限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依法执行各学历层次学生的入学资格规定。 第二十九条 依法执行学历证书或者其它学业证书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承担实施成人大专 、本科 教育、职业培训 鉴定 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教师具有
10、无私奉献的师魂 、 全面发展的师观 、 热爱学生的师德 、 教书育人的师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学生“知识、能力、素质 、技能 ”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二条 加强和改 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和社会实践等途径,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十三条 教学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教学工作。 第三十四条 要制定科学的 创新型 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后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大纲 (标准) 是进行教学的
11、重要依据,教师必须按大纲 (标准) 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并以教学大纲 (标准) 为尺度检查教学活动和考核学生成绩。 第三十五条 调整和改革传统的课程体系。各门课程必须按教7 学大纲 (标准) 的要求选择教材, 优先 选用全国 规划 教材和国家教育部推荐教材,采 用自编教材必须向教务科申报,分管校长批准,否则不准使用。 第三十六条 课堂教学是完成教学任务的 重要 渠道,学生管理科、教学部和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十七条 实训实习、顶岗实习、毕业答辩以及 国防教育 是教育教学重要环节,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保证达到预期目的。学生管理科、教学部、班主任要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
12、。 第三十八条 为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实行督教督学制度、听课评课制度、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设立教务科和教学部督教、督学组织,负责监督检查全校日常教学活动,督教、督学的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教师、评选教学工作优秀科室的 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 各教学部、教 研 组要努力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学校鼓励、支持教师个人和集体进行教改立项。 第四十条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各教学部、教 研 组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学校每年拨出一定经费用于课程建设。每年学校组织一次优秀课程推荐工作。 第四十一条 各教学部、教 研 组要重视教研组建设,要选派教学水平高、领导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教研组组长。要明确教研组的职责范围,
13、建立教研组活动制度, 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 第四十二条 学生管理科和团委 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审查、批准和扶植、支持学生建立有益于提高中职生素质和实践创新 能力的各类社团活动。教师组织指导社团活8 动的情况,纳入 教师 核指标体 系 。 第四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 内 外相关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四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争取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并实行奖励制度。 第四十五条 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专业设置要合理。重视重点专业建设,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把重点专业建设好,形成我 校 “拳头”专业。积极申报省
14、级、国家级示范专业。 第五章 后勤管理 第四十六条 坚持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育人”的意识 , 提高工作质量,做好服务育人工作。 第四十七条 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的 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制度管理。 第四十八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规划,按步骤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分步创 建 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安全文明校园。 第四十九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坚持抓好饮食卫生 及环境卫生 ,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第六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管理 9 第五十条 认真执行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
15、、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学校设医务室,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根据上级防疫部门要求建立卫生档案,组织学生体检。 第五十一条 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负责对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培养学生健康人格。 第五十二条 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卫生保健、组织学生体检、管理学生健康档案、监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第五十三条 学校不断改善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好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 第五十四条 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医务室定期在全校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五十五条
16、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第五十六条 组织 师生外出活动,须做好安全预案,保障师生安全。 第七章 教职工管理 第五十七条 在我 校 受聘的教师、服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10 第五十八条 教师处于育人主导地位,全校都要尊重和爱护教师,热心为教师服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九条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任教者必须持证上岗,没有教师资格者不能从事教学工作。 第六十条 在我 校 受聘的
17、教师应 具 有本科以上学历。 第六十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设岗、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量化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 第六十二条 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 学 校 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在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由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第六十三条 学校建立有利于引进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聘任制度。根据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聘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第六十四条 创建一流教师队伍,树立“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观念。以机制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第六十五条 实行教师岗位考核制度。教师要完成学 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和工作量,因个人原因连续 2 年不能完成任务和工作量者,学校予以解聘。 第六十六条 加强教师培训工作,鼓励中青年教师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对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学校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鼓励中青年教师培训实践操作技能,对取得实践操作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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