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市粮食集团采购中心市本级储备粮管理制度为保证粮食集团承担的市本级储备粮运作安全,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储备粮运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一、轮换模式按照粮食集团下达的轮换计划,储备粮轮换有“常量活期” (动态)和“ 定量限期 ”(静 态)两种管理模式。按 “常量活期”管理的储备粮要求常年实际库存量必须保持在承储计划的 75%以上,轮换时间、次数、数量、价格不限。轮换期内,因政府行为动用储备粮应无条件服从。 “定量限期” 管理的储备粮其轮换 必须按广州市粮管中心及粮食集团指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常年足额储备。二、储备年限以粮食品质理化指标为依据,大米、优质稻谷的储
2、备年限不超过 1 年,普通稻谷的储备年限为 2-3 年,小麦的储备年限不超过 3年。具体按集团运营部下达的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三、责任划分粮食集团采购中心为粮食集团储备粮轮换责任单位,采购中心指定仓储管理部为储备粮日常管理部门;稻谷大米部、小麦饲料部为相关轮换任务承办部门。具体责任划分为:(一)仓储管理部责任1、负责储备粮的计划报批、统筹安排及统计工作。22、负责储备粮出入库的开单、回单及统一对外的数据收集工作,并及时将收集到的数据送交相关承办部门。3、入库储备粮到达广州后,负责接运及仓库安排接收工作。4、储备粮入库后,负责报检及正式抽检工作。5、负责接收检测报告并报送粮食集团及送相关承储单位
3、。6、负责储备粮入库后的粮情监管,重点加强对“定量限期” 的普通稻谷的监测和跟踪。保持与仓库的联系沟通,遇到粮情异样变化即时通知相关承办部门以便及时处理。(二)相关承办部门责任1、负责储备粮出库销售及采购补库工作。2、做好储备粮入库前物流的雇请及包装物的准备。3、储备粮入库后,负责正式抽检前的准备工作,派员协助仓储管理部做好报检及正式抽检工作。4、负责储备粮入库的粮情、粮质报告的签核,与仓储管理部各执一份备查。四、操作流程(一)“常量活期 ”管理的 储备粮轮换实行审 批制度。承办轮换的经营部门向仓储管理部提出轮换申请(其中出库须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仓储管理部汇总后送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定,
4、上报粮食集团及粮管中心,经粮管中心和粮食集团批准后方可轮换。轮换必须严格按上级批复后的轮换编号、库点、数量在规定期(三个月)内进行出库和补库。储备结合加工部分除外。3(二)“定量限期 ”管理的 储备粮轮换实行报备 制。按粮管中心及粮食集团下达的轮换计划,由仓储管理部向粮食集团办理报备手续,由承办部门负责组织轮换。五、轮换价格(一)“常量活期 ”管理的 储备粮其轮换价格由采 购中心自主确定;与其他单位合作轮换的,由双方共同确认。原则上要顺价销售,承办部门须对轮换粮食的数量、质量和轮换经济效果负责。(二)“定量限期 ”管理的 储备粮其轮出价格及 轮入价格统一由粮食集团储备粮轮换领导小组决定。六、品
5、质要求入库储备粮品质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符合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关于入库储备粮相关的品质要求,具体指标要素必须在储备粮购进合同中明列。入库新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视作储备粮。否则,不作储备粮。七、费用承办部门负责甄别、核对并支付储备粮轮换时产生的各项费用;负责确认储备粮轮换产生的损耗并报领导批准核销,超出正常损耗部分须书面说明原因。“定量限期” 普通稻谷 轮入时,由火车发运的 统一由粮食集团安排接卸,其相关费用由粮食集团储备粮轮换领导小组决定。八、其他(一)仓储管理部要与承办部门共同对在库储备粮到期轮换时4间进行监控,以保证储备粮按时轮换。仓储管理部与承办部门、储备分公司、仓库等每月至少对账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储备粮的购销必须签订规范的买卖合同,必须使用采购中心统一的标准合同文本。(三)储备粮的轮换必须严格按本制度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