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质量保证书(说明)1、 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系根据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2、 本住宅符合国家建设部有关住宅建设设计规范标准。3、 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过有关部门竣工核验,有书面的 合格证明。4、 本公司按照本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 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或结构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及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其它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6、 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和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本公司亦可实行有偿维修服务。7、 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一
2、式三份,一份交用户保存,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一份交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作为办理房屋产权产籍手续的附件。8、 用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投诉,本单位将直接或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9、 此书不准外借、转让,负责持证人将失去质量保证服务。该书一旦丢失,请及时与我公司(受托物业管理部门)联系。10、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住宅质量保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79 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内容及保修年限序号 保修部位和设施(部件) 保修年限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 5
3、年3 墙面、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管道渗漏5 年4 给排水管,设备安装 2 年5 墙面,顶棚抹灰屋脱落 2 年6 地面控股开裂,大面积起砂 2 年7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 年8 卫生洁具 1 年9 灯具、电器开关,插座 1 年10 水、电、气表、消防设施 2 年11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2 个采暖期或供热冷期12 供电、通讯线路 1 年以上保修年限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自接到用户书面或口头要求保修之日起,三日给予答复。房屋使用说明书一、 概括:本工程: 灵武市龙凤佳苑 50# 廉租房工程 位于 灵武市西环路东侧 总建筑面积 2000 房屋结构形式 砖混 。二、本工程由 灵武市建筑设
4、计院 设计,由 宁夏灵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由宁夏森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工程监理。三、本工程是经有关单位验评的工程,可使用。四、装修、装饰注意事项:1、 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的梁、板、柱、墙体进行撤除,凿打;雨篷、窗眉板、挑檐只能承受检修荷载,不得负加其它荷载影响结构安全。2、 墙体:不准在墙体上随意开洞、凿槽(特别是水平开槽) 。3、 楼、地面:露面只许凿毛,不准凿穿楼板,不得在楼板上随意开洞,不得任意增大露面活荷载,不允许放水冲洗楼面。4、 室内活荷载设计取值为 3.0 KN/m2,放置物品重量不得超过设计活荷载。5、 屋顶及厨、厕地面均作有防水层,严禁损坏。6、 凡进行室
5、内装修者必须取得物业管理部门的认可。五、房屋设施配置的说明:1、上水管径 ,下水管径 。业主户内上、下水管道不得随意改动和包装,以利维护维修;下水管道内严禁倾倒剩菜及其它易堵塞管道的废物。2、配电负荷:总配量 KVA,分户配量 KVA。业主对原设计安装的电路和配电设施不得擅自拆改,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业主不得超负荷用电。3、燃气 m3/日。业主对原设计安装的管道不得随意改动和包装,不得私自加长用气管道,应遵守燃气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4、通讯:应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5、消防:不得随意改动和包装户内消防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维护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处于随时可以使用状态
6、。六、有关设备、设施安装注意事项的说明:1、 原有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撤除或更换,应注意维护。2、 新装设备设施应经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由其确定安装位置和作法,确保安全。七、阳台使用注意事项:1、本阳台设计活载为 KN/m3,堆码货物不能超过此荷载。2、阳台栏杆上放置花盆,应设置防掉装置,保证路面行人安全。八、建筑一经验收投入使用后,不许在屋顶上乱搭、乱建棚屋;屋顶绿化附加荷载,不能超过设计规定荷载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 墙体一律不许开槽打洞,若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设计部门同意,并作相应技术处理。2、 阳台、门、窗防盗护栏安装应由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统一设计和安装,以确保建筑外观不受影响,应有可出入又能关闭的小门利用因意外灾害时的救援。建议三层以上房屋可不设防盗网。3、 另附室内电气、水暖、管网线路图。宁夏灵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