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 威信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划 定 方 案 威信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5 月 II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节 背景 . 1 第二节 划定原则 . 2 第 三 节 划定 依据 . 3 第 四 节 术语和定义 . 7 第 五 节 划定技术路线 . 8 第二章 环境 现状 . 11 第一节 自然环境 . 11 第二节 社会环境 . 13 第 三 章 禁养区限养区划定 . 15 第一节 禁养区划定方法 . 15 第 二 节 限养区划定方法 . 17 第 三 节 划定成果 . 19 第 四 章 禁养区管理与保障措施 . 38 第一节 禁养区管理要求 . 38 第 二 节 禁养区保障
2、措施 . 39 III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背景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引导畜牧业健康发展、绿色发展。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9号)及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
3、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以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特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2 第二节 划定原则 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
4、展。 一、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认真贯彻落实现行出台的环保法律规定,保护好现有植被,修复好已破坏环境,坚决杜绝新办养殖场污染环境。 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规划中要注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在 划定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并把养殖所产生的废水粪便处理好重回土地,改善土壤,提高生产环境质量。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依法依规布局,合理划定保护与养殖区,最大限度统筹协调好保护与发展关系,形成良性互补,健康持续。 3 四、以区域
5、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划分养殖区域的原则。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合理配置资源,力求养殖资源与养殖规模相平衡。 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依法保护文物安全的原则。 尊重历史,重在现时,把握未来,划 定中不与各种规划冲突,远离文物保护区。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利用好农业经济发展规律,让环境安全承载经济发展,让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安全。 七、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在审批备案养殖场中,必须顾及动物卫生防疫条件,严格执行防疫法律法规。 八、突出重点、简便及具有可操作性原则。 重点突出水资源、自然保护区、城镇周边、公路主干道、工业园
6、区、文物保护区(点),屠宰场等,并载明界线,方便操作。 九、其他相关规定原则。 除上述之外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要求。 第 三 节 划定 依据 一、法律法规 及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月 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2 年 10 月 1日; 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月 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月 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 11月 7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 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13 年 6月 29 日; 8、中
7、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月 28 日; 9、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 务院令第 643 号); 10、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1 年 5月 8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994 年 10 月 9日; 1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010 年 12 月 22日; 1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6、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正 2012135号 ; 1
8、7、“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 201665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保部、农业部环水体 2016 144 号; 19、关于配合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业部5 办公厅农办牧 2015 21 号; 二、 地方性法规、规划及文件 1、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2 年 11 月); 2、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1997 年 12 月); 3、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 20163号); 4、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 20178号); 5、云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7135号); 6、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
9、区划( 2010-2020 年; 7、昭通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7年 10月); 8、 昭通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加快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 昭 政 办 发 2018 54 号); 9、 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印发威信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的通知( 威政办发 2017 178 号); 10、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的通知(云农( 牧)字 200835号); 三 、 技术标准及规范 1、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 办公厅关于印发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的通知( 环办水体 2016 99 号); 2、饮
10、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338-2018); 3、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97-2009); 4、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 81-2001); 5、畜禽粪便元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168-2006); 6 6、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 1167-2006); 7、畜禽粪便还田技 术规范( GB/T 25246-2010); 8、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NY/T 1169-2006); 9、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682-2003); 10、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10151号); 11、畜禽养殖业污
11、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 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四 、 其他依据 1、 昭通市威信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7-2035年) ; 2、威信县“十三五”畜牧产业升级发展规划; 3、威信县农业 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4、威信县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 5、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6、天星森林公园规划; 7、威信县旅游总体规划; 8、威信县 旧城镇 总体规划; 9、 威信县 罗布镇 总体规划; 10、 威信县 麟凤镇 总体规划; 11、威信县 长安镇 总体规划; 12、威信县 庙沟镇 总体规划; 13、威信县 水田镇
12、总体规划; 14、威信县双河苗族彝族乡总体规划; 15、威信县 高田乡 总体规划; 16、威信县 三桃乡 总体规划 ; 7 17、威信县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 18、乌蒙 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 19、 威信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2008-2025) ; 20、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第 四 节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案。 畜禽:包括猪、大牲畜、羊、家禽、兔等主要畜禽品种,其他品种动物依据其规模养殖的环境影响评定。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指达到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的通知(云农(牧)字 200835号)规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
13、中饲养场所。具体如下 1、畜禽规模养殖场: 生猪:能繁母猪存栏 50头以上或生猪常年存栏 200头以上 ;牛(包括奶牛 ):常年存栏 50头以上;羊:常年存栏 200只以上;肉鸡、蛋鸡:常年存栏 5000 羽以上;鸭:常年存栏 5000 只以上;鹅:常年存栏 500 只以上;兔:常年存栏 500 只以上。 2、畜禽养殖小区: 生猪:能繁母猪存栏 100 头以上或生猪常年存栏 300 头以上;牛 (包括奶牛 ):常年存栏 100 头以上;羊:常年存栏 500 只以上; 肉鸡、蛋鸡:常年存栏 10000羽以上;鸭:常年存栏 10000只以上; 鹅:常年存栏 1000 只以上;兔:常年存栏 1000 只以上。 3、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是指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 沼液等未经过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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