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后溪镇加强土头垃圾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建筑废土、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清净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镇加强土头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土头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镇加强土头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城管、环卫和环保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城管办、两违办、环保站,环卫站,消防队和后溪城管执法中队、北站城管执法中队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城管办。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城管办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开 展工作; 2.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废土、生活垃圾乱倾倒及焚烧行为进行巡
2、查和执法;协助对辖区内工业垃圾乱倾倒及焚烧行为进行巡查; 3.环保站负责对辖区内工业垃圾乱倾倒及焚烧行为进行巡查与执法;协助对辖区内建筑废土,生活垃圾乱倾倒及焚烧行为进行巡查,并上报区环保局处理; 4.两违办(土地巡查员)协助开展建筑土头、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乱倾倒及焚烧行为的巡查; - 2 - 5.环卫站协助建筑土头、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乱倾倒及焚烧行为的巡查,负责进行应急清理; 6.消防队负责对建筑废土、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焚 烧进行灭火及应急处理,协助开展建筑土头、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乱倾倒及焚烧行为的巡查; 7.各村(居)负责 协助建筑土头、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乱倾倒及焚烧行为的巡查 。 三、
3、具体工作流程 1.各部门应按本方案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土头、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日常巡查与管理。 2.各部门日常巡查发现现场存在焚烧行为,立即报镇消防队,消防队应立即到场进行灭火及防尘;并根据现场倾倒物类别及时通知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属于建筑废土及生活垃圾乱倾倒焚烧的由消防队转城管执法部门,城管执法部门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现场勘查等执法取证工作 ;属于工业垃圾乱倾倒焚烧的,由消防队转环保站,环保站必须在 48 小时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待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后,由消防队通知环卫站进行应急清理。 3.各部门日常巡查发现建筑废土、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乱倾倒行为须报城管执法部门,城管执法部门须立即到达
4、现场进行调查,属于建筑废土及生活垃圾乱倾倒的城管执法部门须在 24小时内完成现场勘查等执法取证工作;属于工业垃圾乱倾倒,由城管执法部门转报环保站,环保站必须在 48 小时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经执法部门完成调查取证后由城管执法部门通知环卫站进行应急清理。 - 3 - 4.经城管执法、环保部门现场调查取证、证据采集完成后的各类建筑废土、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由环卫站代为应急清理,具体清理费用由镇财政支出,待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后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进行追偿。 各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内部流程与机制,确保土头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部门联系方式 城管办: 6263601 两违办: 6265357 环保站: 6260917 环卫站: 6264181 镇消防队: 6364119 后溪执法中队: 6261641 北站执法中队: 6264190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两违办主任城管办专职副主任陈 洊渟 : 13859928085 安监站王海远: 13606030168 环保站陈文斌: 18060916555 消防队陈明宗: 13850030516 环卫站黄依赞: 13400732567 北站中队杜朝阳: 13859928760 后溪中队俞斌: 13806029680 五、本规定自 2017 年 2月 24日起执行。 后溪镇党政办 2017 年 2 月 24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