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 有限公司作 业 指 导 书版号:第 1 版 文件编号:XXX/XXXXGXH-3010E 型便携式二氧化碳分析仪期间核查操作规程2017 年 11 月 10 日发布 2017 年 11 月 10 日实施XXX 有限公司编写、修改记录编写人: 完成编写日期:2017-11-10审核人: 审 核 日 期:2017-11-10批准人: 批准发布日期:2017-11-10版 号:第 1 版 修 订 次:第 0 次修订修改处 修改内容 修改人 批准人 生效日期XXX 有限公司作 业 指 导 书GXH-3010E 型便携式二氧化碳分析仪期间核查操作规程版号:第 1 版 文件编号:XXX/XXXX
2、1.检查目的1.1 为使实验室红外线 CO2分析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 GXH-3010E 型便携式红外线 CO2分析器期间核查。3.检查方法3.1 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开机运行,确保仪器电量充足,并用标气进行校正。 3.2 重复性:CO 2使用标准气体校正完毕后,以此为检测对象,三次测定气体浓度,测试中间抽取空气,浓度须降低到标准气体值 70%以下方能再次检测,三次测定 CO2浓度均值与 CO2气体标准值相对偏差为重复性。 3.3 响应时间: 抽取空气,使示值稳定,再抽取标准气体,并开始计时,当示值到达气体浓度 90%的时间为响应
3、时间。依此测定三次,测定均值为响应时间。4.评定依据:以上方法作为评定仪器性能的依据是:JJG635-99 技术规定及仪器参数,即要求: 4.1(1)重复性1%;4.2(2)响应时间10s。5.期间核查周期5.1 检定周期 1 年,在检定周期的中间进行期间核查。 6.期间核查结果处理6.1 对以上核查结果,应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于年底统一归档。在期间核查过程中若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或评定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检修,检修后的仪器经核查或检定达到技术性能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2017 年 11 月 10 日发布 2017 年 11 月 10 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