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一 )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第三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 24 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 (房 )巡2.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4. 5.进出工厂 6. ! 7. 第五条 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
2、变时,更应临危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 职守或酗酒、闲聊、阅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 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 (夹 )带违禁品入8.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 )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 (二 )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 (病 )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
3、其外出,并在公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 (病 )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 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第十一条 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第十二条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 (含副课长 ) 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 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三 ) ! 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
4、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放行物品的分类 (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 )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第十七条 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 1.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3. 第十八条 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2. 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第二十条 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
5、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 (注明品种、型号 )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四 ) 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 (汽车、机车 )出厂凭厂单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 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五 ) 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第二十六条 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 2.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六 ) 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