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宜昌市广播电视局-局台环境卫生整治月实施方案局台决定从 3 月 6 日至 4 月 6 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开展“环境整治月”活动,是局台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局台的一项具体举措,是适应局台发展树立新形象的重要内容,是创建文明机关和文明局台的需要,是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的需要。要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营造“讲究环境卫生可敬、破坏环境卫生可耻”的舆论氛围,革除脏乱差的陋习,建立起保护良好环境、人人讲究卫生的责任制、督办制和长效机制。二、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和督办检查小组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2、文光清副组长:陈军 刘德华- 2 -成员:郑学科 刘勤华 徐凌 祁中山 陈必强 张森 杨向明 许蔚 张安学 徐杰 督办检查小组:组长:文光清副组长:郑学科 陈必强成员:杨向明 董淼焱 彭哲林 张安学 余磊 贺华 李建新 蒋庆华 许晓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整治的范围:局机关工作区、电视节目生产播出技术大楼、西陵二路 25 号大院公共卫生区。整治的重点部位:公共卫生区、办公区、机房和办公室。网络中心、广播中心、东山微波站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四、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1、局台机关办公区:整治责任人:陈必强实施责任人:蒋庆华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2、电视节
3、目生产播出技术大楼:- 3 -(1)89 层楼梯上半部、8、9、10 层公共走道(含外阳台、7 楼外阳台):整治责任人:杨向明实施责任人:杨向明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2)78 层楼梯上半部、89 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及8 层公共走道(含外阳台):整治责任人:张森实施责任人:彭哲林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3)67 层楼梯上半部、78 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及7 楼公共走道(含卫生间)整治责任人:张安学实施责任人:张安学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4)34 层楼梯上半部、67 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及4、5、6 层公共走道(含卫生间、外阳台)整治责任人:许蔚实施责任人:董淼焱各办公室实施责任
4、人见附表(5)34 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 、23 层楼梯上半部及3 层公共走道(含外阳台、卫生间) 、2 层外阳台- 4 -整治责任人:张森实施责任人:彭哲林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6) 23 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2 楼卫生间) 。整治责任人:陈必强实施责任人:蒋庆华(7)12 层楼梯及 1 楼公共走道(含卫生间和门厅) 。整治责任人:徐杰实施责任人:许晓霜3、25 号大院公共区整治责任人:陈必强实施责任人:蒋庆华五、环境卫生标准1、公共区:(1)必要的公共设施物品摆放有序,没有杂物乱堆乱放现象。(2) 走道无烟头、纸屑等废物垃圾,墙壁无乱贴乱画痕迹。(3) 视觉能见处无明显积压灰尘和脏
5、乱现象。2、办公室:(1) 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无乱贴乱挂现象。 (2)办公桌上无乱放物品。(3) 视觉能见处无明显积压灰尘和脏乱现象。3、机房:- 5 -(1) 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墙壁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2)工作平台上无乱放物品。(3) 各类设备设施表面及工作平台无明显积压灰尘,室内无烟头、纸屑等丢弃物,无脏乱现象。 (4)线路整齐规范。4、大院:(1)车辆停放有序。 (2)无杂乱物品堆放,监督生活垃圾丢进垃圾屋。 (3)场地干净,无明显丢弃物。 (4)大门处无乱贴乱画现象。无明显脏乱现象。六、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处罚分级建立严格的环境卫生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处罚制度。 “督办检查小组”代
6、表局台履行环境卫生督办检查职责。环境卫生整治月期间局台定时进行三次集中检查:分别为 3 月 13 日、3 月 24 日、4 月 6 日。平时由局办负责不定时抽查。集中检查时,由检查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进行测评,获达标票数低于 70%的部门和单间办公室,定为不达标。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部门负责的公共区和各办公室总体不达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整治责任人一次各处罚 100 元,实施责任人处罚 80 元。单间办公室不达标的,其办公室内人员一次各处罚 50 元。每次集中检查有三个部门以上(含三个)同时不达标时,处罚分管副局台长 200 元、局办主任 100 元。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到人、
7、处罚到人”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检查督办和- 6 -处罚制度。局台内工作人员在局台环境卫生整治范围内公共场所乱丢烟头、纸张等废弃物,随地吐痰每发现一次处罚 20 元,局台外人员由责任区部门进行批评告诫。每次处罚结果在局台办公网上公布。七、 进行宣传动员和总结表彰3 月 6 日局台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动员,部署“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局台办公网开办“环境整治月工作动态”专栏,及时发布“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动态,报道正反面典型。25 号大院悬挂宣传横幅。各部门做到“三到人”:把局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方案传达到每一个人、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把责任追究处罚到人。局台对“环境卫生整治月”进行
8、总结表彰,评选出若干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通报。“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结束后,环境卫生工作转入长效机制。由督办检查小组和局办继续履行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职责。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有关处罚规定继续有效。附: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责任人一览表- 7 -宜昌市广播电视局(总台)办公室2006 年 3 月 6 日附:各办公室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人一览表办公场所 实施责任人 备注001 室 吴 玲 局机关002 室 向守钰 局机关003 室 刘德华 局机关004 室 王新红 局机关005 室 张国春 局机关006 室 张建平 局机关007 室 文光清 局机关008 室 余汉江 局机关009 室 闫红梅 局机关大会
9、议室 李 群 局机关小会议室 李 群 局机关开水间 李 群 局机关公共卫生间 李 群 局机关- 8 -416 室 王贵平 局机关418 室 祁中山 局机关司机室 文元发 局机关407 室 蒋庆华 局机关409 室 黄 敢 局机关411 室 徐 凌 局机关办公场所 实施责任人 备注406 室 李 群 局机关408 室 潘 倩 局机关410 室 余 磊 局机关412 室 杜宪蓉 局机关414 室(计财科) 刘勤华 局机关416 室(办公室) 郑学科 局机关档案室 阙惠玲 局机关11 室 徐 杰 建宏公司12 室 赵秋月 建宏公司13 室 许晓霜 建宏公司21 室 邹 俊 建宏公司21 室 肖 峰
10、电视新闻中心22 室 欧红平 电视新闻中心31 室 陈 斌 电视新闻中心32 室 胡亚东 电视新闻中心- 9 -33 室 覃文俊 电视新闻中心34 室 彭哲林 电视新闻中心35 室 冯毓锋 电视新闻中心36 室 陈 军 电视新闻中心37 室 张 森 电视新闻中心81 室 李元桥 电视新闻中心办公场所 实施责任人 备注82 室 王 蓓 电视新闻中心41 室 李 超 未来公司42 室 管 青 未来公司43 室 张 进 未来公司44 室 沈 宜 未来公司45 室 蔡 军 未来公司46 室 董淼焱 未来公司51 室 严 冬 未来公司52 室 董淼焱 未来公司53 室 许 蔚 未来公司61 室 王红梅 未来公司62 室 谭 敏 未来公司63 室 舒婷媛 未来公司64 室 喻 红 未来公司71、2、3 室 刘启罡 未来公司- 10 -直播机房 胡 微 技术中心虚拟演播室 官德政 技术中心播控机房 牛洁蕾 技术中心54 室 赵 丹 总编室25 号大院门岗 曾祥菊、张永红大楼门岗值班室 王 正 熙 、 张 伟 、 张 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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