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供电所分台区管理细则为调动本所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行奖优惩劣,按照公司有关工作标准和 的要求,将各项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和动态考核,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探索实施“末位淘汰”工作制度,特制定本考评细则。一、考核指标:对本所员工的动态考核指标分解为:安全生产、设备管理、营销工作、优质服务等 4 个方面,标分及指标分解如下(考核按 1000 分,每分 0.5 元):序号 项 目 标 分 主要分解指标 考核负责人1 安全生产 300 安全生产 XXX、XXX2 设备管理 200 设备管理 xxx、xxx变压器三相不平衡率3 营销工作 300 日常
2、抄核收管理 xxx线损管理 xxx计量管理 xxx电价管理 xxx电费管理 xxx营业资料管理 xxx反窃电管理 xxx4综 合优质服务200 业扩管理 xxx纠错、换表管理 xxx营业窗口 xxx后勤管理 xxx劳动纪律 xxx客户表扬与投诉 xxx综合、业扩资料管理 xxx合计 1000 2二、动态考核奖惩方法:本考评细则适用于被考核员工的日常工作成绩及工作效果考核评分,对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对触犯公司规章制度的,按相应规章制度处理。三、考核评分细则:指标一:安全生产(总分 300 分,如加分总数超出 300 分,按 300 分计)(一)、安全指标(按管理区域考核)
3、(1)、负主要责任致使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含触电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高空作业坠落等事故)的责任人。(2)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及以上的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上述事故,每发生一起,扣罚 100 分;根据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规定的需要处理的另行处理。(二)、一般责任事故(1)因本人巡视、排障不及时或不到位,造成线路发生停电事故,每发生 1 次,扣罚 20 分;发生烧毁电器设备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0元以下者,每发生 1 次,扣罚 80 分,10000 元及以上者,每发生 1 次,扣罚100 分。(2)安全工器具丢失或人为损坏,每发生 1 次,扣罚 10 分。(3)检
4、修、安装人员擅自改变安全措施或随意扩大工作项目内容,每发现 1 次,扣罚 15 分。(4)在责任区域内操作电气设备、进行巡视工作,不正确使用安全工具,每发生 1 次,扣罚 10 分。(5)本人管辖范围内的线路设备因重大隐患、缺陷未及时发现和报告的,发生倒杆断线等事故,每发现 1 次,扣罚 20 分;一般隐患、缺陷未及时发现和报告的,每发现 1 次,扣罚 10 分。(6)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的,每发现一次扣罚 15 分。(7)习惯性违章行为,每发现 1 次,扣罚 10 分。(8)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使本单位发生损失 10000 元以内扣罚 20 分,10000 元及以上扣罚 50 分。(三
5、)、安全管理3认真完成或参与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积极意义者,可酌情按下列标准加分。(1)、深入细致地安全宣传教育:10 分(2)、安全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10 分(3)、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责任区外的重大设备缺陷:消除的缺陷折算为经济价值,按钱数 1000 元以内,每次加 20 分, 1000 元至 5000 元,每次加 50 分,10000 元以上加 80 分。指标二、设备管理指标(总分 200 分)在责任区域内,发生以下设备故障的相应减分。1、10kV 供电设备(台区分支线路 T 接点到配变低压接线柱)杆塔(基数):10 分/基线路(k
6、m 三线): 10 分/ km 三线刀闸等控制设备(组):10 分/组拉线(组):10 分/组配电变压器(台.kvA):20 分/台.kvA避雷器:10 分/只电容器:10 分/台2、400V 设备杆塔(基):10 分/基线路(km 单线): 10 分/ km 单线计量箱(台):10 分/台配电开关(台):10 分/台配电室(箱):10 分/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一级):10 分/台居民电表集装箱:10 分/处指标三:营销工作(总分 300 分,如加分总数超出 300 分,按 300 分计)(一)、业扩报装(户头新装、增容)未经审批私自装表接电的,动力用户每户扣 200 分、其他用户每户扣 5
7、0 分。(二)、计量管理41、居民电能表损坏,造成计量损失的每处扣 10 分。2、计量装置封印不齐全,每处扣 10 分(三)、抄、核、收管理1、抄表差错(按差错户数):一户减 5 分。2、核算差错(按差错户数):一户减 5 分。3、电费回收:100% 按月回收,提前完成回收任务的奖 10 分,完不成者扣 50 分。(四)、反窃(违约)电管理(30 分)1、每次有效的查处,查处参加人,加 10 分2、责任区内发生窃电(违约用电),每处扣 10 分。3、责任区内发生与用户串通窃电(违约用电),每处扣 50 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五)、用电检查(30 分)1、电价管理情况(按不合格户
8、数减分):不合格一户减 10 分;2、四到户情况(按缺项减分):每缺一项每户减 10 分;3、“三乱、三电”管理(按发生次数、造成影响减分):每户减 30 分。(六)、供用电合同(10 分)供用电合同协议:对新增用户不及时签订供电合同或归档不及时,造成合同短缺,每一份减 10 分。(七)、线损管理0.4KV 线损率(以局下达的低压线损指标为主要指标),根据线损考核奖惩工资计算公式进行奖惩:奖励金额=(规定指标-完成指标)*台区售电单价*50%处罚金额=(完成指标-规定指标)*台区售电单价*100%(八)、电压质量D 类电压合格率达到 96%每超出允许范围 1%,减 5 分。(九)、变压器三相电
9、流不平衡率不能高于 15%。每高出 10%扣 5 分。5(十)、电量考核:没完成规定电量增长率,每降低 10%,扣罚 5 分;超过规定电量增长率,每增加 20%,加 10 分。(十一)、售电单价:没完成规定的售电单价,每减少 5 元,扣罚 5 分;完成并超出规定的售电单价,每增加 10 元,加 10 分。指标四:优质服务(200 分)1、投诉(按次数、危害减分):每一次减 10-20 分;2、未履行服务承诺(按值班记录):每一次减 10 分;3、受到政府或客户的表扬(书面或媒体记录):每一次加 10-20 分。4、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顾全大局:一次扣 50 分;5、无故不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和活动:一次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