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鹤壁市医疗废物第二批集中无害化处置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第二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以下及两县县城内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年初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的管理,依法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保护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工作目标第二批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单位有:全市两县县城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 100%。三、工
2、作步骤(一)签订委托处置书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各医疗卫生机构于 9 月 30 日前完成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完成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书的签定工作。 (二)医疗废物收集1、配备专用容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配备回收专用医疗废物周转箱,上面印有国家规定的医废标识。专用箱供各医疗卫生机2构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医疗废物所用。 (不得挪做它用、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各产生医疗废物单位必须建有医疗废物暂存点。 (暂存点面积10 平方米以上)2、收集的时间安排:根据鹤壁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分布和各产生医疗废物单位的实际产生情况,每周安排固定时间收集节假日顺延,
3、个别医疗单位因不在回收日但有急需回收处置的医疗废物,可电话通知市医废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收集。3、收集的交接手续: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配备医疗废物专(兼)职人员, 专管员要与医废中心收运员当场核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 字。各单位回收数据情况由 鹤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录入电脑,按月汇总。4、收集的具体要求:医疗废物要进行分类放置: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医疗废物分类(感染性、损伤性)收集,将分类好的医疗废物用专用塑料袋(自备)自行装好、扎紧放进专用箱内,扣紧箱盖、密封防止被盗,待市医废中心统一收运;医废中心收运员收集时,更新消毒、清洗干净后的专用箱,收回装有医疗废物的专用箱,杜绝二次污染。5、收费标准按市发改委批复标准执行。村卫生(室)所有乡镇卫生院统一收集暂存,村卫生(室)所收费(按月标准)每年收取一次,有卫生院负责收费(收缴完毕后将收费汇总后交市医废中心入财政国库,不得截留、挪用),其中每收取一个诊所费用从中提取 0.5%作为管理人员劳务费。鹤壁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二一一年八月十六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