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江中学食堂承包合同甲方:南江中学乙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大部分中小学的做法,我校决定实行后勤社会化,现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服务于教学,略有赢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提供现有的新厨房壹栋(除客房外)及校内商店,现有厨具等(附清单) 。2、 甲方负责厨房的维修、墙体安全和锅炉的自然损耗。3、 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厨房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规定,责成乙方及时纠正,如不听学校劝阻,由学校作出处理意见。学校每学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民主测评两次。如果在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中不满意票数超半的次数累计超过两次(含二次) ,每次扣承包人员保证金 5
2、00 元,同时超过三次(含三次)取消下年继续承包的资格。4、 甲方与乙方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5、 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水电费、设备添置维修费及校内店面租金共计 元。6、 甲方不允许乙方在校园内养猪、鸡、鸭等。7、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和处理食堂内的学生违纪现象。8、 乙方经营过程中,如因饮食问题造成师生安全事故,或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对承包权另行处理。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必须亲自经营,不得转包或分包。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好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行业要求的相关证件。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表向自愿自费在校内用膳的学生提供
3、饭菜及用水开水。3、 承包者无偿为教职工炖饭、炒菜,并限时限量(教职工可凭每人每月60 张)供应开水、热水。4、 乙方应按学校的作息时间提供饭、菜、水等,如人为因素造成用膳、开水供应不及时、师生吃生饭每次扣乙方 10 元。5、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6、 乙方应免费保证师生双休日、节假日的炖饭、开水、热水供应。7、 乙方应及时收集剩饭菜。8、 乙方负责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及煤渣清理并自行安排好燃料的堆放地点。9、 乙方签订合同时应交押金 元(不计息) ,合同结束时退还,合同没到期,不予以提前退回。10、乙方有义务负责双休日、节假日及寒假补课期间的护校。11、乙方免费为学校集体加餐提
4、供加工服务及客房的卫生、服务等工作。12、学校水管发生故障时,乙方免费维修以保证水的正常供应(维修所需要的材料由甲方提供) 。三、附则: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2、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责任和经费开支。3、如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5、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南江中学 乙方:年 月 日协 议 书立协议人 甲方:南江中学乙方:刘小华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略有赢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5、1、甲方免费提供厨房壹栋,厨具一套(附清单) ,供乙方经营使用。2、乙方自行解决用工、燃料、用电等费有开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责任和经济开支。3、乙方必须亲自经营,不得转包或分包。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好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行业要求的相关证件。4、乙方应与甲方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表向自愿自费在校内用膳的学生提供饭菜、热水和免费提供开水。如人为因素造成用膳、开水供应不及时、师生吃生饭每次扣乙方 50 元。6、乙方无偿地为教职工提供炖饭、炒菜(含甲方临时性集体加餐)、供应开水、热水服务。7、乙方负责厨房内外的环境卫生,不得在校园内养猪、鸡、鸭等,及时收集并处理好
6、剩饭菜,认真做好燃料的堆放及炉渣的清理工作。8、甲方负责厨房、锅炉和供水设施等的维修维护工作。9、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厨房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规定,责成乙方及时纠正,如不听学校劝阻,由学校作出处理意见。学校每学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民主测评两次。如果在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中不满意票数超半的次数累计超过两次(含二次) ,每次扣承包人员保证金 500 元,同时超过三次(含三次)取消下年继续承包的资格。10、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和处理食堂内的学生违纪现象。11、乙方经营过程中,如因饮食问题造成师生安全事故,或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对承
7、包权另行处理并视情节程度甲方全部或部分扣除乙方押金。12、因续签协议,乙方先前交给甲方的押金在本协议期间暂不退回,亦不计息。13、附则:(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协议期为 2008 年 9 月 1 日至 2011年 7 月 10 日,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经营权。(2)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南江中学 乙方:二 00 八年九月一日协 议 书立协议人 甲方:南江中学乙方:刘小华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乙方承包南江中学小卖部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承包期限:2
8、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10 日二、租金: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租金伍万壹仟叁佰陆拾元整(小写:¥51360)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责任和经费开支。2、乙方应守法经营,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进行有碍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项目或方式,出售危险性物品或不符合卫生安全规定的食品等经营行为。3、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4、如因乙方经营不当,出售危险物品,出售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的物品等造成师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完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四、附则(1) 、本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2)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3)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4)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南江中学 乙方:二 00 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