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发人教字200297 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助学金) 及研究助理津贴管理细则 的通知所属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助学金) 及研究助理津贴管理细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 00 二年十二月二日主题词:奖学金 研究助理津贴 管理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助学金)及研究助理津贴管理细则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199685 号,中国科学院科发教字19980044 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鼓励我所在学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科研及管理工作,使有限的教育资金真正起到激励学生创新进取的作用,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细则。一、研究生
2、奖学金及研究助理津贴组成情况我所研究生奖学金(院长奖及其它冠名奖学金、所长奖学金除外)和津贴是由普通奖学金(助学金)、微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或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津贴组成。二、奖学金的发放对象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我所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普通奖学金(助学金)凡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所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成绩合格者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标准如下:1、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实际学习年限享受不同档次普通奖学金。一年级学生为 240 元/月,二年级学生为 260 元/月,三年级学生为 280 元/月。2、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实际学习年限享受不同档次普通奖学金。
3、二年级学生为 220 元/月,三年级学生为 240 元/月。普通奖学金由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制表发放。(二)、微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微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及管理办法参见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微发人教字2002 70 号)。三、研究助理津贴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津贴为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工作,并根据工作中贡献的大小而取得的相应报酬。研究生兼任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工作是增强研究生工作责任感,提高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研究生兼任研究助理工作应遵循“按需设岗、 择优聘用、按劳付酬”的原则
4、进行。(一)、发放对象博士生和已完成课程学习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可向导师及教育部门申请兼任研究助理工作,其数额按入学时间和在研究课题中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表现,由导师和学生签定工作协议书并报教育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即可执行。(二)、发放数额1、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研究助理津贴分三个档次:300元/月、350 元/月、400 元/月。2、博士研究生研究助理津贴分三个档次: 500 元/ 月、550 元/月、600 元/月。3、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原则上由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支付工资,如经导师同意可适当给予补助,但数额不得超过上述标准。(三)、发放办法1、研究生入所后每学年要与导师
5、签订“研究生兼任研究助理工作协议书”, 规定工作任务和津贴数额。该协议书一式三份,导师、研究生本人和教育管理部门各持一份。教育部门及导师要对学生一学年中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签订下一学年的工作协议书。2导师有权根据学生工作态度和业绩等实际表现,适时调整研究助理津贴的档次或解除工作协议,届时导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育部门。3研究生的研究助理津贴由导师的课题经费支付,每年 8 月底进行结算后从课题经费拨转至所财务。四、附则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为 450 元/月,由研究所统一发放,其学费按研究生院收费标准从导师课题经费收取。2、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期期间,停发普通奖学金(助学金),导师可与延期毕业研究生签订研究助理工作协议,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方式和标准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确定。3、本管理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即行废止。二 00 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