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 经营(零售)许可 办事指南 1.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由 各市、区县 统一编制。 2.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3.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4、行政审批事项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5.事权级别 区 县 级 6.办理依据 ( 1)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 (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65 号); ( 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7.主管部门 麻章区安监局 8.办事对象 工商个体户 9.办理条件 ( 1) 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 过安全知识培训; ( 2)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
2、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 10 平方米, 其周边 50 米范围内没有 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 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 场所和加油站 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应不少 于 200 米的 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 (5)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11.网上办理流程 ( 1) 业务股室受理申报; ( 2)专家组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 3)承办人员对申报资料及申请程序有效性进行初审; ( 4)业务科室
3、负责人核准; (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 会议 审定; 符合条件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 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办理流程图模板如下: 申请: 业务股室受理申报; 受理 : 专家组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办 理: 承办人员对申报资料及申请程序有效性进行初审 处理 : 业务科室负责人核准 办结: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 会议 审定; 12.窗口 办理流程(同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 业务股室受理申报; 受理: 专家组现场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 承办人员对申报资料及申请程序有效性进行初审 处理: 业务科室负责人核准 办结: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 会议 审定;
4、 13.权力 运行流程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否 14.提交 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 )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 ; (2)零售点 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4)烟花爆竹销售负责人与销售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收件 责任部门:局企业监管股室 责任人员:林梓良 13542071588 不受理 不受理回执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责任部门: 局企业监管股室 责任人员:林梓良 13542071588 受理 责任部门:局企业监管股室 责任人员:林梓良 13542071588 受理回执 一次性告知 补齐补正 承办 是否需要
5、现场勘查 责任部门:局 企业监管股室 责任人员: 谭 志 15976837878 林梓良 13542071588 审核 责任部门: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员: 谭志 15976837878 办结 责任部门:局企业监管股室 责任人员: 林梓良 13542071588 审批 责任部门: 麻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员: 周 乔 135099373111 现场勘查 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局企业监管股室 责任人员: 谭志 15976837878 林梓良 13542071588 15、业务表格 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 )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 16、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6、17.办事 窗口 受理窗口:麻章区安监局;地址:麻章区政通东路区政府大院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 五 ,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半;联系电话: 0759-2733999;交通指引:乘坐 5、 912 路至麻章区政府下。 18.监督 电话 0759-2733998 19.常见问 题解答 无 20.法定 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组审查、现场核查时间)。 21、承诺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组审查、现场核查时间)。 22.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 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或现场告知 。 23、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 是 。 业务咨询服务: 是 。 结果查询服务: 是 。 进度查询服务: 是 。 网上交费服务: 否 。 是否涉外: 否 。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 否 。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 CA: 否 。 24、服务事项分类 主题分类: 申请资质 经营分类: 开办企业 特定对象:小公司、个体户 25、投资项目分类 : 否 26.到现场次数 2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