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都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核查表 填报须知 : 1.“要求配建面积 “是指规划部门修详规等要求各项设施的建设面积 ,设施名称应与规划部门一致,名称不在列表上的在空白栏上添加 ; 2.“实际配建面积 “为项目实 际建设面积 ,原则上不得小于规划部门要求的配建面积 ; 3.“开工时间 “为配套设施所处建筑物的开工年和月; 4.“规划验收时间”为配套设施所处建筑物的规划验收年和月; 5.“移交时间”重点为有“ *”号的设施移交相应部门的年和月,开发企业应持有接收部门的书面证明; 6.“未移交说明”重点为有“ *”号的设施未能移交的主要原因和现行使用情况说明,未能移交的原因一般有“未达使用要求”
2、“无通知接收”、“无法通知接收”、“没有回应通知”、“不予接收”和“有争议”等,未能移交的原因开发企业应另 附详细说明。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占地面积 (M2): 项目建筑面积 (M2): 公建配套设施 要求配建面积 (M2) 实际配建面积 (M2) 开工时间 规划验收 时间 移交时间 未移交 说明 教育设施 幼儿园 小学 * 中学 *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 卫生站 卫生服务中心 * 文化体育设施 文体活动中心 文化室 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 老年人服务中心 老年人服务站点 托老所 社区服务中心 * 居委会 * 街道办事处 * 派出所 邮政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邮政所 * 公共厠所 * 垃圾站 * 消防站 * 其他设施 新华书店 肉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