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 华漕镇来沪人员随迁 子女 积分制入园 标准 华漕镇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 制 入园标准 分成 基础 指标、 奖励 指标和附加指标 ,共 8 个项目,总分为 150 分。其中基础 指标 3 项,共 120 分;奖励 指标 4 项,共 20 分 ;附加指标 1 项,共 10 分。 具体如下 : 项 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审核 基础指标( 120分) 居住情况和持有居住证情况( 100分) 持有华漕镇 域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父母或子女本人。 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120 分。 100 持有华漕镇 域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父母或子女本人。 50 持有上海市居住
2、证 ,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120 分。 50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积分不满 120 分 20 父母在 华漕 工作年限 ( 10 分) 在 华漕镇 工作的每满一年加 2 分,申请人父母双方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10 父母在 华漕 缴纳 社保 年限 ( 10 分) 在 华漕镇 缴纳 社保 的每满一年加 2 分,申请人父母双方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10 奖励 指标 ( 20分) 文化程度 ( 5 分) 父母一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5 技术职称 ( 5 分) 父母一方具有高级职称 。 5 计划生育 ( 5 分) 符合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5 公益活动 ( 5 分)
3、 志愿者、献血等公益活动。 5 附加指标 ( 10分) 获奖荣誉 ( 10 分) 获得 市、区、 镇级表彰 每次分别加 5 分、 3 分、 1 分 ,担任 华漕地区 社会职务加 5 分, 持 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在华漕)加 5 分。 10 注: 1、产权证指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2、在 8 月 10 日前 未接到入园通知的家长,请根据需求自行到华漕镇三级幼儿园报到入园 华漕镇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申请表 (供报名用) 编号: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籍贯 省 /市 幼儿照片 民族 国别 /地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证 有 无 出生地 省 /市 独生子女 是 否 是否
4、 上过幼儿园 是 (名称: ) 否 身份证件 类别及号码 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护照 无证件 其他 证件号码: 户口性质 非农业 家庭 户口 农业 家庭 户口 非农业 集体 户口 农业 集体 户口 未落常住 户口 (袋袋户口) 其他 户籍类别 本市本区户籍 本市外区户籍 香港 澳门 台湾 外籍 无户口 外省市( 上海市居住证 海外证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 外省市(无本市居住证) 户籍地址 按户口本首页填全 省(市) 区 路 弄 号 室 所属 街镇 居委 户 籍登记日 住房性质 产权房 /经适房(产证编号(填全): _ 登记日期: _ ) 公租房 配住廉租房 集体宿舍 其他: _ 产权地址 按产证填全 上海 市 区 路 弄 号 室 所属 街镇 居委 产证类别 本地段 本区 本市 现住地址 上海 市 区 路 弄 号 室 所属 街道 居委 邮编 家庭电话 健康状况 特殊病史 过敏史 有 无 计划免疫证 有 无 军烈子女 是 否 部队子女 是 否 优抚子女 是 否 低保 是 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 否 留守儿童 是 ( 单亲留守 双亲留守 ) 否 称谓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居住证 号码 (非沪籍填写)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父 母 家长需要特别 说明或解释的情况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名 核表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