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34KB ,
资源ID:3100888      下载积分:2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310088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山西省工商局 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会员(sk****8)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山西省工商局 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doc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应用,创新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和山西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的信用信息。第三条 信用信息锁定是对我省辖区内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了符合第二章规定情形时,对其信息在一定时期内的固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被锁定的信息,依法在其办理注册、年检、备案等事项时予以

2、提示和限制,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二章 锁定范围第五条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其信息进行锁定:(一)逾期未年检的;(二)前置审批、许可过期的;(三)营业执照过期的;(四)经营地址查无下落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导致工商部门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六)违反法律、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七)立案查处结束而未执行的;(八)其他执法机关请求协助执行的;(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采取信息锁定措施的其他行为。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其信息进行锁定:(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一)至(八)所

3、列情形的;(二)符合山西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所列情形的;(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采取信息锁定措施的其他行为。第七条 无照经营者的信息锁定。对正在立案查处和查处结束而未执行的无照经营者,限制其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对于查处的无照经营者及其违法行为,在信用山西网和其他媒体予以公布。第三章 锁定程序第八条 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信息锁定,按照下列程序。(一)符合第五条(一)至(六)所列情形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息,由业务系统自动锁定。(二)对符合第五条(六)、(七)所列情形在业务系统中无记录和(九)所列情形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息实施锁定

4、,由承办机构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锁定申请表,并经承办机构负责人批准,由信用办登记备案,信息中心在业务系统中实施锁定。(三)对符合第五条(八)所列情形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息实施锁定,由承办机构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锁定申请表,并经承办机构负责人批准,由信用办登记备案,信息中心在业务系统中实施锁定。第九条 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施信息锁定,按照下列程序。(一)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被锁定后,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信息将同时被锁定。(二)符合第六条所列情形,业务系统不能自动实施信息锁定的,由承办机构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信息锁定申请表,并经承办机构负责人批

5、准,由信用办登记备案,信息中心在业务系统中实施锁定。第十条 对查处的无照经营者的信息锁定,由业务系统自动实施。第十一条 各市申请锁定管辖区域范围之外的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信息,由各市工商局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锁定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信息锁定申请表,并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省局信用办登记备案,由省局信息中心在业务系统中实施锁定。各市工商局负责本市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的信息锁定。第四章 解除锁定程序第十二条 对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解除信息锁定,在依法做出处理后,由做出处理的机构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信

6、用信息解除锁定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信息解除锁定申请表,经分管局领导批准,由信用办登记备案,信息中心在业务系统中解除锁定。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自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满三年,系统将自动解除信息锁定。 第十三条 对无照经营者解除信息锁定,按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各市申请解除锁定管辖区域范围之外的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信息,由各市工商局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解除锁定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信息解除锁定申请表,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省局信用办登记备案,由省局信息中心在业务系统中解除锁定。各市局负责本市的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

7、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锁定信息的解除。第五章 责 任第十五条 被锁定信息的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对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锁定其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解除信息锁定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及时做出处理,锁定信息确有错误的,及时纠正。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信息锁定,相关机构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七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解除信息锁定,相关机构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二九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