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级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一、宗旨:近年来,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已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素质教育工作,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特成立本学生家长委员会。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二、产生与组织形式: 1.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本班级在校就读生的家长组成。 2.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荐,教师推荐产生。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须报学校批准通过。 4.班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 1012 名委员组成。 5.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会长、秘书长各一名。 6.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 7.班级委员会必须聘请
2、班主任教师负责联络工作。 三、委员会职责: 1.与班级教师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2.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3.落实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安排。 4.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班主任及有关教师。 5.为学校解决办学困难提供支持与帮助。 四、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1.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上要求进步,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及班级的工作计划。 3.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
3、和建议。 4.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5.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6.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7.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 五、部门设置: 1.班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除联络部以外,不设立常设部门。 2.班级家长委员会应根据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设立相应临时部门,如卫生部、宣传部、咨询部、外联部等等。 六、工作开展: 1.班级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有关精神确立相应工作目标。 2.班级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的各项工作。 3.班级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全体委员集体讨论通过,并上报学校家长委员会。4.班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