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机伴风险共生 自由与责任并重当整个世界已成为“地球村”,突发公共事件的媒介化呈现比事件本身更引人深思。8 月 16 日至 20 日,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与当代传播杂志社在新疆乌鲁木齐共同举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与大众传媒社会责任学术研讨会” 。 研讨会由复旦大学创新基地主任童兵教授和新疆日报社总编辑廖运建共同主持,来自香港中文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以及各地新闻研究机构近 70 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对风险社会和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规律、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新闻报道机制构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
2、道中新闻传媒的角色审视、新闻传媒报道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规范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通过研讨,大家对于现阶段我国突发公共事件高发的社会背景有了充分认识,对于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设性意见,并呼唤大众传媒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一、进入高发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原因和历史背景 研讨会首先触及的是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研究的相关基础理论问题。要科学认识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厘清概念,复旦大学童兵建议把“突发事2件”细化为三个具体概念:突发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指未能预测或难以预测而突然而至的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专指对社会公众有直接影响或同公共社会有
3、广泛联系的突发事件。如果当事人为人数众多的民众,且这些民众又有强烈的利益诉求,这类突发公共事件谓之突发群体性事件。换言之,突发群体性事件是以民众为主体的突发公共事件之一种。 面对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事件高发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郑保卫从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出发认为:我国既存在贝克所划分的历史阶段风险即前工业社会风险(自然风险)、工业社会的风险(保险风险)、风险社会的风险,也存在吉登斯所划分的外部风险和人为风险,规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他提出风险社会中危机传播的策略和方法:以人为本,准确定性;及时传播,掌握主动;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巧设议程,引导舆论和注意平衡,把握好“度” 。 复旦大学
4、马凌则将突发公共事件放在“抗争政治”理论的视野下分析。她认为,我国突发群体性事件兼有集体行为和集体行动的特点,“争利不争权”,呼吁政府的积极介入,这些特点皆可由抗争政治理论进行阐发。从本质上看,突发群体性事件既是政治沟通失灵的产物,也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沟通形式。传媒作为政治沟通的有效途经,应该在公开透明原则之下,做到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均衡报道。 浙江大学李岩引入“次生危机”理论来分析突发公共事件。她认为:公共危机也有原发危机和次生危机两种,原生危机有不可测因素存在,不可避免,但次生危机是可以防止发生的,之所以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3是大众对信息的需求与信息的公开发布出现不平等,甚至错位。 暨南大
5、学林爱?B 从“风险沟通”的角度分析西方风险传播范式的变化,看到了“科技范式”向“民主范式”的转变:早期对风险沟通的研究,重视的是政府或有关机构如何告知民众风险;近年来的研究开始重视如何与民众互动、让民众参与决策。这种传播范式的转变对于我国风险传播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保障公众知情权是风险沟通的前提,在此基础上传递公众的意见和看法,实现公众的表达权,实现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 此外,浙江理工大学廖卫民比照核裂变核聚变理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诱发爆发机制进行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田大宪对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机理与调控方略进行探究,寻求科学引导的方法。 二、探索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规律 此次会议召开地点
6、是新疆乌鲁木齐,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受到大家的特别关注。新疆日报社总编辑廖运建以“7?5”事件报道亲历者的身份,讲述和论述了一个省级党报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报道策略和应有的责任担当,使大家对于研究总结突发事件报道规律产生了浓厚兴趣。 1.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机制 “务实、责任、风险”,复旦大学童兵认为健全突发公共新闻报道机制要树立这三个意识。信息的公开、准确、及时、权威是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条件,确保信息公开并在第一时间传播是健全突发公共新4闻报道机制的基础性环节。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至少要包括三方面:一、新闻传媒最早获知和最早报道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情状、结果;二、记者最早赶
7、到并进入事件现场;三、传媒最早发表救助意见和处置建议。要确保公开传播的信息具有足够的时效性。要采取必要措施,强化信息传播的透明度。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报道,南京大学丁柏铨按照成因将其细化成自然灾难报道和人为灾难报道,并对人为灾难报道进行深入研究。他指出,人为灾难报道由于与社会冲突有着更紧密的关联性,因而其难度远甚于自然灾难报道的难度。从事人为灾难报道,记者必然面临三种冲突:自身与人为灾难责任人之间的冲突;受害者或其亲属与责任人及深层次相关人之间的冲突;记者本人的激烈的内心冲突。湖北日报巴晓芳在探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困境及出路时也谈到:不同的事件有不同的报道环境,在报道“人祸”方面媒体报道往往陷入
8、困境,这里存在着体制、观念、新闻管理和自我设限等方面的原因,要突破这种局限需要从政府转变观念、管理者提高媒介素养、媒体增强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着手。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的信息公开问题,天津师范大学刘卫东从法律角度探讨了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之间的矛盾关系。他提出,为防止有人用保守国家秘密为借口,隐瞒各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事实,应当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保守国家秘密为借口,隐瞒各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事实。为了从法理上根本解决保密法和信息公开条件的矛盾关系问题,必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位阶,尽快制定信息公开法 。 5对于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的舆论表达与媒体表达,复旦大学张涛甫从中
9、国当代社会转型的大背景出发进行考察,提出:当代中国社会的利益表达、意识分化、情绪宣泄构成了当代中国舆论表达的三大核心要素,社会转型释放了舆论表达,同时释放了媒体表达功能。但是,舆论表达与媒体表达之间存在一定张力,具有一种对应性与错位性的二律悖反特征,在突发事件中表现尤其突出。突发性事件容易引发舆论反应,甚至会形成舆论事件;突发性事与舆论风险存在一定相关性。 与会者还针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西南大学董小玉认为:作为风险传播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大众媒介既提供风险的感受,又参与风险的生产、操纵、协商和置换。媒介带有污名化倾向的报道必然影响受众的风险认知和决策。汕头大学陈岳芬采用数据分析的方式研究人
10、民日报在“7?5”事件报道中的报道方式与价值取向。南京师范大学石坚针对“7?5”事件报道提出媒体在报道中应牢牢抓住传播的主动权。 2.从历史角度考察突发公共事件报道变化 研究当下的问题需要两种参照系,一种是历史的参照系,一种是域外的参照系。复旦大学黄旦对 1949 年以来我国传媒突发性事件报道的历史进行考察,把我国大众传媒的突发性事件报道概括为:“抗灾动员” 、 “如实报道” 、 “如实报道”与“动员”结合,以及所谓“议程设置” 、 “危机传播”等理念和做法。从内在逻辑来看,这些都是站在政府立场来劝服、控制和管理。他从当前风险社会、媒介化社会以及公民社会建设的角度对固有做法进行反思,提出:如果
11、大众传媒不是以“引导者”自居,而是以平等的“解释者”做出自己的意义解释,是否更符合媒介化社会的实际?在6我们过去的突发性事件报道中乃至于所谓“危机传播” 、 “议程设置”中,把公众摆在何处?吉林大学蒋蕾对 1949 年以前的民国时期突发公共事件报道进行回溯,发现其报道方式和报道特征发生过一些转变:“准直播”式的现场报道的出现;由描述性报道到调查性报道;个人事件转变成公共事件。通过考察发现,民国时期几乎所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矛头最终都指向政治。 3.中外突发公共事件的比较研究 复旦大学贾敏以美国校园枪击案报道为案例对美国媒体的媒介角色进行思考,认为我国传媒工作者在借鉴西方同行的专业主义理念的同时,理
12、应有清醒的认识,分辨其新闻报道背后的价值预设及其偏见,秉持新闻敏感与政治敏锐的辩证统一,从而积极探索适合具有中国特色的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模式。重庆工商大学吴江文通过比较中美两国媒体对王家岭矿难和西弗吉尼亚矿难的不同报道,看到两国媒体在灾难性报道基调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中国媒体更多强调救援的力度,而美国媒体更多强调找出事发原因。由此对于我国媒体灾难性报道提出一些改进意见:公开透明,观念多元化,巧妙设置议程,把时间和空间留给平民,媒体强化自律。 三、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角色与责任 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大众传媒应具有什么样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使命?这成为大家探讨的热点。武汉大学吕尚彬通过对中国政府与传媒
13、的双向互动关系变化的分析,探求媒体在报道突发公共事件时应该承担的责任。7他认为,在中国社会与传媒的转型过程中,伴随着政府角色与职能的变迁和传媒的变化,政府与传媒的关系正在发生转型,即从传统体制之下的政府对传媒的单向控制转变为包括共生关系、工作关系、监督关系在内的政府与传媒的双向互动关系。中国传媒与政府的关系已经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使媒体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承担的责任也出现相应变化。如果忽视这一变化,则可能导致对于中国传媒现实与发展走向的简单化处理和隔靴搔痒的标签式分析。 复旦大学孙玮围绕福建南平校园暴力犯罪案的媒介表现,对风险社会中新闻媒介的社会角色进行分析。她发现,以往新闻学理论多从反映
14、事实、呈现真相、促进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理解媒介的社会角色,而在风险社会中媒介的社会角色还表现在:在定义突发事件的风险性并且把这种定义转变为一种公共理解时,提供了认知世界的基本框架。媒介的此种角色不但影响人们对于具体突发事件的理解与应对,其深远意义更体现在,媒介周而复始的运作,对于某些特定框架的使用与强调,将对大量公众甚至整个社会的认知方式产生影响。这关乎公民意识的培养,具有重大意义。 暨南大学蒋建国以校园杀童案报道为例对媒介伦理进行探讨,认为媒体作为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仅仅恪守自身职业伦理规范,而是要主动去承担作为“社会公器”的社会责任。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角度看,媒体应秉持最小伤害原则、坚
15、持报道与引导并重、避免为凶手立传的煽情主义。 南昌大学郑智斌从富士康跳楼事件谈自杀报道,认为媒体应以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为先,强调理性而非煽情,从传播思维、价值取向、报道取8向、报道手法和具体操作等层面上重视并改进自杀新闻报道。 东华大学王梅芳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媒体的角色定位和道德立场提出见解,认为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媒体的角色定位有社会对媒体的角色期待和媒体自身的职业界定两种,媒体工作者需要随时清醒地意识到其间的立场转换和角色义务。 此外,江苏教育电视台尤红从传播体制改革、传播观念演变和传播文化的嬗变的角度阐述了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中传媒角色的转变;郑州大学周宇豪从公民社会培育的角度探讨突发性事件中媒
16、体的社会责任。 四、关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传播效果 从这次研讨会上看到,许多学者开始以实证研究的方式对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传播效果进行量化分析和研究。复旦大学孟建围绕“深圳 9?20 特大火灾事故”进行了有别于传统评估方式的全方位传播效果评估,即包含媒体报道评估、网络舆情评估、市民电话调查、现场记者访谈四种评估。通过定量分析发现:网络已成为民众的主流信源。网络已经超过其他所有传媒,成为最大信源和传播渠道,传播人数占据所有传播渠道一半以上。复旦大学周葆华采用抽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以“厦门 PX”事件为例研究突发事件中的媒体接触、公众参与与政治效能。通过研究看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政治参与以政治讨论这一
17、“话语参与”方式为主,但网络参与亦上升为重要渠道,而体制型参与比例较低。网络正成为普通公众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在政治参与当中扮演了新的角色。复旦大学孙少晶围绕“汶9川地震”对媒介传播效果进行了量化研究,发现网络和电视成为最主要的信源。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媒体的传播效果,中南大学白寅以放大器作比喻,认为危机传播中媒体更像电路学中的信号放大处理器,把事件通过一个编码-解码系统传达给接受者。经过媒体处理的报道相对事件本身而言总会有不同程度的“失真”:信号的强度或被扩大(正反馈),或被减弱(负反馈),而且这些被扩大或减弱的信息中多少包含着噪音。 与会者对于网络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特殊的传播效果给以极大关注。复旦大学张涛甫认为,网络舆论呈现出“非理性繁荣”,互联网成了舆论的“泄洪区” 。中国舆论表达对于网络的过度依赖,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传统媒体表达空间受限的反映。成都理工大学唐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师静等对于网络环境下公民传播权、网络舆论热点的循环式生成路径分析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作者系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学术秘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吉林大学文学院新闻系副教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