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荷城街道阮南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HCNJ2018-008 招 标 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阮南村民小组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盖单位章)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0757-88668329/13621417443 传真号码: 0757-88668329 E-mail: 2018 年 月 1 目 录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3 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5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8 1.招标条件 .8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8 3.资格审查方
2、式 .8 4.投标人资格要求 .8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0 6.投标担保金 .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9.异议与投诉 .11 10.其他 .11 联系方式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3 投标人须知正文 . 20 1. 总则 . 20 1.1 工程概况 . 20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20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承包方式和质量要求 . 2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0 1.5 费用承担 . 21 1.6 保密 . 21 1.7 语言文字 . 21 1.8 计量单位 . 21
3、1.9 踏勘现场 . 21 1.10 投标预备会 . 21 1.11 分包 . 21 1.12 偏离 . 21 2. 招标文件 . 2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2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 2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 22 2.4 招标文件的效力 . 23 3. 投标文件 . 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23 3.2 投标报价 . 23 3.3 投标货币 . 24 3.4 投标有效期 . 24 3.5 投 标担保金 . 24 2 3.6 资格审查资料 . 25 3.7 备选投标方案 . 25 3.8 投标文件的编制 . 25 4. 投标 . 26 4.1 投
4、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26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26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6 5. 开标 . 27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7 5.2 开标程序 . 27 5.3 开标异议 . 27 6. 定标办法 .27 6.1 本项目的定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27 6.2计算错误的修正 .28 6.3澄清、说明及补正 .28 7. 合同授予 .28 7.1 中标候选人 .28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8 7.3 定标 .29 7.4 中标通知 .29 7.5 履约担保 .29 7.6 签订合同 .2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0 8.1 重新招标 .30 8.2
5、不再招标 .30 9. 纪律和监督 .30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0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0 9.4 异议和投诉 .3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图纸和资料 .54 第六章 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 .5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 附表: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担保金 退回申请表 .68 3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 )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招标 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6、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 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 。 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 (不得超过 2 人),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
7、“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 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未按规定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 后 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 3、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上均完成投标
8、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 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 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 条款; 7、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拒绝确认其信用等级、锁定状态和特定人员身份的。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件。 (二)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符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投标人
9、主体信息库”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上均完成投标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 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 投标文件 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4 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
10、求; 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 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 5、投标文件附有明显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 (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
11、实质性内容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
12、虚作假的行为: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提供虚假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 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一、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发布公告, 包括不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 (二) 未经批准, 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 间不符合法定要求; (四)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 (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六)招标人或者招标
13、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 (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如果在投标截止后被发现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 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14、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三)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五)投标人发生合并、分 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九)投标人受到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 投标被确认
15、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 三、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 不限于): 6 (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换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 第 56条 ,以及条例 第 71条 、 第 72条 所列行为之一的; (五)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 (六)招
16、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 (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 第 64条 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
17、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7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 (四)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阮南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阮南村民小组 会议表决通过 ,招标人 (项目业主 )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阮南村民小组 ,建设资金来自 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
18、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民委员会阮南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监理的投标报价上限为 131568.04 元 。 2.3 监理服务期: 具体以工程施工实际工期为准(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为 荷城街道阮南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 包括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和竣工验收、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本工程监理的投标报价上限为 131568.04 元 。 2.5 承包方式: 固定 总价包干。 2.6
19、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 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 (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
20、誉,并持有佛山市(区)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 C级 或以上的,或新9 登记颁发的。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 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 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 拟
21、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 省外进粤 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或总监代表 或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 , 即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 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 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
22、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 。当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
23、要求 4.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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