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 (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本计算规则适用于全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本计算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一般规定 (一)本计算规则中的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 0.000标高以上的标准化设计、承重构件、楼(屋)盖构件、外围护墙体、内隔墙体与建筑装修满足装配式要求的综合比例。 (二)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中屋顶以上塔楼部分不列入计算范围。 2.对于主楼带有裙房的建筑项目,主楼和裙 房可分别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主楼与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3.对于
2、层数为三层及以下,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 平方米的单栋建筑,可形成建筑组团共同作为计算单元。 三、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装配式建筑应进行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和建造,实现建筑全装修。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50%。 - 2 - 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60%。 其中: 柱、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承重构件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 40%。 楼(屋)盖构 件中装配式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 70%。 外围护墙采用非砌筑类型墙体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 80%。 分户墙、内隔墙采用非砌筑类型墙体的应用比例不应低
3、于 50%。 建筑装修率不小于 100。 四、计算方法 1.装配率计算方法: 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根据表 1 中相关参数,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100 权重系数)单项比例(整体装配率 表 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 应用比例 权重系数 图纸设计( 0.1) 标准化设计 Q1 0.10 承重结构构件( 0.5) 柱、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承重构件 主要为混凝土材料 Q2 0.35 主要采用钢材等其它材料 Q3 楼(屋)盖构件 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 Q4 0.15 非承重构 非砌筑外围护墙 Q5 0.05 - 3 - 件 (0.15) 非砌筑内隔墙 Q6 0.10 建筑装修(0.25)
4、全装修 Q7 0.05 墙地砖干法薄贴 Q8 0.05 集成厨房 Q9 0.05 集成卫生间 Q10 0.05 管线分离 Q11 0.05 注: 1表中带“”项为评价项目应满足该项的最低分值要求。 2.项目标准化设计比例计算方法: Q1=N1/NB 100% 式中: Q1项目标准化设计比例; N1建筑 0.000 标高以上,项目进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标准层层数,若有多个标准层则为层数最多的标准层数量; NB建筑 0.000标高以上,单体建筑总层数。 注: 单体建筑 0.000施工完成前 60 天应完成单体所有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一体化设计。 在方案设计或施工图
5、设计阶段采用 BIM 技术进行辅助工作,使各构件各部品标准化、模数化,各尺寸协调匹配,易于装配化施工的标准化设计比例增加 10%,且 Q1+10% 100%。 3.竖向承重构件 应用比例计算方法: - 4 - ( 1)竖向承重构件主要为混凝土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Q2=V2/V 100% 式中: Q2竖向承重构件中采用混凝土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V2建筑 0.000 标高以上,竖向承重构件中预制混凝土和列入装配方式计算的现浇混凝土体积之和或者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现浇结构免抹灰的混凝土体积; V建筑 0.000标高以上,竖向承重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注: 定型装配式模板,是指由工厂定制,
6、可在施工现场拼装,多次周转使用且 100%回收使用的绿色无污染模板,如钢模、铝模等。 采用定型装配 式模板现浇结构免抹灰的混凝土体积应 0.5 的折减系数。 预制剪力墙板之间的后浇段的尺寸满足图 1所示要求时,该部分现浇混凝土可计入 V2中(尺寸超出图中限值时,超出部分不予考虑),预制剪力墙板布置区域的水平现浇带(圈梁)部分现浇混凝土可计入V2中。 1 222221221l1、 l2、 l3、 l4表示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长度; bw表示现浇混凝土后浇带厚度 - 5 - 1 后浇段; 2 预制剪力墙板 图 1 预制剪力墙板 间后浇段现浇混凝土计入装配的允许尺寸示意图 ( 2)竖向承重构件为金属材料
7、及钢 -混凝土组合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计算: Q3 =L3/Ls 100% 式中: Q3竖向承重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及钢 -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的应用比例。 L2建筑 0.000 标高以上,竖向承重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或钢 -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构件长度和现场对接区段长度之和。 Ls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所有竖向承重构件计算总长度。 注: 钢 -混凝土组合材料主要是指以钢管作钢外模,现场内灌混凝土并最终由钢材与混凝土协同整体受力的材料形式, 不包括无外包钢管的劲性钢骨混凝土材料。 3.楼(屋)盖结构应用装配式部品部件的比例,应根据覆盖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Q4=A4/Alg 100% 式中: Q
8、4 楼(屋)盖结构中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A4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各楼层预制楼(屋)盖构件投影面积或者 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现浇结构的混凝土构件 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含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 Alg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 6 - 注: 主要为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梁、组合楼板等免支模或采用定型 装配式模板现浇的梁板楼梯等结构; 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现浇结构的混凝土构件 的水平投影面积 应0.5 的折减系数。 4.外围护墙应用非砌筑墙体的比例,应根据其外表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Q5 =A5/Awq 100% 式中: Q5 外围护墙中采
9、用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5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各楼层外围护墙采用非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q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各楼层外围护墙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5.内隔墙应用非砌筑墙体的比例,应根据其表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Q6=A6/Anq 100% 式中: Q5 内隔墙采用非砌筑做法的应用比例。 A5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各楼层内隔墙采用非砌筑做法墙体的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nq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各楼层内隔墙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
10、等的面积。 6.建筑装修率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 1)全 装修比例按下式计算: - 7 - Q7=A7/Azx 100% 式中: Q7 建筑全装修比例。 A7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楼板、墙体等装修区域表面面积之和。楼板有板顶和板底之分,墙体有内侧与外侧之分。 Azx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建筑应装修区域表面面积之和。 楼板有板顶与板底之分,墙体有内侧与外侧之分。 注: 对于教育、医疗、住宅等建筑类型,在设计阶段即可明确建筑功能空间对使用和性能的要求及标准。其所有区域均视为可装修区域。 对于办公、商业等建筑类型,其内部部分使用空间需根据承租方或购买方要 求进行确定时,应将建筑公共区域
11、视为可装修区域。 ( 2)墙地砖免找平薄贴比例按下式计算: Q8=A8/Adz 100% 式中: Q8 墙地砖干法薄贴比例; A8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各楼层薄墙砖地砖免找平薄贴面积之和; Adz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各楼层墙地砖面积之和。 注: 墙地砖免找平薄贴是指混凝土基层采用预制或者定型化模板施工完成后成型效果达到免找平要求,采用瓷砖胶直接铺贴墙地砖的施工方法。 ( 3)集成厨房比例按下式计算: Q9=N9/Njc 100% - 8 - 式中: Q9集成 厨房 比例; N9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各楼层采用集成式厨房的数量之和; Njc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各楼
12、层厨房数量之和。 ( 4)集成卫生间比例按下式计算: Q10=N10/Njw 100% 式中: Q10集成卫生间 比例; N10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各楼层采用集成式卫生间的数量之和; Njc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各楼层卫生间数量之和。 ( 5)管线分离比例按下式计算: Q11=La/LA 50%+Lb/LB 50% 式中: Q11 管线分离比例; La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各楼层电气专业管线预埋于部品部件及管线与结构分离的长度; Lb 建筑 0.000 标高以上,各楼层给(排)水专业管线在预埋于部品部件及管线与结构分离的长度; LA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各楼层电气专业管线的总长度。 LB 建筑 0.000标高以上,各楼层电气专业管线的总长度。 注: 纳入管线计算的专业应包括电气(强电、弱电、通信等)、给(排)水等。 当相关专业管线采用预埋(或管道预设)的形式形成整体时,计- 9 - 算时应准予考虑。 敷设于地面架空层、非 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管线可认定为管线与结构分离。 管线计算范围应取楼层或单元公共管道井之外的管线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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