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 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G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0 1 6 年 10 月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2-1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3-1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4-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1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G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G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投 标 邀 请 函 广州 顺为 招标代
2、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信息中心(以下简称 “ 采购人 ” )的委托, 就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 编号:GZSW16117FG3134)公开招标 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2、内容: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3、预算金额: 279.4 万元 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1 年 5、 简要技 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提供下列材料: (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10 月 24 日 9: 00-17: 00(工作时间) 。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 203 号恒生大厦 1101 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 招标 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或邮购(凭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015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2016 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G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4、招标文件
5、售价:人民币 300 元 /套(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11 月 7 日 14: 00 14: 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 时间: 2016 年 11 月 7 日 14: 3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 2016 年 11 月 7 日 14: 30 (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及 开标 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 203 号恒生大厦 1101 室(广州顺为招标公司)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6、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 57 号 采购人联系人:何科 采购人联系 电话: 020-855871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 顺为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 ) 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 203 号恒生大厦 1101 室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 020-83592216 采购代理机构 传真: 020-83595411 E-mail: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曹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20-83592216 -822 七
7、、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G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八、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 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广州 顺为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G
8、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G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一、说明 1、采购项目说明 1.1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1.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定义及解释 2.1 服务: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服务。 2.2 采 购人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信息中心 。 2.3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评标委
9、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 日期:指公历日。 2.7 合同:指依据本次服务采购招标结果签订的协议。 2.8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9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 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3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招标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投标资料表 ); 3.4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见投标资料表 )。 4、合格的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5、禁止事项 5.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 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G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5.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
11、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6、保密事项 6.1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 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7、投标人知悉 7.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8、保证 8.1 投标人
12、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投标费用 9.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全省工商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GZSW16117FG313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0.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
13、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作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 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 进行澄清的投标人予以逐项答复,并将此书面答复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但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 11.2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
14、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11.3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时,向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发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1.5 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在原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将推迟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11.6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 ,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语言及计量 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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