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监控系统安装调试项目合同书甲方:乙方: 甲方通过市场调查评选,确定由乙方承揽甲方所在区域电子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工程。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特立本合同。(一) 工程项目此次工程对贵市场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具体如下:(1) (2) (3) (4) (二) 工程质量要求(1) 线材均采用国标信号线缆,管材使用正规专用 PVC 管。(2) 选用适当镜头,保证画面清晰。(3) 工程设计、施工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在技术上适度超前,保证方案技术产品的先进性,充分满足甲方的要求。(4) 主要设备见附表(三) 造价器材费、安装调试费(
2、大写) (四)施工日期自 2012 年 月 日至 2012 年 月 日。(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 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工程款 ,剩余 在 月后付清。(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的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所有产品如有问题一年内免费更换,终身提供维护服务。2、由于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或人为破坏所引起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3、乙方在接到甲方售后要求后,在 1 小时内做出答复,12 个小时之内拿出解决方案, 24 小时内处理问题。(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1、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视作违约,可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疏忽而造成的人员安全和其他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由于一方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按时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损失。4、本合同的签订、实施及一切有争议的问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决。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甲方:代表 2012 年 月 日乙方: 代表: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