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第二框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学习目标】:1、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主要方式。2、了解非法损害生命与健康的危害。3、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与健康,懂得关爱生命与健康就要学会自我保护,远离暴力。【教法预设】图片讲解法,讲授法,讨论法【自学指导】阅读教材 P2831 页,用 3 分钟时间完成易百分第 17 页知识梳理部分。讲授新课:一、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1、珍爱自己的生命,维护健康。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a.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 b.患病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c.受非法侵害,有
2、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讨论:(1)自杀只是个人行为吗?自己有权决定放弃自己的生命吗?(2)为什么说自杀等类似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3)自杀等类似行为有什么不良后果?答: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的同情而自残,必然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于法不合。2、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
3、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案例:2002 年 2 月 21 日下午 6 点钟左右,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镇前社村, 55 岁的李升文将自己无恶不作的儿子杀死。5 月 26 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李升文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 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可取吗?我们自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二、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我们应该看到,在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例如1、我们在享有生命
4、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课本 P30 方框的案例:“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阔天空”“非法侵害生命康权者受制裁”。结合这两句话,谈谈此桩惨案如何避免。(2)要避免此桩惨案的发生,就要做到: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培养关爱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懂得“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润天空”的道理,多关心他人,培养宽广的胸怀 应注意疏导自己的情绪,尤其要制怒,遇事要冷静。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3、关爱生命,远离暴力。【讲练结合】(一)课堂作业简答题:我国法律规定学校不得让学生在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校舍和其他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那么,我们学生自己该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呢?(二)作业讲解(1)珍爱生命,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2)患病时及是医治,恢复健康;(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帮助;(4)面对挫折和失意决不做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符的行为。【课后作业】 易百分p19 页辨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