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吉林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为加强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强化基层考评的主体责任,推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2018 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财务函 201846 号)和关于印发 2018 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财务函 201847 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范围和内容 (一) 重大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 本次评价范围为 2016 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决策情况、
2、管理情况、产出情况和效益情况,具体包括通过“项目法”下达资金的结核病防治项目,以及通过“因素法”下达资金的妇幼卫生服务等 6 项相关工作。评价对象包括各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项目管理机构,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具体用款和项目执行单位。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资金分配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2.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预算下达、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制订情况;项目监督与评价工作开展情 2 况。 3.项 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是否达到预期效果;项目创新机制探索情况。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产生的经济
3、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知晓率与满意程度。 (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评价范围为 2017 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具体评价对象包括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委托代理机构,以及乡、村计生专干。主要内容包括: 1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二项制度”实施细则情况;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情况;明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情况。 2 政策执行情况。 “四权分离”管理机制运行情况;按照资格认定标准和确认程序确认目标人群情况;目标人群是否有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建立目标人群进入、退出动态监测机制情况;资金代理发放机构资质审查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
4、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情况;资金封闭运行情况;委托代理机构采用“直通车”方式发放资金情况;资金发放及时率情况;是否有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 4实施效果情况。 目标人群档案管理情况;目标人群应享 3 尽享情况;目标人群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审计、监察部门开展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情况。 二、评价方法 评价主要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电话回访、访谈座谈和综合数据分析等方法。评价指标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分别设计,主要分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指标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评价指标 (一)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指标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指标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财
5、政部共同设计。指标体系分为四部分,采取百分制(详见附件 1)。其中,决策和管理指标分值为 40 分,总分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项目产出指标分值为 50分,每个指标分值均为 50 分,总分为各项指标得分的平均分;项目效益指标主要是满 意度指标,分值为10 分,每个指标分值均为 10 分,总分为各项指标得分的平均分。 (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评价指标 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评价指标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共同设计。指标体系分为四部分(见附件 6),包括:制度建设、政策执行、资金管理、实施效果。 评价材料包括各市(州) 、省直有关单位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评
6、价指标表和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含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 4 划生育服务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三、 评价方式 (一)市(州)、省直有关单位自评。 由各市(州) 卫生计生委会同当地财政局按照 2018 年吉林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的绩效评价工作。 2018 年 3月 20日前,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须将本地区 (单位) 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详见附件 2)、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详见附件 5)和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3、 7)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相关佐证资料(纸质加盖公章)的扫
7、描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二)省级复核。 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共同成立省级 绩效评价工作组,联合开展省级绩效评价工作。按照 2018 年吉林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在全省抽查复核 2 个市(州)、 4个县(市、区)的绩效评价工作。 2018 年 3 月 30 日前,将结合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自评结果和省级抽查复核情况汇总形成全省 2018 年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和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吉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三)国家绩效评价。 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和
8、财政部驻相关地区专员办,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委 5 托 ,共同成立国家级绩效评价工作组,联合开展国家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果应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将结合各省自评结果和国家绩效评价结果得出每个省的最终评价分数,形成评价报告,作为测算和分配 2018 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资金的重要因素,并作为各省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的参考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国家要求,省里将组织参加全省评价考核人员的集中培训,各市(州)也要组织好本地区考评人员的培训,确保考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共同成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 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评价工
9、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价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8)。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省绩效评价工作;专家评价小组负责全省绩效评价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评价。希望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各市(州)要严格履行评价考核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本地区的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工作的数据收集和报告应当自下而上,从基层报起,逐级审核汇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请被抽查到的市(州)、县(市、区)、省直有关单 6 位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绩效评价组做好相关工作,组织被抽查的相关 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级绩效评价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附件: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10、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框架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绩效评价操作说明 5.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6.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7.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框架 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人员表 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7 附件 1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 价指标框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项目决策 10 项目目标 10 项目法分配 10 省级明确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标准。 项目管理
11、30 资金管理 12 到位率 6 项目资金足额下达情况,到位率 =实际批复下达数 /预算数 100% 到位及时性 6 省级是否在接到中央级提前下达项目资金的 30 日内及时下达项目资金。 组织实施 18 制度建设 8 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制定和下达情况。 监督与评价 10 是否开展了项目监督与评价工作。 项目产出 50 项目产出 50 项目 产出 50 项目活动开展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和指标要求。项目产出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如疾病控制情况、宣传培训效果、投入产出情况、创新机制有效性等。 项目效益 10 社会效益 10 项目 满意度 10 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 总分 100 100
12、100 8 附件 2-1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决策和管理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解释 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数据结果 得分 备注 指标名称 指标结果 项目决策 项目法分配 10 省级明确工作任务和 资金分配标准。 省级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和实施方案 明确资金分配方法和责任层级( 3) 明确资金分配额度( 3) 明确工作任务( 4) 项目法 (是否 ): 以现场抽查复核结果为准 资金分配额度 (是否 ): 工作任务 (是否 ): 项目管理 到位率 6 省级项目资金(结核病项目资金和通过“因素法”下达的全部项目资金)足额下达情况,到位率 =省级实际批复下达数 /预算数 100%
13、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和预算指标通知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得分 =到位率 6 到位数 (万元 ): 以现场抽查复核结果为准 预算数 (万元 ): 到位率 %: 到位及时性 6 省级是否在接到中央级提前下达项目资金的 30 日内及时下达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省级在 2015 年 12 月 31日前下达( 6,满分) 省级在 2016 年 3 月 31日前下达(仅得 4 分) 省级在 2016 年 6 月 30日前下达(仅得 2 分) 中央级下达时间: 2015 年 10 月21 日 以 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下达时间为准 省级资金下达时间: 省级耗时 (天 数 ): 9 指
14、标名称 分值 指标解释 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数据结果 得分 备注 指标名称 指标结果 项目管理 制度建设 8 省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制定情况。 有关制度文件 制定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细则( 2)制度文件可操作,包括资金下达、使用范围、监督评价( 1 个 2 分,共 6 分) 制定资金管理细则 (是否 ): 纸质和电子版省级制度文件一同报送,以对文件抽查复核结果为准 细则中明确资金下达要求(是否 ): 细则中明确具体的使用范围 (是否 ): 细则中明确具体监督评价要求 (是否 ) 监督与评价 10 省级是否按照本次绩效评价 要求组织开展了项目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
15、了本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 省级至少对 2 个以上地市进行了抽查复核( 2) 在 4 月 1 日前向国家报送了有关报告、结果和数据( 2) 各项指标均有合格的数据( 4 分,每缺少 1项指标数据扣 1 分,最多扣 4 分) 监督与评价 (是否 ): 纸质和电子版省级监督与评价方案、报告、数据一同报送,以对文件抽查复核结果为准 省级组织抽查的地市数和名称: 报送时间: 数据缺乏或不合格指标的数量和名称: 总分 40 10 附件 2-2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产出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解释 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数据结果 得分 备注 指标名称 指标结果 项
16、目产出 可疑者检查数 50 接受免费筛查的可 疑者数量。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肺结核可疑者免费检查数占任务数的比例。 得分 =(占比 -75%) /( 95%-75%) 50 完成率大于 95%的仅得满分 现场抽查 2 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 5%的,校正结果。 实际检查数: 指标得分为全省得 分,全省完成占比以评价校正数为准。差异率平均值大于 5%的,校正结果。 任务数: 占比 %: 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患者数 50 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的肺结核患者数量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数占任务数的比例。 得分 =(占比 -60%) /( 95%-60%)
17、50 完成率大于 95%的仅得满分。 现场抽查 2 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 5%的,校正结果。 规范数: 指标得分为全省得分,全省完成占比以评价校正数为准。差异率平均值大于 5%的, 校正结果。 任务数: 占比 %: 耐多药可疑者筛查数 50 耐多药可疑者开展 耐药筛查的数量 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耐多药可疑者开展耐药筛查的数量占任务数的比例。 得分 =(占比 -60%) /( 80%-60%) 50 完成率大于 80%的仅得满分 . 现场抽查 2 个县区(或单位),差异率平均值大于 5%的,校正结果。 实际筛查数: 指标得分为全省得分,全省完成占比以评价校正数为准。差异率平均值大于 5%的,校正结果。 任务数: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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