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号:(宋体小二加粗)景德镇陶瓷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华文新魏小初加粗居中)姓 名:(宋体小二加粗)专 业: 研究方向: 导 师: 导师职称: 院 系: 入学年月: 年 月 日制订注 意 事 项1、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依据,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景德镇陶瓷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规定及本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慎重地加以制订。2、培养计划中博士生所获学分数必须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其中补本科课程不计学分,但必须通过考核。3、培养计划应在博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表中所列各项请在导师的指导下逐一填写,经由导师签字、学科负责人及院(所)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4、
2、培养计划要求用 A4 纸打印,一份原件交研究生院,三份复印件由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 、导师、硕士生各留存一份。景德镇陶瓷学院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研究生姓名 专业 研究方向 导师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考试方式1234公共课56789学位课程专业课101112必修课131415非学位课程 选修课16其它环节导师签字: 日期:其它环节(教学及社会实践、中期考核、论文开题、答辩及学术活动等)安排说明: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导师应根据研究生个人专业水平和特点,制定具体的计划和安排。 (例如,安排跨专业学生补修相关本科课程,制定研究生自学文献资料的要求等)导师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科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院(系)审批意见:签章: 年 月 日研究生院:签章: 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