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影视跨越发展樊 伟 人民日报 ( 2012 年 08 月 29 日 12 版)重庆市发挥作为首批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的优势,强力推进影视剧制作、电影发行放映机构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涌现出重庆电影集团等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影视公司,形成了国有、民营影视公司既良性竞争又充分合作的局面,极大激发了重庆影视创作生产的活力。 重庆把创作影视精品作为文艺创作的重点,这些年来,按照“规划一批、实施一批、推出一批”的思路和“ 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 的要求,推出优秀作品 140 余部,实现了跨越发展。其中,20 余部荣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
2、视金鹰奖等国家级重要奖项,近 40 部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或入选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重点推荐展映展播片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住了以下几个着力点:注重规划指导。政府把影视创作纳入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总体布局,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作品强力推进,并且成立了文艺精品创作专家评审委员会、重点文艺项目推进组、影视作品审读专家库。注重挖掘特色。重庆具有独特的巴渝文化、抗战文化、统战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可谓影视创作题材的“富矿” 。这些年能集中推出周恩来在重庆、国家行动、民主之澜、中国 1945重庆风云 、雾都、我最好的朋友江竹筠、杨闇公等一批优秀作品,关键在于对特色文化资源的深度开掘。 注重内外联动。近年来,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影视创作大格局。吸纳国有、民营资金拍摄与妻书、不如跳舞、母亲,母亲等,联合卫生、工业等系统拍摄医者仁心、钢魂等,会同兄弟省市拍摄解放大西南、黄炎培、追捕渣滓洞刽子手等剧作。注重优化环境。完善政策举措,健全扶持机制,出台重庆市文艺精品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市财政每年投入 2000 万元资金扶持影视剧等文艺精品创作,定期评选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重庆文学艺术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