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社区消防建设标准,社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并确定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时间,认真做好防火检查、巡查。一、防火检查、巡查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工厂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的消防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社区兼职消防队伍对辖区范围内应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巡逻检查。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消防安全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二)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重点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
2、验收或检查手续。(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五)重点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六)重点单位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七)重点单位及居民区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三、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一)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规范、完好;(二)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有无火灾危险;(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放置在位、完整好用;(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情况;(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六)辖区群众会在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同时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防火检查、巡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并归档。检查、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妥善处理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