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写本 ) 委托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轩龙资产管理公司 编制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 一 一 年 四 月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 录 1 总论 .3 1.1 任务由来 . 3 1.2 工程附近的环境功能区划 . 4 1.2.1 工程附近的水域环境功能区划 .4 1.2.2 工程附近的陆域环境功能区划 .4 1.3 评价标准 . 5 1.4 评价等级与评价重点 . 6 1.4.1 评价等级 .6 1.4.2 评价重点 .6 1.5 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 6 1.5.1 评价范围 .6 1
2、.5.2 评价时段 .7 1.6 环境保护目标与控制目标 . 7 1.6.1 环境敏感点 .7 1.6.2 环境保护目 标 .7 1.6.3 环境控制目标 .8 2 工程概况 .8 2.1 工程概况 . 8 2.2 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 9 2.2.1 路线走向 .9 2.2.2 主要控制点 .9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指标 . 12 2.3.1 建设规模 . 12 2.3.3 技术指标 . 12 2.4 工程设计方案 . 14 2.4.1 道路工程 . 14 2.4.2 桥梁工程 . 20 2.4.3 管道排水 . 20 2.4.4 照明工程 .1 2.4.5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3、4 2.5 筑路材料及土石方平衡 . 5 2.5.1 筑路材料 .5 2.5.2 土石方平衡 .6 2.5.3 原辅材料用量 .6 2.6 施工组织设计 . 6 2.6.1 渣、料场规划 .6 2.6.2 临时工程布设 .7 2.7 工程征地拆迁概况 . 7 3 工程分析 .8 3.1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8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3.1.1 施工期声污染源 .8 3.1.2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 .8 3.1.3 施工期水污染源 .8 3.1.4 施工期其它影响因素 .9 3.2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9 3.2.1 营运期声污染源 .9 3.2.2
4、营运期大气污染源 . 10 3.2.3 营运期水污染源 . 10 3.2.4 营运期其它污染源 . 10 4 综合结论 . 10 4.1 项目概况 . 10 4.2 环境质量现状 . 11 4.2.1 水环境质量现状 .11 4.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1 4.2.3 声环境质量现状 .11 4.2.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1 4.3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1 4.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1 4.3.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2 4.3.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及防治措施 . 12 4.3.4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2 4.3.5 施
5、工期固废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 13 4.3.6 施 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3 4.4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3 4.4.1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3 4.4.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4 4.4.3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4 4.4.4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4 4.4.5 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 15 4.4.6 营运期社会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15 4.5 综合结论 . 15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3 1 总论 1.1 任务由来 佛山市顺德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 江三角洲腹地中部平原的水
6、网地带,是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毗邻广州、中山与港澳,区内交通发达,环境优越,城乡一体,经济发展迅速,工农业总产值持续上升。 龙江镇位于佛山市顺德区西部,邻近珠三角经济内核,距佛山中心城区约15 公里、广州市区约 50 公里,东邻勒流镇,南依杏坛镇,北靠乐从镇,西接南海区九江镇,自然环境优美,对外交通便捷。 按照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总体规划( 2005-2020),大佛山中部呈现“带状中心”的特点,龙江镇位于中心组团南部,佛山中部珠链状中心结构的南端。伴随着佛山南部新城的开发 ,佛山的区域服务职能将得到提高。龙江应高标准规划,主动承接来自中心城区外溢的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与提升自身的
7、服务功能。 为了完善龙江镇的交通网络,促进龙江镇的经济发展,佛山市顺德区轩龙资产管理公司拟投资 2300 万元在龙江镇中心城区建设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车道工程、人行道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带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工程西起东华路,东止于顺德快速干线,全长约 830m(包括一座主跨为 25m的跨河桥),路宽 30m,主车道为双向 4车道,主车行道面为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面 铺贴为预制砼道砖,道路标准设计横断面为: 6.5m(人行道) +17m(主车道) +6.5m(人行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新建、改
8、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都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佛山市顺德区轩龙资产管理公司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和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过对项目建设方案的深入分析、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详细调查,编制出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4 1.2 工程附近的环境功能区划 1.2.1 工程附近的水域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龙江镇中心城区,工程附近的水域主要为炮台涌等内河涌,其主要功能为景观、工业、农业灌溉用水,其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类。因此,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9、准( GB3838-2002)中 类标准。 1.2.2 工程附近的陆域环境功能区划 (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 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经课题组现场查勘,本项目属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 2000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大气功能区划见图 1.5-2。 ( 2)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环评过程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的意见( 2010.8.5):在新的顺德区环境保护规划出台前,环评报告中关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执行依据如下:一、大良、容桂和伦教街道的城市规划区,按照关于顺德市中心城区环境噪
10、声适用区划分的通知(顺府发 200251 号)的划分要求执行。二、北滘、陈村、乐从、龙江、均安、杏坛镇和勒流街道的中心区域,按照顺德市环境规划( 1995 2010)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执行。三、上述文件及顺德市环境规划( 1995 2010)没有划分声功能区的区域范围,暂时按照转发市环保局佛山市公路、铁路(含轻轨)所经地段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试行方案的通知(佛府办 2004 235 号)中对 “ 乡村居住环境 ” 、 “ 一般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和 “工业区(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 的划分标准对具体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声环境功能划分。新的环境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有关审批
11、程序正式生效后,我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按照新的环境规划划定方案执行。 另外,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市公路、铁路(含轻轨)所经地段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试行方案的通知的精神,道路交通干线两侧的区域执行 4 类标准,其适用区域的划分如下: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5 一、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 4 类标准适用区域。 二、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 4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 相邻区域为 1 类标
12、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45m5m; 相邻区域为 2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30m5m; 相邻区域为 3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20m5m。 根据课题组实地考察,工程所在区域基本为工厂企业、规划房地产等,根据关于调整顺德市城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意见的函(粤环函 2002574 号)和关于顺德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的通知(顺府发 200251 号),本次现状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 类标准;工程建成营运后,保利上城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 4a 类标准,第一排以后区域执行 2 类噪声标准;其余区域道路红线外 30m以内执行 4a 类, 30m以外执行
13、 2 类噪声标准 。 1.3 评价标准 根据 本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结合 工程 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的 要求, 本次评价 对各种环境要素 拟使用的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及污染源评价标准见表1.3.1。 表 1.3.1 本次评价 拟使用的评价标准 标准 项目 标准号 标准名称及分类 级 别 环境 质量 评价 标准 水环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 大气环境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及 2000年修改单 二 级 声环境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2 类、 4a 类 污染 源 评 价标 准 水环境 DB44/26-2001 广东省地方标准
14、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第二时段二 级 大气环境 DB44/27-2001 广东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 声环境 ( 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6 1.4 评价等级与评价重点 1.4.1 评价等级 ( 1)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2.3-93),确定本工程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 2)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HJ2.2-2009),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评价定为 二级。 ( 3)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
15、境中的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本项目噪声影响的评价工作等级定为 一 级。 ( 4)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19-1997)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评价。 ( 5)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 2004)中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的划分,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评价等级为二级。 1.4.2 评价重 点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性质和周围环境特点, 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工作内容为: ( 1)工程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 ( 2)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尾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预测;
16、( 3)环境保护措施与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1.5 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1.5.1 评价范围 ( 1)水环境评价范围 工程所跨越的炮台 涌 等内河涌 上下游 500m的水域。 ( 2)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7 包括道路中心线两侧各 200m范围内的区域,施工场地周边 200m 以内的区域。对 200m以内的敏感点的影响进行评述。 ( 3)声环境评 价范围 包括道路中心线两侧各 200m范围内的区域,施工场地周边 200m 以内的区域。对 200m以内的敏感点的影响进行评述。 (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工程施工沿线及两侧各 200m范围内的
17、区域。 ( 5)风险评价范围 根据 评价等级、工程所在区域的 特征及敏感目标, 确定本次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工程沿线两侧各 1000m的区域。 1.5.2 评价时段 根据本工程的性质特点,确定本次评价时段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 1.6 环境保护目标与控制目标 1.6.1 环境敏感点 经实地走访,评价范围内无名胜 古迹、风景区,至今为止也未发现国家保护的文物古迹,工程沿线两侧基本为厂房、鱼塘等,动植物种类和数量较为稀少,且不存在珍稀濒危动植物,也不存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动植物。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来看,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存在 1 个敏感点,即保利上城地产项目,目前保利上城正在施工过程中,其临近本
18、项目一侧规划为高层建筑。 1.6.2 环境保护目标 ( 1)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施工区域、工程红线两侧区域的大气和声环境,特别是环境敏感点,不因项目实施受到显著影响。 ( 2)生态保护目标 保护工程施工区域及沿线的植被,不因施工和工程 营运而使数量明显减少。 ( 3)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工程附近炮台涌等内河涌的水质目标和水体功能不因本工程的施工而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受到影响。 1.6.3 环境控制目标 本次评价各环境要素对应的质量控制目标详见表 1.6.2。 表 1.6.2 环境控制目标 环境要素 控制目标 水环境 内河涌 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 2002) 的 IV 类标准 。 环境空气 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1996) 及 2000 年修改单 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 工程红线两侧 30m 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4a 类标准,对工程红线两侧 30m 外的区域执行 2 类标准。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 1)项目名称: 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 ( 2)建设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轩龙资产管理公司 ( 3)项目性质: 新建 ( 4)地理位置: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中心城区,其地理位置见图 2.1-1 ( 5)路线全长: 约 830m,龙江镇锦华路建设工程起点为东华路(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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