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阳区 2011 年元旦、春 节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指导餐饮服务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事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抽检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国家规定的必须抽检品种,包括凉拌菜、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腐竹、甜点、消毒餐具;第二部分为食品原料,包括米、面、食用油、猪肉(猪肝)、牛肉(羊肉)、鸡肉、鱼虾、贝壳类水产品、蔬菜。第三部分,根据餐饮服务环节特点及监测情况自行选定,包括酱油、醋、白酒、葡萄酒、乳
2、及乳制品、饮料。二、样品采集(一)采样点设置:采样地点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大型餐饮单位所占比例为 20%,中型餐饮单位占 40%,小型餐饮单位占 20%,小吃店占 20%。(二)样品采集方法:1、采样必须由 2 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执行,并填写相关执法文书;2、样品应进行统一登记编号,采集的样品对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不能重复,但可抽取同一厂家的不同品种或不同批次的产品;3、凡采集到的样品,特别是有检测微生物指标的样品采集后要按规定要求保存,避免二次污染,部分样品须区疾控中心检验人员配合共同采集。具体采样时间提前 23 天告知区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三)送检:采样完成后,按
3、照要求及时送达有资质的检验室进行检测。(四)评价:收到检验报告后,要及时做出评价(在采样后 15天以内),并将结果及时送达被采样单位。三、有关要求(一)监督抽检工作由卫生监督员负责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按规定时间完成计划抽检任务。(二)加强对参与抽检工作实施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三)对抽检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并上报区卫生局,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依法处理。山阳区卫生监督所2011 年 11 月 7 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品种分配表抽检分类 品种
4、应抽批次 检验项目 抽检费用 送检费用凉拌菜 10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 菌 300 元 5000 元 腐竹 10 次硫酸氢钠甲醛 200 元 3000 元 熟肉制品 10 亚硝酸盐、着色剂(诱惑红、日落黄、柠檬黄、胭脂 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900 元 10000 元 非发酵豆制品 10 苯甲酸、山梨酸、次硫酸氢钠甲醛、菌落总数、大 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300 元 甜点 10 着色剂(诱惑红、日落黄、柠檬黄、胭脂 红)、甜味 剂 300 元 消毒餐具 10 GB14934-94 指标 400 元
5、4000 元 小麦粉 10 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滑石粉 440 元 3000 元 大米 10 镉、无机砷 60 元 2000 元 粮油类食用油 10 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 B1 180 元 3000 元 猪肉(猪肝) 10 盐酸克伦特罗 420 元 1000 元 原料类禽畜类牛肉(羊肉) 10 盐酸克伦特罗 600 元 1000 元 酱油 10 氨基酸态氮、 180 元 1000 元 醋 10 总酸 150 元 1000 元 白酒 10 甲醇、酒精度 600 元 1500 元自选品种葡萄酒 10 总糖、干浸出物、菌群 总数 900 元 3000 元乳及乳制品 10 蛋白质、三聚氰胺 150 元 4500 元 饮料 10 山梨酸、苯甲酸、二氧化硫残留 150 元 3000 元 合计 元 元